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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能动力: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08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69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对控股子公司川能风电公司增资1.764亿元,川能风电公司其他股东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川能风电公司注册资本金由11.30亿元增加至13.82亿元。

2、上述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为加快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动力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川能风电公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风电公司)会东堵格一期、美姑井叶特西和沙马乃托风电场3个风电场及送出工程项目建设,川能风电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金2.52亿元,将注册资本金由11.30亿元增加至13.82亿元,新增注册资本金由川能风电公司现有股东同比例进行增资,其中川能动力按持股比例70%出资1.764亿元。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川能风电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1日,注册资本金11.3亿元,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1号楼15层,法定代表人何勇,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与管理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项目;能源项目的投资与资产经营管理,能源项目规划设计服务,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能源技术专业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设计资质证的凭资质证经营)。

(二)股权结构

川能风电公司股权结构为川能动力持有70%股权、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电气)持有20%股权、成都明永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明永投资)持有10%股权。

(三)财务状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川能风电公司总资产44.19亿元,总负债28.98亿元,所有者权益15.21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75亿元,利润总额2.72亿元,净利润2.63亿元。

(四)经营情况

截至目前,川能风电公司组建了4个项目公司,已投产风电、光伏项目合计10个,已投产总装机容量47.92万千瓦;已取得核准

的总装机容量41.2万千瓦,目前在建风电项目4个,在建总装机容量34万千瓦。

三、其他增资方基本情况

(一)东方电气基本情况

东方电气成立于1993年12月28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代码600875)和香港联交所(代码1072)上市。法定代表人邹磊 ,注册资本30.91亿元,注册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芯大道18号 ,控股股东为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通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核能发电设备、风力发电设备、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等及其备品备件制造、销售及研发等。

东方电气持有川能风电公司20%股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开查询,东方电气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二)明永投资基本情况

明永投资成立于2013年4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万春艳,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址为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街3号1栋3单元1层1012号。明永投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万春艳,主要经营范围业务为: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为企业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等。

明永投资持有川能风电公司10%股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开查询,明永投资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四、本次增资的主要内容

(一)增资方式

本次增资为各股东同比例增资,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

(二)增资金额

本次增资金额为2.52亿元,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增资。其中,川能动力出资17,640万亿元,东方电气出资5,040万元,明永投资出资2,520万元。

(三)支付方式

本次增资采用现金方式支付。

(四)资金拨付计划

按照签署的增资协议中相关约定缴付。

(五)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完成后,川能风电公司股权结构不变。川能风电公司各股东注册资本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

股东增资前增资后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川能动力79,10070%96,74070%
东方电气22,60020%27,64020%
明永投资11,30010%13,82010%
合计113,000100%138,200100%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助于川能风电公司加快推进已核准项目建设进度,力争项目按期投产,实现项目预期经济回报,对夯实公司新能源板块的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截至目前,川能风电公司增资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协议签署及增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0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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