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申万宏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0

债券代码:112386 债券简称:16申宏01债券代码:112446 债券简称:16申宏03债券代码:112728 债券简称:18申宏01债券代码:112729 债券简称:18申宏02债券代码:114443 债券简称:19申宏01债券代码:114461 债券简称:19申宏02债券代码:114590 债券简称:19申宏0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申万宏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集团”、“发行人”或者“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申宏01)、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债券简称:16申宏03)、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18申宏01)、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18申宏02)、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债券简称:19申宏01)、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19申宏02)、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19申宏04)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将债券发行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有关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一)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诉张留洋融资融券交易纠纷案

1.案件唯一编码:(2021)沪74民初168号

2.受理时间:2021年1月12日

3.知悉时间:2021年1月12日

4.受理机构:上海金融法院

5.当事人:(1)原告: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

(2)被告:张留洋

6.案由:融资融券交易纠纷

7.诉讼标的:本金8,540.08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同)

8.案件基本情况:2020年6月18日,原告与被告签订《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被告开展融资购买股票业务期间,因被告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原告根据合同约定,向被告发出提醒,要求对方补足担保物或了结部分融资交易,使维持担保比例至警戒线以上。因被告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维持担保比例,满足合同强制平仓约定,2020年12月7日起,被告的信用账户被强制平仓,2020年12月15日强平成交后,被告尚欠融资本金85,400,805.71元未还。经催讨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万宏源证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

(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诉刘祥代融资融券交易纠纷案

1.案件唯一编码:(2021)沪74民初169号

2.受理时间:2021年1月12日

3.知悉时间:2021年1月12日

4.受理机构:上海金融法院

5.当事人:(1)原告: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

(2)被告:刘祥代

6.案由:融资融券交易纠纷

7.诉讼标的:本金10,763.24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同)

8.案件基本情况:2019年12月20日,原告与被告签订《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被告开展融资购买股票业务期间,因被告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原告根据合同约定,向被告发出提醒,要求对方补足担保物或了结部分融资交易,使维持担保比例至警戒线以上。因被告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维持担保比例,满足合同强制平仓约定,2020年12月2日起,被告的信用账户被强制平仓,2020年12月15日强平成交后,被告尚欠融资本金107,632,375.2元未还。

经催讨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万宏源证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

二、 诉讼事项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诉讼事项对发行人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华泰联合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各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执业行为准则》、上述各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