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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3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

募集说明书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担保情况:无担保
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主体信用等级:AAA
债券信用等级AAA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1号——募集说明书参考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金融街控股”)于2020年6月2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82号文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181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

二、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399.89亿元;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0.70亿元(2018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年利息的1.5倍。2021年1-9月,发行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1,429.42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9.41%,合并口径下资产负债率为76.49%。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三、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发行人的主体评级为AAA,对本期债券的债项评级为AAA,在信用评级报告有效期(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一年)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情况,在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时,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启动本期债券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当根据《中诚信国际关于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的跟踪评级安排》提供相应资料。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定期跟踪报告和评级结果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发行人将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向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督促其按照监管要求的时间及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

四、本期债券品种一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品种二期限为5年期。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五、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受不可控制的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债券持有人亦无法通过保证人或担保物受偿本期债券本息,将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六、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前三季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02,913.32万元、266,029.49万元、988,987.79万元和230,762.37万元。2019年,发行人把握市场机遇,开发业务销售签约和回款较2018年度同期增加,此外,发行人坚持稳健投资策略,新增项目投资额较2018年同期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好转,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266,029.49万元。2020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88,987.79万元,较2019年增长722,958.30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公布,中信城B地块规划条件无法全部实现,公司与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协商方式解除北京中信城B地块合作协议并收回前期支付价款,二是新增项目投资现金支出、税费支出及向合作企业提供股东借款减少。2021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0,762.37万元,上年同期为14,842.84万元,变化主要原因一是公司销售签约和销售回款较去年同期明显增加;二是公司根据与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解除北京中信城B地块合作协议》,收回资金占用费。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一部分来源于发行人开发项目销售回款及持有项目经营收入,

若未来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七、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应资质条件请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八、遵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公司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九、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十、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

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一、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一定波动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三、近年来,宏观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针对宏观经济及行业周期波动,发行人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和自身存货情况,主动调整部分项目工程进度。未来,发行人需要继续把控开发进度,调研市场需求,但如果发行人在国民经济和行业发展周期的不同阶段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可能会对发行人未来的盈利和发展前景产生一定影响。

十四、发行人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受到房地产行业政策的影响。政府近年来一直根据国内经济发展、房地产行业走势等情况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近年来,政府实施总体趋严但具有差异化的房地产调控政策。2017年,监管部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基调,对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分类调控。2018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年度工作会议提出:“房地产市场工作目标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0年10月,《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明确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整体将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房地产政策直接影响发行人的房地产业务及去库存情况,如果未来国家房地产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给发行人业务带来一定程度影响。

十五、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分别为3,858,107.36万元、3,968,556.73万元、4,083,182.39万元和3,744,760.98万元,占当年总资产的比重分别25.93%、24.48%、24.13%和22.01%,近三年发行人根据经营计划增持中心城市核心区域的优质物业,投资性房地产规模逐年上升。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2,365.65万元、68,294.78万元、-42,799.78万元和67,844.59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43%、

11.95%、-12.37%和39.18%。2020年,发行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负的原因主要系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处置金融街·万科丰科中心项目,调减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税前)6.83亿元。2021年1-9月,上海静安融悦中心西区A栋办公楼、重庆磁器口后街一期二批次和黄村颐璟万和竣工,上述项目根据公司双轮驱动战略和土地出让合同规定在竣工后持有经营,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若当地房地产市场出现极端恶化情况,有可能导致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下降,可能对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和公允价值造成影响。但公司目前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位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中心城市的核心区域,资产保值能力较强,增值空间较大。

十六、随着发行人在建拟建项目开发推进并继续拓展新的项目,发行人的融资及资金调配将面临一定压力。未来发行人将合理安排项目开发节奏,有序推进销售签约,提升销售回款效率;同时,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A,资信情况良好,发行人将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多种方式筹集低成本资金,优化债务结构,保证公司现金流安全稳健。

十七、为支持业务发展需要,发行人筹资活动流入规模较大;同时,公司在中心城市核心区域增持优质自持物业,项目由开发销售转为持有经营,无法实现签约回款,近年来有息负债

有所上升。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9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分别为8,318,838.33万元、8,773,757.53万元、9,213,929.33万元和8,539,419.65万元。2021年9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有所下降。发行人因正常经营需要,有息负债规模有所增加,未来可能面临一定的本息偿还压力,进而可能会对本期债券的偿还产生不利影响。

本募集说明书中发行人有息负债指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应付款中有息债务部分合计金额。

十八、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9月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7,763,847.01万元、8,004,109.94万元、8,200,565.90万元和9,185,070.2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2.18%、49.38%、48.46%和53.99%。发行人存货规模较大,且占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主要是由于发行人的商务地产、住宅房地产项目开发较多。如果未来房地产市场出现大幅下滑,将可能降低发行人存货的价值从而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开发的地产和物业主要集中在区域中心城市的核心区域,需求相对稳定,且发行人已针对存货制定了合理可行的销售计划,能有效确保存货实现销售并逐步结算转化为销售收入。

十九、因业务发展需要,发行人的部分资产通过抵质押手段来获得银行借款,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存货等。截至2021年9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总计4,253,762.04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25.00%,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较大,如果该部分资产因融资问题产生纠纷,将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十、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可结算规划建筑面积1,707万平方米(对应权益规划建筑面积1,383万平方米),项目主要集中于五大城市群中心城市和周边一小时交通圈卫星城/区域。2020年,发行人实现销售签约面积172.8万平方米,实现销售签约金额402亿元。发行人库存集中于五大城市群中心城市和周边一小时交通圈卫星城/区域,但不同区域受行业调整因素影响,去化程度存在一定的差异。未来,发行人将继续把控开发进度,调研市场需求,定制针对性的销售策略,促进项目销售去化。

二十一、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9月,发行人营业外支出分别为1,968.16万元、8,872.14万元、3,513.70万元和335.78万元。2019年度,发行人营业外支出较2018年度增加350.78%,主要系发行人因下述合同纠纷案预提违约金8,114.81万元。北京富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融综合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发行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7日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发行人支付富饶公司逾期交房违约金8,114.81万元。发行人认为:公司作为第

三人,法院判决超出富饶公司的诉讼请求范围,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同时,公司不存在任何逾期交房责任。为此,发行人已提起上诉,目前该案仍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阶段。发行人根据会计准则预提相应违约金8,114.81万元。该案涉案金额占发行人2019年度净利润的1.97%,金额相对较小,且发行人已足额预提违约金,预计后续对发行人整体的盈利能力和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十二、经发行人自查,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不存在国发【2010】10号文、国办发【2013】17号文中禁止的土地闲置、炒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国土部门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近三年及一期相应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不存在“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情形,亦不存在因前述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均已对前述事项作出承诺。

