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参股设立合资公司进行马边县磷矿资源综合开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交易意向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交易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号。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