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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1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19年8月13日,公司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毕马威是一个由专业服务成员所组成的全球网络。毕马威中国设有二十三家办事机构,分布在北京、上海、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等21个城市,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同时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其在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和其他专业工作的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专业的审计服务。

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分别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相关审计及审阅等服务;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2019年度含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0万元。

如因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的增加或减少,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请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通过《关于授权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近期在公司北京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储晓明先生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确定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

待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确定后,及时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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