二十三、2020年度,发行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9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41%,主要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房产开发业务项目结算规模较去年同期下降;资产管理业务客流量和销售额明显下滑,加之给客户租金减免,收入和毛利率有所下降。公司开发业务通过开源节流、加快前期效率、加强工程管理、扩大销售途径、调整推货节奏等措施,保障项目开发销售逐步恢复;资产管理业务通过强化卫生安全管理、加强客户租约管理、严格成本费用管控等措施,尽可能降低疫情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

二十四、截至2021年9月末,发行人净负债率为166.99%。发行人高度重视财务稳健和现金流安全,将通过持续加强资金统筹和调度,把握好项目销售签约回款、新增项目投资、项目工程投资等大额资金收支关系。

二十五、截至2020年7月末,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有息负债金额占发行人2019年末净资产的比例超过20%。发行人因正常经营需要,新增借款有所增加。

二十六、2020年以来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动,其中林义相先生和牛俊杰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董真瑜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二十七、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二十八、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目录

重大事项提示 ...... 2

释义 ...... 12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 14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投资风险 ...... 14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15

第二节 发行概况 ...... 24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 24

二、认购人承诺 ...... 28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29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29

二、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 31

三、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32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3

一、发行人概况 ...... 33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 34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35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 37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 47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52

七、 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 56

八、媒体质疑事项 ...... 86

九、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 87

十、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 91

十一、发行人执行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情况 ...... 89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 94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 94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 103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 107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 116

五、管理层讨论分析 ...... 117

六、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 154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 156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 159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 161

第六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163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情况、变动情况及原因 ...... 163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164

三、其他重要事项 ...... 165

四、发行人资信情况 ...... 165

第七节 增信机制 ...... 170

第八节 税项 ...... 171

一、增值税 ...... 171

二、所得税 ...... 171

三、印花税 ...... 171

四、税项抵销 ...... 172

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 173

一、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安排 ...... 180

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 180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 180

一、偿债计划 ...... 180

二、偿债资金来源 ...... 180

三、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 181

四、偿债保障措施 ...... 182

五、发行人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 183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 ...... 185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 ...... 195

第十一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 210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210

二、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212

第十二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213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240

一、备查文件内容 ...... 240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及查询网站 ...... 240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金融街、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本集团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街集团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西城区国资委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或董事会本公司董事或董事会
监事或监事会本公司监事或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诚信国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次债券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181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
公司章程《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期、最近三年及一期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近三年、最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法定假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假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资金供求关系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跨越多个利率调整周期,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投资者持有债券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由于本期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申请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进行,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交所办理上市交易流通事宜,但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一定能够获得交易所的同意,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如果交易所不同意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或本期债券上市后在债券二级市场的交易不够活跃,投资者将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本息,可能会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本期债券品种一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因此本期债券品种一存在因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对债券利率、期限产生不确定性的风险。

(五)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在近三年及一期与其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重大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发行人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客观原因导致发行人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不利影响。

(六)评级风险

本期债券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将对本期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在存续期内,若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发行人经营状况不稳定,资信评级机构可能调低发行人的资信等级,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02,913.32万元、266,029.49万元、988,987.79万元和230,762.37万元。2019年,发行人把握市场机遇,开发业务销售签约和回款较2018年度同期增加,此外,发行人坚持稳健投资策略,新增项目投资额较2018年同期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好转,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266,029.49万元。2020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722,958.3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公布,中信城B地块规划条件无法全部实现,公司与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协商方式解除北京中信城B地块合作协议并收回前期支付价款,二是新增项目投资现金支出、税费支出及向合作企业提供股东借款减少。2021年1-9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0,762.37万元,上年同期为14,842.84万元,变化主要原因一是发行人销售签约和销售回款较去年同期明显增加;二是发行人根据与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解除北京中信城B地块合作协议》,收回资金占用费。

2、负债总额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1,113.94亿元、1,230.36亿元、1,294.03亿元和1,301.27亿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87%、75.90%、76.48%和

76.49%,剔除预收款项后的资产负债率

分别为67.90%、67.48%、68.30%和

63.74%。发行人较高的负债总额和负债率使发行人的经营存在一定的偿付风险,但发行人负债规模和负债结构符合发行人业务发展和战略实施的需要,且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水平在房地产企业中处于合理水平。

3、存货跌价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7,763,847.01万元、8,004,109.94万元、8,200,565.90万元和9,185,070.2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2.18%、

49.38%、48.46%和53.99%。发行人存货规模较大,且占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主要是由于发行人的商务地产、住宅房地产项目开发较多。如果未来房地产市场出现大幅下滑,将可能降低发行人存货的价值从而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开发的地产和物业主要集中在区域中心城市的核心区域,需求相对稳定,且发行人已针对存货制定了合理可行的销售计划,能有效确保存

剔除预收款项后的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预收款项)/资产总额,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9月该指标=(负债总额-合同负债-预收款项)/资产总额。

货实现销售并逐步结算转化为销售收入。

4、有息负债规模上升的风险

为支持业务发展需要,发行人筹资活动流入规模较大。近年来,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业务规模逐渐扩张,在中心城市核心区域增持优质自持物业,近年来有息负债有所上升。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9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分别为8,318,838.33万元、8,773,757.53万元、9,213,929.33万元和8,539,419.65万元。其中,截至2021年9月末,短期债务占比11.58%,长期债务占比88.42%,负债长短期结构较为合理。2021年9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有所下降。发行人因正常经营需要,有息负债规模有所增加,未来可能面临一定的本息偿还压力,进而可能会对本期债券的偿还产生不利影响。

5、受限资产占比较高的风险

因业务发展需要,发行人的部分资产通过抵质押手段来获得银行借款,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存货等。截至2021年9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总计4,253,762.04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25.00%,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较大,如果该部分资产因融资问题产生纠纷,将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6、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分别为3,858,107.36万元、3,968,556.73万元、4,083,182.39万元和3,744,760.98万元,占当年总资产的比重分别25.93%、24.48%、24.13%和22.01%,近三年发行人根据经营计划增持中心城市核心区域的优质物业,投资性房地产规模逐年上升。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2,365.65万元、68,294.78万元、-42,799.78万元和67,844.59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43%、11.95%、-12.37%和

39.18%。若当地房地产市场出现极端恶化情况,有可能导致投资性房地产出现公允价值下滑,可能对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和公允价值造成影响。但公司持有的项目主要集中于北京、上海、天津等中心城市的核心区位,资产保值能力较强,增值空间较大。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波动带来的风险

近年来,宏观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针对宏观经济及行业周期波动,发行人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和自身存货情况,主动调整部分项目工程进度。未来,发行人需要继续把控开发进度,调研市场需求,但如果发行人在国民经济和行业发展周期的不同阶段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可能会对发行人未来的盈利和发展前景产生一定影响。

