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要求,对公司2018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为拓展公司投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11年7月15日、2011年8月1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授权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昊泰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昊泰睿”)、 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化工”) 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以自有资金进行新股认购、公开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股票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
2014年8月1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证券投资授权到期出售所持证券的议案》,明确公司不再新增(包括分红)二级市场证券投资,由经营层择机出售所持股票。
2016年1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参与新股申购的议案》,授权参与新股认购,对于中签股票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
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决议及公司制定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于2011年至2014年间以闲置自有资金4.36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其中北京中昊泰睿证券账户投入资金2.2亿元,中油化工投入资金2.16亿元,投入资金用于公开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新股认购。截止2015年6月中油化工证券账户已售出全部股票,至今未进行任何证券投资操作,累计撤回资金3.22亿元至银行账户。
二、报告期证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北京中昊泰睿证券账户为公司目前进行证券投资业务的账户。该证券账户原始投资额为2.2亿元,年末市值3.43亿元,属交易性金融资产。截止2018年末,子公司持有 “北京银行”6107.885万股,因银行贷款质押冻结4300万股。报告期证券投资形成公允价值损益-9405.33万元,派发红利1630.8万元,2018年1月26日出售新股“华能水电”2000股,实现收益0.53万元。具体投资及损益情况如下: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投资金额(元) | 年初持有数量(股) | 年末持有数量(股) | 期末账面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年末持有股票 | 601169 | 北京银行 | 235,697,538.87 | 61,078,850 | 61,078,850 | 342,652,348.50 | -94,061,429.00 |
现金红利 | 601169 | 北京银行 | 16,308,052.95 | ||||
出售公允变动转出 | 600025 | 华能水电 | 2000 | -6,260.00 | |||
出售新股实现收益 | 600025 | 华能水电 | 2000 | 5,285.17 | |||
年末持有新股 | 603185 | N上机 | 16,265.70 | 477 | 23,420.70 | 7,155.00 | |
年末持有新股 | 603629 | 利通电子 | 7,175.88 | 372 | 14,400.12 | 7,224.24 | |
小计 | 342,690,169.32 | -77,739,971.64 |
三、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了完整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审核流程、资金使用审批、证券账户操作及对证券投资的监控等均做了详细规定;账户及资金管理严格按不相容职务分离和财产保全原则,分设资金类和交易类操作密码,形成相互监督机制;审计部定期进行专项审计,对存在的问题应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对于较严重的问题要求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根据新股发行情况,参与新股认购,严格履行股票操作及资金划转审批程序。
子公司财务部按季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复核交易记录、原始资料及子公司报表等,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四、结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证券投资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并按照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证券投资情况。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