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7月11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7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决定于 2023年 8月4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0)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