2、发行人项目开发的风险

发行人目前主要开发普通住宅项目和商务地产项目,此类项目的开发过程具有环节较多、周期较长、占用资金量较大、涉及部门和协作单位多等特点。从市场调研、投资决策、土地获取、市场定位、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建材采购、建设施工、销售策划、广告推广,到销售服务和物业管理等整个过程中,涉及规划设计单位、建筑施工单位、广告公司、建材供应商、物业管理等多家合作单位;在经营过程中,还要接受发改、自然资源、规划、城建、环保、交通、人防、园林等多个政府部门的审批和监管。复杂的流程、多方的参与以及政府的监管,使得公司对工程开发的进度、质量、投资、营销控制的难度增大,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可能对整个项目开发产生一定影响。

3、去库存压力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可结算规划建筑面积1,707万平方米(对应权益规划建筑面积1,383万平方米),项目主要集中于五大城市群中心城市和周边一小时交通圈卫星城。2020年,发行人实现销售签约面积172.8万平方米,实现销售签约金额402亿元。发行人库存集中于五大城市群中心城市和周边一小时交通圈卫星城,但不同区域受行业调整因素影响,去化程度存在一定的差异。未来,发行人将继续把控开发进度,调研市场需求,定制针对性的销售策略,促进项目销售去化。

4、未来资本支出规模较大的风险

随着发行人在建拟建项目开发推进并继续拓展新的项目,发行人的融资及资金调配将面临一定压力。未来发行人将合理安排项目开发节奏,有序推进销售签约,提升销售回款效率;同时,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A,资信情况良好,

发行人将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多种方式筹集低成本资金,优化债务结构,保证公司现金流安全稳健。

5、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和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住宅市场需求也得到了快速释放。近年来,国内房地产市场波动幅度较大,热门城市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而供应过剩的城市则面临去化压力。虽然发行人房地产业务采取了稳健的立项决策程序,主要业务区域位于一二线城市,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但是房地产市场的波动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发行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房地产的主要原材料土地和建材的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着房地产开发成本。

6、安全生产风险

发行人经营领域涉及房产开发、物业经营、物业租赁等,其中,房产开发涉及工程建造和安装,施工安全、消防安全、建筑材料安全都有赖于发行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酒店、购物中心、旅游地产自持物业经营涉及与食品卫生安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公共环境管理安全等相关的风险;物业租赁包括建筑材料、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气情况、文明施工情况、重大危险源防控情况管理等。如果在发行人业务运营过程中出现因前述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将对发行人公司形象产生不利影响,并进而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发行人执行三级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成立了安全管理委员会并发挥起了安全领导作用,颁布实施《开发项目安全管理标准化手册》,积极推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发行人定期组织安全交流培训,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安全大培训等促进各单位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发行人坚持每季度对所属公司及项目进行安全巡检与评比,通过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使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组织第三方咨询单位对项目进行季度安全检查、排名与公示,同时通过分阶段检查、全链条评比、全维度分析、全行业对标,为公司加强管理弥补不足提供依据,并为供应商选择提供参考,促进各相关单位主动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提升效果。

7、项目结算波动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销售签约金额分别为307亿元、319亿元和402亿元,销售

签约面积分别为108万平方米、118万平方米和173万平方米。2020年,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持续从紧,发行人通过强化销售调度、推行价值营销、提升客户体验等措施,销售签约有所增长。受调控政策、开发节奏的影响,发行人未来可能面临着一定的项目结算波动风险,进而影响发行人收入水平。

(三)管理风险

1、集团管控风险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共138家。目前,发行人已经针对子公司较多的情况,制定了科学的管理制度,并付诸实行,但如果未来发行人因业务发展继续新设或收购子公司,导致子公司数量快速上升,可能会出现因管理不到位等导致的风险。

2、跨区域管理风险

经过多年的布局,发行人已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重庆、武汉、成都、苏州等一线城市及区域中心城市实现业务布局,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开发、经营项目逐渐增多,发行人管理工作的复杂程度也将随之增加。发行人跨区域的经营,使其在信息传达、资金运作、税务筹划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投资决策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以及人才管理等工作都面临着新的挑战。虽然发行人目前已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生产经营运作状况良好,但随着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发行人在跨区域管理、经营决策、项目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难度也将进一步增加。

3、人才资源风险

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发行人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经营模式和管理制度,培养了一批专业水平较高、忠诚度较高的业内业务骨干和核心人员。但发行人在不断发展过程中,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和业务范围不断拓宽对发行人的人力资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要继续保持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标准,需要不断培养或引进优秀人力资源。

(四)政策风险

1、宏观政策风险

发行人所处的房地产行业与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息息相关,长期受到政府

和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从长期看,宏观调控措施将影响房地产市场的总体供求关系、产品供应结构等,并可能使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量短期内产生较大波动。如果发行人不能适应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并及时做出相应的业务策略调整,将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和未来发展构成不利影响。

2、房地产政策风险

发行人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受到房地产行业政策的影响。政府近年来一直根据国内经济发展、房地产行业走势等情况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近年来,政府实施总体趋严但具有差异化的房地产的调控政策。2017年,监管部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基调,对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分类调控。2018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年度工作会议提出:房地产市场工作目标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0年10月,《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明确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整体将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房地产政策直接影响发行人的房地产业务及去库存情况,如果未来国家房地产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给发行人业务带来一定程度影响。

3、信贷政策风险

2014年9月30日,央行、原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增强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能力、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等。2015年以来,央行不断下调基准利率及存款准备金率,货币政策不断放松。但2016年10月全国多省、直辖市相继出台限购限贷政策,政策的出台对于国内各城市的房价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2020年12月,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防范金融体系对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未来一定时期内,房地产行业政策仍将趋紧,政策的主要着力点为防止过度投机,促进房地产行业稳健发展。未来信贷

政策的调整将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资成本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4、土地政策变化风险

土地是房地产企业发展的重要要素,土地政策的变化直接影响房地产企业的经营活动。国家对土地的政策调控包括在土地供应方式、土地供应总量和结构、土地审批权限、土地使用成本等方面。未来,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土地政策变化可能对发行人取得土地资源的成本产生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形成潜在风险。

5、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国家的税收政策,尤其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诸如《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对房地产行业均有特殊要求,旨在加大税款缴纳力度。这些税收政策将导致发行人税款资金的提前支付,加大项目开发的资金压力,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资金运营效率。此外,国家也可通过对居民个人的购房等行为征收消费税、物业税、交易环节税等举措对个人购房行为加以调控,影响潜在客户的购房意愿和能力,从而对发行人的房地产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6、购房按揭贷款政策变化的风险

