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如下事项进行事前认可:
一、关于许继电源有限公司购买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机器设备暨关联交易的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许继电源有限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维护投标资质,降低运营成本。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经中介机构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交易以评估报告的评估净值加上相关税金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尹项根 翟新生 王叙果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