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经核查,董事候选人杜丹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本次增补董事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同意杜丹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与关联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交易是必要的,且将一直持续。该等交易均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以市场价格进行,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4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孙继强先生、檀国彪先生和张学深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3.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2020年度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金额的独立意见
1.中电财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附属子公司提供各项金融业务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的发展。
2.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严格依据《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开展金融业务服务,本次预计的交易金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定价原则及定价条件公允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尹项根 翟新生 王叙果
2019年 11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