目前消费者已普遍采用银行按揭贷款方式购房,因此购房按揭贷款政策的变化对房地产销售有非常重要的影响。2014年9月30日央行、原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重申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的0.7倍;放松首套房认定标准;2015年3月30日,央行、住建部、原银监会联合下发《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有条件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对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2016年以来,包括北京、天津等在内的部分热点城市出台了收紧楼市限贷政策,提高购房首付比例等各类调控政策。2019年8月25日,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

公告》,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在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过程中,确保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效实施,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2020年12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划分五档,分档设定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以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防范金融体系对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如果未来银行按揭贷款利率上升,这将会大幅提高购房的按揭融资成本,降低潜在客户的购买力;如果未来银行调高按揭贷款首付比例,或增加其他限制性条件,这将导致潜在的购房者较难或无法获得按揭融资支持。若由于购房按揭贷款相关政策的变化影响潜在购房者的购买力和购房按揭贷款的获得,将对发行人产品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7、环境保护政策变化的风险

房地产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周边环境,产生粉尘、噪音、废料等。虽然发行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有房地产项目施工前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地方主管部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备案或取得批复,但是随着我国环境保护力度日趋提升,发行人可能会因环境保护政策的变化而增加环保成本,部分房地产项目进度亦可能会延迟,进而对发行人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2020年4月28日,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5月20日,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181亿元(含181亿元)公司债券。

本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含)181亿元的公司债券的注册。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本期债券分为2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债券全称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品种一);品种二债券全称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品种二)。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81亿元(含181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九期发行。本期债券分为2个品种,本期债券设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本期债券品种一、品种二总计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设2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品种二期限为5年期。

债券票面金额:100元。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交易、质押等操作。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本期债券品种一债券初始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或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品种二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1年12月16日。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12月16日。

如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12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12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26年12月16日。若投资者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4年12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6年12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

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回售登记期: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回售的公司债券本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专项账户1相关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恒丰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银行账户:801010010122201025专项账户2相关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西单支行银行账户:7112310182600083753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1年12月13日。发行首日:2021年12月15日。预计发行期限: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16日,共2个交易日。网下发行期限: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16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0]1382号)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181亿元(含181亿元),采取分期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回售的公司债券本金。

本期债券拟用于偿还回售的公司债券在下述范围内确定:

表:本期债券拟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明细

单位:亿元、%

债券简称起息日回售日票面利率债券余额
19金控022019-01-172022-01-174.4715.00

划将根据发行时的资金需求及市场状况,具体授权本公司经理班子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制度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

发行人承诺本次募集资金最终用于偿还19金控02。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拟开设监管账户作为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措施。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受托管理人有权要求发行人及时向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就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6月30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包括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以2021年9月30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保持不变。

2、对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发行人通过本次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锁定公司财务成本,避免贷款利率波动风险。

3、对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以2021年9月30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的流动比率保持2.29,没有变化。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用于约定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本公司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购置土地和不用于住宅类房地产业务。

二、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21年9月30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15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15亿元全部计入2021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为15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本金;

5、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2021年9月30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发行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表:本期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财务结构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9月30日本期债券发行后(模拟)模拟变动额
流动资产12,104,905.7012,104,905.70-
非流动资产4,906,756.744,906,756.74-
资产总计17,011,662.4317,011,662.43-
项目2021年9月30日本期债券发行后(模拟)模拟变动额
流动负债5,278,304.985,278,304.98-
非流动负债7,734,429.297,734,429.29-
负债合计13,012,734.2813,012,734.28-
股东权益合计3,998,928.163,998,928.16-
资产负债率(%)76.4976.49-
流动比率(倍)2.292.29-
序号证券简称募集资金总额已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约定用途实际用途
115金街034040补充营运资金补充营运资金
219金控021515偿还公司债券偿还公司债券
319金控041111偿还公司债券偿还公司债券
419金控061010偿还公司债券、支付公司债券利息偿还公司债券、支付公司债券利息
519金控081010偿还公司债券、支付公司债券利息偿还公司债券、支付公司债券利息
620金街012020偿还回售公司债券偿还回售公司债券
720金街022020偿还回售公司债券偿还回售公司债券
820金街031010偿还回售公司债券偿还回售公司债券
921金街0199偿还回售公司债券偿还回售公司债券
1021金街0211.311.3偿还到期或回售公司债券偿还到期或回售公司债券
1121金街032020偿还到期公司债券偿还到期公司债券
1221金街041919偿还到期公司债券偿还到期公司债券
1321金街052525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靓注册资本:人民币2,988,929,907元实缴资本:人民币2,988,929,907元设立日期:1996年6月1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20283066XF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邮政编码:100033联系电话:010-66573955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信息披露负责人:张晓鹏信息披露负责人联系方式:010-66573955所属行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经营范围:以下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住宿、游泳池、网球场、中西餐、冷、热饮、糕点、美容美发、洗浴、零售卷烟、图书期刊;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新技术及产品项目投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停车服务;出租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健身服务;劳务服务;打字;复印;会议服务;技术培训;承办展览展示;饭店管理;餐饮管理;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交流活动;销售百货、工艺美术品、建筑材料、机械电气设备安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网址:www.jrjkg.com.cn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金融街股票代码:000402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发行人前身

发行人前身为重庆华亚现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经中国包装总公司以《关于设立重庆华亚现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包企【1994】266号文)批准,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采用募集方式设立,华西包装集团公司为独家发起人。于1996年6月6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含300万股职工股),设立时公司的股本总额为7,869.15万股,其中发起人股4,869.15万股,由华西包装集团公司持有。

1996年6月26日,重庆华亚现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700万股社会公众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996年12月30日,300万股职工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为“重庆华亚”。

2、股权转让及资产置换

1999年12月27日华西包装集团公司与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后更名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华西包装集团公司将其所持48,691,500股国有法人股全部转让给金融街集团。

2000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资产整体置换、变更主营业务的决议,并据此于同日与金融街集团签署《资产置换协议》,前述决议和协议于2000年5月15日获得公司199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并于2000年5月23日开始实施。2000年5月24日华西包装集团公司与金融街集团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完成后华西包装集团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票,金融街集团持有公司全部国有法人股,公司其余股份均为流通股。

2000年8月8日,经重庆华亚现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名称变更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金融街”。

3、发行人上市以来重大股本变动

2002年8月,发行人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2,145万股,股本由原来的125,906,400股变更为147,356,400股。

2003年7月,发行人实施2002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10股,总股本由147,356,400股增至294,712,800股。

2004年2月,发行人实施2003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3股,2004年12月公开增发7,600万股,总股本由294,712,800股增至459,126,640股。

2005年4月,发行人实施2004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5股,总股本由459,126,640股增至688,689,960股。

2006年3月,发行人实施2005年度每10股转增4股的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总股本由688,689,960股增至964,165,944股。2006年12月,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11,428.57万股,总股本由964,165,944股增至1,078,451,644股。

