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4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1-045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