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公司11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0年3月10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纪委书记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成员、纪委书记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以9票赞成、0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向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3.8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股东借款,借款年利率为10%。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分期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授权公司经理班子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