2008年1月,发行人公开增发30,000万股,总股本由1,078,451,644股增至1,378,451,644股。2008年4月22日,发行人实施2007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8股,总股本由1,378,451,644股增至2,481,212,959股。

2010年5月,发行人实施2009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每10股转增2.2股,总股本由2,481,212,959股增至3,027,079,809股。

2014年9月16日,发行人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并于2014年9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截至2014年11月17日,发行人回购股份数量共计38,149,9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6%,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4,999.98万元,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回购方案实施完毕。2014年11月21日注销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3,027,079,809股减少至2,988,929,907股。2014年11月21日至今,发行人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为31.14%。金融街集团成立于1996年5月29日,注册资本111.2439亿元。金融街集团系西城区国资委全资拥有的以资本运营和资产管理为主要任务的国有企业,坚持“科学发展、基业长青”的公司愿景,逐步打造成为竞争能力不断提高、发展能力持续增强、品牌影响力逐步扩大的优秀国有投资管理公司。

金融街集团经营范围为投资及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承办展览展销活动;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推广;设计、制作广告;计算机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主营业务主要包括三大板块,分别为房产开发板块、物业经营与管理板块、客房餐饮板块。截至2020年末,金融街集团资产总额为25,797,736.08万元,负债总额为19,170,169.8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627,566.2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899,190.40万元,利润总额374,047.40万元,净利润224,081.2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1,860.41万元。

截至2021年9月末,金融街集团资产总额为26,614,624.96万元,负债总额为19,896,564.2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718,060.73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2,078,784.35万元,利润总额239,930.64万元,净利润164,156.9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597.34万元。

截至2021年9月末,金融街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为930,708,153股,持股比例为31.14%,持有发行人股份无质押、冻结或其他存在争议的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西城区国资委。西城区国资委为北京市西城区政府特设机构。西城区国资委负责依法按照法定程序决定区属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负责指导和规范区属企业董事会的相关工作,向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委派董事或股权代表;向国有独资公司派出监事会,向国有控股、参股公司派出监事;通过法定程序对区属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对企业负责人任中、离任的经营成果及经济负责实施审计;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治理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指导和促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加强协调解决区属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方面重大问题的职责;代表区政府向区属企业派出监事,负责监事会的日

程工作;主管区街道经济管理协会和全区各街道集体资产管理协会;承办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为36.77%。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如下图示:

图: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二)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1、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

截至2021年9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149家,基本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表

