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拟向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四川光大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向四川能投环境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自贡能投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统称“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其他主要资产购买、出售行为情况如下:
时间 | 收购主体 | 交易对方 | 交易标的 | 说明 |
2019.11.21 |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川能锂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四川能投鼎盛锂业有限公司51%股权 | 2019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 |
2020.6.4 |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 | 成都川能锂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 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62.75%股权 | 2020年6月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
公司 | 限合伙) | 议通过该事项。 |
上述事项仅签署了意向协议,对交易双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本次重组前不存在其他主要资产购买、出售行为,亦不存在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行为。
上述交易与本次重组相互独立,不存在一揽子安排。特此说明。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