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19-98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关于所属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93号)核准及香港联交所批准,2019年4月26日,公司发行的2,504,00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根据公司发行H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的用途,公司发行H股募集资金的约50%将用于发展证券业务。2019年6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发行H股募集资金,对所属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进行增资,增加其注册资本40亿元人民币,同意申万宏源证券根据增资完成情况,修订《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等相关条款。(详见2019年6月11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2019年3 月29日,申万宏源证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申万宏源证券董事会人数由9人调整至11人,相应修改章程,并获公司同意。
2019年6月6日,申万宏源证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
通过《关于杨玉成同志任证券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杨玉成任申万宏源证券总经理。2019年8月1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核准了杨玉成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申万宏源证券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相关情况,2019年8 月30 日,申万宏源证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调整经营范围,相应修改章程,并获公司同意。近日,申万宏源证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注册资本和《章程》有关条款的工商登记变更及备案手续,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具体如下:
一、申万宏源证券本次营业执照变更的登记事项:
1. 申万宏源证券变更前法定代表人:李梅。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2. 申万宏源证券变更前注册资本:肆佰叁拾亿元人民币。
变更后注册资本:肆佰柒拾亿元人民币。
3. 申万宏源证券变更前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上各项业务限新疆、甘肃、陕西、宁夏、青海、西藏以外区域),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与保荐(限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政策性银行金融债、企业债承销),证券自营(除服务新疆、甘肃、陕西、宁夏、青海、西藏区域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的证券自营外),股票期权做市,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变更后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上各项业务限新疆、甘肃、陕西、宁夏、青海、西藏以外区域),证券资
产管理,证券承销与保荐(限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政策性银行金融债、企业债承销),证券自营(除服务新疆、甘肃、陕西、宁夏、青海、西藏区域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的证券自营外),股票期权做市,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申万宏源证券《营业执照》其余登记事项不变。
二、申万宏源证券《章程》有关条款的修改:
1.第六条,变更前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0亿元。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变更后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0亿元。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
2.第十四条,变更前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上各项业务限新疆、甘肃、陕西、宁夏、青海、西藏以外区域),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与保荐(限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政策性银行金融债、企业债承销),证券自营(除服务新疆、甘肃、陕西、宁夏、青海、西藏区域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的证券自营外),股票期权做市,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变更后为: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上各项业务限新疆、甘肃、陕西、宁夏、青海、
西藏以外区域),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与保荐(限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政策性银行金融债、企业债承销),证券自营(除服务新疆、甘肃、陕西、宁夏、青海、西藏区域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的证券自营外),股票期权做市,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3.第十六条,变更前为:
公司股东和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30亿 | 100%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出资 |
变更后为:
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和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70亿 | 100%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出资 |
4.第五十一条,变更前为: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变更后为:
第五十一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