子公司全称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备注
直接间接
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2号楼04层402-L414-A-1号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二级
金融街(遵化)产城融合发展有限公司遵化市河北省遵化市北二环西路南侧旅游资源开发与经营100.00-直接 设立二级
金融街(遵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遵化市河北省遵化市汤泉满族乡开发区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金融街金禧丽景(遵化)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遵化市河北省遵化市汤泉满族乡开发区餐饮、住宿服务-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遵化古泉小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遵化市河北省遵化市汤泉满族乡汤泉村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遵化融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遵化市河北省遵化市汤泉满族乡汤泉村商务服务业-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遵化融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遵化市河北省遵化市汤泉满族乡汤泉村房地产开发-70.00直接设立四级
遵化融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遵化市河北省遵化市汤泉乡汤泉村东房地产开发-51.00直接设立四级
金融街(北京)置地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5号翔达大厦写字楼11层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二级
金融街融辰(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5号翔达大厦写字楼5层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二级
北京融晟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西路58号永定镇政府办公楼YD156房地产开发-80.00直接 设立三级
北京怡泰汽车修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西绦胡同63号汽车修理100.00-收购二级
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2号楼04层402-L414-A-2号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二级
廊坊市盛世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廊坊市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区瑞雪道29号9#厂房房地产开发-80.00直接 设立三级
北京融鑫汇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等2幢甲9号楼10层1001-40企业管理-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北京融玺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等2幢甲9号楼10层1001-43企业管理-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廊坊市融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廊坊市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饶道西侧,瑞雪道南侧人才家园B座6001-6018号房(办公场所)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北京融平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等2幢甲9号楼10层1001-34企业管理-51.00直接 设立三级
北京融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政府东配楼310室房地产开发-51.00直接 设立四级
北京金天恒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丰台区西红门南一街206号院24号楼1层102室房地产开发-50.00直接 设立三级
北京金丰融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等2幢甲9号楼10层1001-31投资管理-50.00直接 设立三级
金融街(北京)商务园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55号518室房地产开发80.00-直接 设立二级
北京金融街奕兴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大兴区三羊中路6号院6号楼2层201房地产开发100.00-收购二级
北京奕环天和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南六环路西磁各庄立交桥南200米(中轴路东侧)房地产开发100.00-收购二级
北京金融街奕兴天宫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政府东配楼105室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二级
北京金石融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院3号楼606房地产开发80.00-直接 设立二级
北京永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26号院2号楼1层101餐饮、住宿服务-80.00直接 设立三级
北京天石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石景山区体育场南路2号景阳宏昌大厦六层606房地产开发51.00-直接 设立二级
北京市慕田峪长城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怀柔区慕田峪村旅游服务业、房地产开发70.00-收购二级
北京市慕田峪长城缆车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怀柔区慕田峪旅游服务业-56.00收购三级
北京慕田峪兴旺商品市场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怀柔区慕田峪长城风景名胜区游览服务中心D7号销售日用百货-70.00直接 设立三级
北京金融街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B座1101房地产信息咨询100.00-直接 设立二级
金融街升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601室技术开发、技术咨询-90.00直接 设立三级
北京金融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3号B1-1投资管理、投资咨询100.00-直接 设立二级
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3号B1-3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北京金凯运动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2号楼-01层-102-B116D号健康管理、健身服务-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11层房地产开发、住宿、中西餐、酒等100.00-直接 设立二级
北京金融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2号房地产开发、销售日用百货等100.00-直接 设立二级
金融街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建学胡同36号2幢005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北京融丰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后泥洼251号101室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四级
北京金融街京西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3号楼6层606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二级
北京融轩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3号楼6层609企业管理;会议服务;酒店管理等-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北京融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南庄子村委会西320米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大沽北路2号-3301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二级
天津融承和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大沽北路2号-3310企业管理咨询-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天津融承和兴置业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柳口路与利丰道交口东北侧天安创新科技产业园二区3—3-301-1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四级
金融街津塔(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4516房地产开发9.5090.50直接 设立三级
金融街融拓(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与南开三马路交口融汇广场2-1-1401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苏州融拓置业有限公司苏州市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东太湖路38号6幢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四级
金融街融展(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西宁道81号增1号103、104室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天津恒通华创置业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3号孵化楼4-A-77室房地产开发-90.00收购三级
金融街东丽湖(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旅游开发公司内)房地产开发-100.00收购三级
金融街融兴(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总部基地C02楼310室-132(集中办公区)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天津盛世鑫和置业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南市大街与福安大街交口天汇广场2-501房地产开发-50.00直接设立三级
天津鑫和隆昌置业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琴韵道1号尚林苑32、34号楼配建二-108房地产开发-50.00直接设立四级
天津融承和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大沽北路2号-6111企业管理咨询-34.00直接设立三级
天津丽湖融园置业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华纳景湖花园(景湖科技园1号楼)1-302-20室房地产开发-34.00直接设立四级
天津融承和信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大沽北路2号-3308投资-100.00直接设立三级
天津丽湖融景置业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华纳景湖花园(景湖科技园1号楼)1-401-06室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四级
天津万锦晟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万卉路5号2号楼201房地产开发-34.00收购三级
天津万利融汇置业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秀川国际大厦A座315-1房地产开发-34.00收购四级
金融街津门(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四平东道79号311房地产开发99.960.04直接设立二级
融信(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3号楼329-02室投资管理100.00-直接设立二级
京津融都(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高王路西侧90号116-6(集中办公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筹建80.00-直接设立二级
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重庆市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8号融景中心B塔25层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二级
金融街重庆融拓置业有限公司重庆市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8号融景中心B塔25层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金融街重庆融玺置业有限公司重庆市重庆九龙坡区九龙园区C区号标准厂房(一期)6号楼7楼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常熟融展置业有限公司常熟市常熟市香山路88号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四级
金融街重庆融航置业有限公司重庆市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月台路18号【口岸贸易服务大厦】B1单元5楼503-615室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重庆金铎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市重庆市沙坪坝区小杨公桥108号1幢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金融街重庆裕隆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市重庆市沙坪坝小杨公桥108号1幢负3-库房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金融街重庆融平置业有限公司重庆市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大道62号(海王星科技大厦B区6楼1#)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重庆金融街融迈置业有限公司重庆市重庆市北碚区云汉大道117号附375号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上海杭钢嘉杰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6层(集中登记地)房地产开发100.00-收购二级
上海静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静安区安远路127号2幢1层C2室(集中登记地)房地产开发100.00-收购二级
上海融迈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乔松路492号(上海城桥经济开发区)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上海融阳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乔松路492号(上海城桥经济开发区)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金融街(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投资管理100.00-直接设立二级
苏州融太置业有限公司苏州市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东太湖路38号6幢房地产开发-80.00直接设立三级
上海融栩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虹口区海宁路137号7层E座773R室投资管理-100.00直接设立三级
无锡融展置业有限公司无锡市无锡市新吴区新洲路228号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四级
上海融展置地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静安区共和路169号2层44室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上海融兴置地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静安区共和路169号2层52室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四级
上海融御置地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静安区共和路169号2层53室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四级
无锡融拓置业有限公司无锡市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锡协路208号-1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五级
上海远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宝山区顾北东路575弄1-17号A区111-15企业管理等-100.00收购三级
上海远绪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8300弄6-7号1幢3层O区362室房地产开发-50.00收购四级
金融街广州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州市荔湾区鹤洞路10号201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二级
佛山融展置业有限公司佛山市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大道大学路云东海街道办事处315室(仅作办公场所使用,住所申报)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广州融麒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鹤洞路10号之一105房投资管理-100.00直接设立三级
广州融御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长堤东路363号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广州融方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州市荔湾区金钰街19号101房房地产开发-50.00直接设立三级
广州融辰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广纸丙外街29号夹层自编之四(仅限办公用途使用)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广州融都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山前旅游大道3号九龙湖社区中心区门楼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佛山融筑置业有限公司佛山市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建沙路东三区3号联东优谷园10座201A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广州金融街融展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凤凰三路17号自编5栋448室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二级
金融街(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南海大道1029号3楼301投资管理100.00-直接设立二级
深圳融平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高新路研祥科技工业园二栋研发大楼501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深圳融辰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洋母帐老围二巷4号锦富大厦A座6D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融展(深圳)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白石厦社区东区永泰东路3号福新大厦3单元218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惠州融腾置业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州市惠阳区秋长白石村(宿舍2)房地产开发-60.00直接设立三级
金融街惠州惠阳置业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州市惠阳区秋长白石村(宿舍2)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东莞融麒置业有限公司东莞市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乐居五路1号144室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深圳金禧美程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迎春路海外联谊大厦四层C06a旅游服务业-100.00直接设立三级
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惠州市广东省惠东县巽寮湾度假村房地产开发91.28-直接设立二级
惠州巽寮湾游艇会有限公司惠州市广东省惠东县巽寮镇红螺湾至哨所山一带场地租赁、体育健身、游艇项目投资、游艇驾驶员、摩托艇驾驶员培训、游艇会经营管理等-91.28直接设立三级
金融街(惠州)金禧丽景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市惠东县巽寮管委会巽寮村海滨公路下侧(海世界二期S2#商业)企业管理、住宿餐饮服务、物业管理-91.28收购三级
金融街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香港香港中环花园道3号中国工商银行大厦16楼投资、融资100.00-直接设立二级
StartPlusInvestmentslimited(啟添投资有限公司)英属维京群岛英属维京群岛投资、融资-100.00直接设立三级
PowerStriveLimited(振威有限公司)英属维京群岛英属维京群岛投资、融资-100.00直接设立三级
StepmountLimited(晋步有限公司)香港SUITES 1604-6 CBC TOWER 3 Garden RD Central HONG KONG投资、融资-100.00直接设立四级
金融街成都置业有限公司成都市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383号G座4层401号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二级
成都融方置业有限公司成都市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寺龙井路6号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成都融展置业有限公司成都市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383号G座4层405单元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四川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新津县新平镇龙泰路9号房地产开发-34.00收购三级
成都裕诚置业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兴园5路337号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成都中逸实业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锦江区总府路35号22层1号房地产开发90.00-收购二级
金融街武汉置业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三路1栋1-7层419号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二级
湖北当代盛景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文化路(武汉东湖学院对面)房地产开发-80.00股权收购三级
武汉融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三路1栋1-7层7130号企业管理等-100.00直接设立三级
武汉融拓盛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临江大道7号31栋房地产开发-60.00直接设立三级
武汉金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汉市东西湖区走马岭走新路601号(13)房地产开发-85.00收购三级
金融街石家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北大街19号蓝钻名座B601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二级
石家庄融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北大街19号蓝钻名座B602企业管理等-100.00直接设立三级
廊坊市融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廊坊市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区普照营村(人才家园B座3010号房间)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北京金熙汇永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5号楼3层6-53企业管理-80.00直接设立三级
北京金熙晟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5号楼3层6-56企业管理-80.00直接设立三级
北京融程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1号楼3层5-306-A-30企业管理-100.00直接设立三级
上海融鹏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虹口区塘沽路309号14层C室(集中登记地)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重庆金融街融驰置业有限公司重庆市重庆市九龙坡区青龙村24号附1至附8号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上海融文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虹口区塘沽路309号14层C室(集中登记地)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上海融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虹口区塘沽路309号14层C室(集中登记地)房地产经纪100.00-直接设立二级
上海融捷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6397号1-2层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佛山融辰置业有限公司佛山市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南涌社区民族路39号之六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苏州熠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市苏州市吴中区横泾天鹅荡路2588号17幢4230室房地产经纪100.00-直接设立二级
惠州市德鸿置地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仲恺五路87-6号房地产开发-100.00收购四级
固安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固安市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锦绣大道南侧、时代路西侧清华大学(固安)中试孵化基地5号楼202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二级
固安融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固安市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锦绣大道南侧、时代路西侧清华大学(固安)中试孵化基地5号楼201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二级
苏州熠廷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市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东吴南路165号2幢三层B-41工位(集群登记)企业管理咨询-100.00直接设立三级
苏州熠彤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市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东吴南路165号2幢三层B-45工位(集群登记)企业管理咨询-100.00直接设立三级
苏州熠焱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市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东吴南路165号2幢三层B-53工位(集群登记)企业管理咨询-100.00直接设立三级
苏州熠皓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市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东吴南路165号2幢三层B-57工位(集群登记)企业管理咨询51.0049.00直接设立二级
苏州熠循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市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东吴南路165号2幢三层B-58工位(集群登记)企业管理咨询51.0049.00直接设立二级
上海融廷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奉贤区金碧路1990号1层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三级
北京慕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慕田峪村314号院1号楼1至2层娱乐业-70.00直接设立三级
无锡融乾置业有限公司无锡市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丹山路78号锡东创融大厦A座302-33房地产开发-51.00直接设立四级
无锡融炜置业有限公司无锡市无锡市梁溪区上马墩路158号538室房地产开发-51.00直接设立四级
苏州融烨置业有限公司昆山市昆山开发区春旭路258号东安大厦701室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设立四级
嘉兴融鹏交控置业有限公司嘉兴市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镇中南路165号底层1-22号房房地产开发-51.00直接设立四级

