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8月23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102)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103)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缪汉根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江苏芮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芮邦科技”)于2021年8月23日在盛泽镇与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签订《借款协议》,芮邦科技为满足发展需要,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向盛虹科技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整(含5亿元)借款。借款利率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借款实际使用时间,参照盛虹科技及芮邦科技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经双方协商确定。借款期限为三年。本次借款不需要芮邦科技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4)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为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