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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北明: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02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司股东北京北明伟业控股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李锋先生、应华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9月1日收到公司5%以上大股东北京北明伟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李锋先生、应华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北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380,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明控股、李锋、应华江
住所(北明控股)北京市石景山区永引渠南路
住所(李锋)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住所(应华江)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
权益变动时间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股票简称常山北明股票代码000158
变动类型 (可多选)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北明控股1638.091.02%
李锋00.00%
应华江00.00%
合 计1638.091.0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赠与 其他? 协议转让 □ 间接方式转让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表决权让渡 □(请注明)□ □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25587.7315.4023949.6414.3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5587.7315.4023949.6414.3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是? 否□ 受北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委托,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15日和2020年7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2020-041),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北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实际减持情况与上述两次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说明

本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北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李锋先生、应华江先生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3,057,400股;截止2020年5月27日,本次减持已结束,北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股份31,961,830股,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减持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5月27日,北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股份15,980,930股。

2020年7月23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北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972,200股。截止2020年8月31日,北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股份400,000股。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9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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