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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2021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并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工作安排,向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公司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62亿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新增财务资助情况

1.财务资助对象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安排和相关规定,公司拟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纳入本次预计财务资助额度的被资助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2)被资助对象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4)拟新增资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前述资助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且保证任一时点的资助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

2.财务资助额度本次拟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62亿元,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3.财务资助有效期和授权本次预计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根据实际财务资助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4.财务资助目的本次预计的财务资助额度主要用于支持被资助对象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需要,保障被资助对象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正常开展。

三、财务资助主要内容和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具体实施,公司将在财务资助发生后及时披露具体内容。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积极防范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五、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截至目前,公司没有超募资金情况。

公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12个月内,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是用于支持被资助对象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需要,保障被资助对象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正常开展,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并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

2.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3.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累计批准的处于有效期的财务资助金额为146.98亿元。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未有逾期未收回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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