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美的集团全球合伙人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关联董事方洪波先生、殷必彤先生和顾炎民先生已回避表决。
由全球合伙人第三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美的集团全球合伙人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进行延长,存续期由四年调整为五年,即该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2年3月29日为止。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