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2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3年2月15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情况详见下表:
账户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注) | 买入成本(元) | 成交均价(元/股)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东方盛虹第三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53,025,178 | 0.80% | 759,993,276.30 | 14.33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东方盛虹第三期2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0 | 0.00% | 0.00 | 0.00 |
(注)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11,189,232股为基数计算比例。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