基本情况如下:

(1)金融街(北京)置地有限公司

金融街(北京)置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23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洋。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项目投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

主要子公司选取标准为单个子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对发行人2020年度合并口径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子公司。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金融街重庆融拓置业有限公司

金融街重庆融拓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9日,注册资本6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晓燕,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执业);商品房销售;建筑新产品项目开发及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不含住宿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停车场管理;场地租赁(不含住宿服务);游泳池(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健身服务;会议服务;打字、复印;企业形象策划;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和体育赛事活动;承办展览展示;销售:食品(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体育用品、服装;舞蹈培训、声乐培训、武术培训、绘画培训、网球培训(以上不含专业艺术院校招考科目辅导)。(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广州融方置业有限公司

广州融方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28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闫智,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4)广州融辰置业有限公司

广州融辰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1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闫智,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蔬菜零售;物业管理;电脑打字、录入、校对、打印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文具用品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运动场馆服务(游泳馆除外);行李搬运服务;健身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水果零售;房屋租赁;日用杂品综合零售;小饰物、小礼品零售;图书出租;音像制品出租;干果、坚果零售;房地产中介服务;档案馆;游泳馆;快餐服务;餐饮配送服务;酒吧服务;中餐服务;散装食品零售;洗浴服务;烟草制品零售;图书馆;西餐服务;桑拿、汗蒸;咖啡馆服务;小型综合商店、小卖部;超级市场零售(食品零售除外);酒类零售;图书、报刊零售;美容服务;理发服务;酒店住宿服务(旅业);非酒精饮料及茶叶零售;保健按摩;日式餐、料理服务;自助餐服务;足疗;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

(5)苏州融拓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融拓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6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袁俊杰,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及经营;实业投资;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图文设计制作;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健身休闲活动;棋牌室服务;洗烫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

(6)北京融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融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28日,注册资本68,7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庄江波,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技术开发、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的经营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主要子公司财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2020年度基本财务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基本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金融街(北京)置地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10,000493,872227,0851,827285,053213,697
金融街重庆融拓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60,000225,043103,536214,03760,51445,375
广州融方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1,000149,80420,204113,98545,90434,636
广州融辰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1,000107,41123,577221,94642,72832,050
苏州融拓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2,000504,13126,536216,73039,83029,861
北京融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68,700154,00238,676153,227-24,560-25,938

当期销售签约价格低于单方成本,导致出现亏损。

(三)发行人合营、联营公司情况

截至2021年9月末,发行人联营、合营企业共有17家,对发行人资产、负债、收入及利润均不产生重大影响,基本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联营、合营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企业性质主营业务注册资本持股比例核算科目
北京石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营企业房地产开发6,00050.00长期股权投资
北京博览奇石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营企业旅游服务16050.00长期股权投资
深圳融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营企业房地产开发10,00050.00长期股权投资
惠州融拓置业有限公司合营企业房地产开发10,00050.00长期股权投资
武汉两湖半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营企业房地产开发56,00050.00长期股权投资
上海复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营企业房地产开发50,00050.00长期股权投资
北京未来科学城昌融置业有限公司联营企业房地产开发10,00030.00长期股权投资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联营企业房地产开发5,00049.00长期股权投资
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营企业房地产开发4,181.2330.00长期股权投资
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商务服务50,00016.00长期股权投资
北京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营企业房地产开发43,95033.00长期股权投资
北京远和置业有限公司联营企业房地产开发81,00025.00长期股权投资
天津万锦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营企业房地产开发35,00049.00长期股权投资
北京融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营企业房地产开发50,00044.00长期股权投资
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联营企业房地产开发2,00033.00长期股权投资
无锡隽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商务服务35,00049.00长期股权投资
北京京石融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营企业房地产开发1,00049.00长期股权投资

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报告期内相关机构运行良好。

(1)股东大会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第43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发行人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本章程;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议批准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担保事项;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第121条规定,发行人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第122条规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第123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以下职能: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制订本章程修改方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

的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第172条规定,发行人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第173条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9)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总经理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第153条,发行人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公司认定的其他管理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章程第157条规定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9)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0)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发行人治理结构图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治理结构图如下:

图:发行人治理结构图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根据战略定位和管理需要,共设15个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表:职能部门职责情况

