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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5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63.41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5.00元/股。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情况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鉴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成,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为63.41元/股),回购数量不超过8,000万股且不低于4,000万股。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2月22日、2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了14,265,055股,占公司截至2020年8月31日总股本的0.2031%,最高成交价为

54.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3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01,292,302.1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近期资本市场形势变化,为保障公司股份回购事项的顺利实施,同意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将回购价

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3.41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5.0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的上限外,《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不超过8,000万股且不低于4,000万股,公司目前已回购14,265,055股,按回购股份数量上限8,000万股和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75.00元/股测算,回购资金上限约为49亿元,按回购股份数量下限4,000万股和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75.00元/股测算,回购资金约为19亿元。

本次对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股份回购方案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回购股份事项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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