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0月29日下午在江苏省连云港徐圩新区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人),董事缪汉根先生、邱海荣先生,独立董事张祥建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其他董事均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121)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项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