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美智光电创业板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美智光电创业板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美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制上市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上市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三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独立董事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鉴于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二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7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原激励对象傅生彬、任军甫、袁栋、杨辉和廖志文分别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75,000、70,000、75,000、60,000和30,000份股票期权。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由总裁方洪波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犹明阳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联系电话:0757-26637438)。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7日
附:简历
犹明阳,男,28岁,硕士,中国国籍,于2019年1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考试,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8年加入美的集团,曾任证券事务专员。
犹明阳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查询,犹明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