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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继电气: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6
证券代码:000400证券简称:许继电气公告编号:2019-37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和变更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10月15日14:30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10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10月14日15:00至2019年10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孙继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23,594,0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008,327,309股的

42.009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16,717,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008,327,309股的41.3276%。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876,7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008,327,309股的0.682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 选举张旭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23,559,027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285,148股。

1.2 选举孙继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23,559,027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285,148股。

1.3 选举檀国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23,559,027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285,148股。

1.4 选举张学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23,559,027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285,148股。

1.5 选举陈贵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23,559,027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285,148股。

1.6 选举任志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23,559,027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285,148股。

2.审议并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 选举尹项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423,594,077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320,198股。

2.2 选举翟新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423,594,077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320,198股。

2.3 选举王叙果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423,593,927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320,048股。

3.审议并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1 选举张新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423,594,027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320,148股。

3.2 选举王武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423,559,027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285,148股。

3.3 选举赵建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423,559,027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285,148股。上述议案以累积投票制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晓鸣 刘云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0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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