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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北明:独立董事关于北明软件放弃其子公司股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3

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明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明软件”)之控股子公司北京枫调理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调理顺”)原股东纪洪强、赵娜娜、陈章、石民拟将其分别持有的枫调理顺1.5%、1%、8.5%和8%的股权转让给北京明理致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明理致知”),转让价格分别为7.5万元、5万元、

42.5万元和40万元;原股东北京北明伟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明伟业”)拟将其持有的枫调理顺10%的股权转让给石民,转让价格为50万元。由于原股东纪洪强、赵娜娜、陈章、石民、北明伟业认缴出资额分别为15万元、10万元、85万元、80万元和100万元,截止目前,上述原股东分别实缴了在枫调理顺认缴出资额的一半,转让方及受让方约定,未实缴出资额由受让方承担,履行出资义务。 北明软件作为持股51%的控股股东,拟放弃本次转让的优先认购权。

由于北明伟业、明理致知为公司关联法人、石民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共同投资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前知晓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初审,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枫调理顺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拓展其融资渠道,拓宽市场规模,吸纳优质人才,符合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七届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袁宗琦 李质仙 李万军 孟梓

2020年6月10日

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北明软件放弃其子公司北京枫调理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调理顺”)股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七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结果有效。

2、本次北明软件放弃枫调理顺股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支持枫调理顺做大做强,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3、同意实施本次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 袁宗琦 李质仙 李万军 孟梓

2020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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