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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关于所属子公司涉及重大仲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7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所属子公司涉及重大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相关规定,现将债券发行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有关重大仲裁事项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案件唯一编码:(2019)穗仲中案字第10488号

2.受理时间:2019年8月9日

3.受理机构: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

4.当事人:(1) 申请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 被申请人:

蔡小如

5.案由:证券交易纠纷

6.仲裁标的:本金7,570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同)

7.案件基本情况:2017年6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申万

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以下统称为《协议》)约定由申请人作为融出方,被申请人作为融入方,双方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依据《协议》的约定,被申请人以其持有的1,827万股深市股票“达华智能”(证券代码002512)作为质押标的股票,向申请人融入了9,150万元的资金。后被申请人蔡小如部分购回合计1,580万元,向申请人补充质押合计3,505万股“达华智能”股票。截至目前,经部分解除质押,申请人仍对被申请人蔡小如持有的53,319,997股“达华智能”股票依法享有质权。被申请人未依约在2019年1月25日完成全部购回,构成违约,应当依据《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仲裁。截至目前,该案件已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立案受理。

二、仲裁事项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诉讼事项对发行人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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