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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6及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7

债券代码:112386 债券简称:16申宏01债券代码:112445 债券简称:16申宏02债券代码:112446 债券简称:16申宏03债券代码:112728 债券简称:18申宏01债券代码:112729 债券简称:18申宏02债券代码:114443 债券简称:19申宏01债券代码:114461 债券简称:19申宏0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申万宏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集团”、“发行人”或者“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6申宏01、16申宏02、16申宏03)、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8申宏01、18申宏02)、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19申宏01、19申宏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将债券发行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有关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案件唯一编码:(2019)穗仲中案字第10488号

2.受理时间:2019年8月9日

3.受理机构: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

4.当事人:(1) 申请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 被申请人:蔡小如

5.案由:证券交易纠纷

6.仲裁标的:本金7,570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同)

7.案件基本情况:2017年6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以下统称为《协议》)约定由申请人作为融出方,被申请人作为融入方,双方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依据《协议》的约定,被申请人以其持有的1,827万股深市股票“达华智能”(证券代码002512)作为质押标的股票,向申请人融入了9,150万元的资金。后被申请人蔡小如部分购回合计1,580万元,向申请人补充质押合计3,505万股“达华智能”股票。截至目前,经部分解除质押,申请人仍对被申请人蔡小如持有的53,319,997股“达华智能”股票依法享有质权。

被申请人未依约在2019年1月25日完成全部购回,构成违约,应当依据《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仲裁。

二、诉讼、仲裁结果情况

截至目前,该案件已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立案受理。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诉讼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华泰联合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各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执业行为准则》、上述各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

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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