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8月15日,公司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由储晓明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其中陈建民、王洪刚、王凤朝、任晓涛董事、杨秋梅独立非执行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公司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A股)。
同意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19年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H股)。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