序号部门名称主要职能
1董事会办公室资本运作、管理层考核与激励、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
2党委办公室党务管理、工会管理
3纪检工作办公室主持纪检监察工作,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受理信访举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战略发展部战略规划、经营管理、投资管理、股权融资、股权管理、统计与资质管理
5产品研发部产品研发、产品标准、产品定位、设计管理
6成本管理部成本管理、采购管理、供应商管理
7营销管理部品牌管理、客服管理、营销管理
8项目管理部开发计划管理、项目质量管理
9安全管理办公室安全管理、维稳管理
10法律事务部法律审查、案件处理、法律咨询、法规培训
11风险审计部风险管理、内控管理、审计监督
12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税务管理、会计核算、债权融资
序号部门名称主要职能
13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规划、招聘管理、员工关系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培训开发、企业文化
14行政管理部行政管理、后勤管理、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档案管理、接待服务、史志编纂、信息化建设和维护权责、流程管理
15综合服务中心金融街软环境建设

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体系,在项目立项、土地储备、设计规划、工程施工、材料采购、项目销售、物业运营等各环节各方面的经营与运作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及一期内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表: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会成员
姓名职务出生年份任期起止日2020年末持股数(股)2020年末持有公司已发行债券数(张)
高靓董事长1970年2017.01.19-2023.08.30282,300-
杨扬副董事长1968年2017.04.18-2023.08.30--
赵鹏副董事长1973年2018.08.23-2023.08.3012,000-
吕洪斌董事1974年2017.08.09-2023.08.3053,000-
总经理2017.01.19-2023.08.30
白力董事1974年2017.02.16-2023.08.3052,900-
王开国董事1989年2021.05.12-2023.08.30--
杨小舟独立董事1964年2017.08.09-2023.08.30--
张巍独立董事1964年2020.08.31-2023-08-30--
朱岩独立董事1971年2020.08.31-2023-08-30--
监事会成员
姓名职务出生年份任期2020年末持股数(股)2020年末持有公司已发行债券数(张)
栗谦监事会主席1965年2017.02.16-2023.08.30239,322-
谢鑫监事1982年2017.12.20-2023.08.30--
李想监事1969年2021.04.21-2023.08.30--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职务出生年份任期2020年末持股数(股)2020年末持有公司已发行债券数(张)
盛华平常务副总经理1967年2017.02.24-2023.08.3030,000-
王志刚副总经理1968年2011.07.01-2023.08.30169,694-
张晓鹏副总经理1972年2017.02.24-2023.08.30228,414-
董事会秘书2010.01.14-2023.08.30
张梅华财务总监1969年2011.07.01-2023.08.30172,000-
傅英杰副总经理1966年2017.02.24-2023.08.30180,000-
李亮副总经理1980年2017.02.24-2023.08.3027,000-

司董事长,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开国:男,本科学历,工商管理专业,曾任福佳集团富佳开发有限公司运营总监,福佳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福佳集团有限公司石化贸易事业部总裁,福佳集团有限公司地产事业部总裁,福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杨小舟:男,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巍:女,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合弘威宇律师事务所主任,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岩:男,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院长,清华经管医疗管理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清华经管先进信息技术商业应用实验室主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系教授,工信部信息化百人会会员,APEC中小企业信息化促进中心副理事长,商务部电子商务司专家,央视财经评论员,中国工业经济学会互联网经济与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副主任,数字经济百人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区块链分会理事长,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独立监事,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简历

栗谦:男,硕士,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曾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金融街(北京)置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市慕田峪长城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谢鑫:男,硕士,曾任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副总经理,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副总监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北京金融街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航天科工智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李想:男,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北京金石融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金融街(北京)置地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现任公司监事、党委

委员、工会主席。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吕洪斌:详见上文董事会成员简历。盛华平:男,学士,工程师,曾任公司副总经理,金融街(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北京金融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志刚:男,硕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金融街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金石融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天石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京津融都(天津)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张晓鹏:男,硕士,曾任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金融街成都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金融街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

张梅华:女,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公司财务副总监,融信(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傅英杰:男,博士,高级工程师(教授级),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曾任公司总建筑师、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科技质量部副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李亮:男,硕士,曾任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所在行业情况

发行人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属房地产开发行业,具体从事房产开发、物业租赁、物业经营等业务类型,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重庆、武汉、成都、苏州等一线城市及区域中心城市。

1、房地产行业现状

2021 年上半年,中央政府秉承调控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坚持“房住不炒”的政策主基调不变,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期调控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指数研究院数据,2021年上半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为8.9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7.7%,较2019年同期增长17.1%,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为7.9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9.4%,较2019年同期增长19.5%,商务地产销售面积为0.5亿平方米,同比增长6.8%,较2019年同期下降17.0%;全国商品房销售金额为9.3万亿元,同比增长38.9%,较2019年同期增长31.4%,其中住宅销售额为8.5万亿元,同比增长41.9%,较2019年同期增长38.0%,商务地产销售额为0.6万亿元,同比增长9.4%,较2019年同期下降19.3%。

分城市来看,2021年上半年,一线城市商品房成交面积同比增长69.6%,较2019年同期增长33.0%;二线城市商品房成交面积同比增长38.3%,较2019年同期增长13.9%;三四线城市商品房成交面积同比增长25.9%,较2019年同期增长16.9%。

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数据,2021年上半年,全国百城住宅价格累计上涨

1.7%,涨幅较去年同期扩大0.4个百分点。分城市看,2021年上半年,一线城市住宅价格同比上涨1.8%,涨幅较去年同期收窄0.2个百分点;二线城市住宅价格同比上涨1.6%,涨幅较去年同期扩大0.5个百分点;三四线住宅价格累计上涨1.7%,涨幅较去年同期扩大1.2个百分点。

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数据,2021年上半年,全国 300个城市住宅用地成交楼面均价为6,170元/平方米,同比上涨26.7%,较2019年同期增长34.3%。分城市看,一线城市住宅用地成交楼面均价为16,591元/平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

0.5%,较2019年同期下降1.0%;二线城市住宅用地成交楼面均价为7,333元/

平方米,较去年同期增长22.9%,较2019年同期增长26.7%;三四线城市住宅用地楼面均价为4,160元/平方米,较去年同期增长25.1%,较2019年同期增长

45.7%。

根据世邦魏理仕和WIND数据,2021年上半年,北京、上海、天津优质写字楼的空置率分别为16.9%、17.8%和34.3%,北京较去年同期提高了1.4个百分点,上海和天津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2.1、12.6个百分点;北京、上海、天津优质写字楼租金分别为398.9元/平方米/月、276.7元/平方米/月和97.0元/平方米/月,北京、上海、天津租金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5.0%、1.9%、1.9%。

2、房地产行业发展趋势

2020年以来,房地产行业集中度加速提升,“越大越强、强者恒强”的竞争法则已成共识。品牌房企积极把握时机,采取灵活的推盘和价格策略抢抓回款,整体销售业绩延续增长态势。拿地方面,企业投资更加聚焦与理性,拿地区域逐步向城市基本面较好的一、二线城市回归。行业融资渠道收缩,企业融资难度攀升,大型房企在强化现金管控的同时积极融资,缓解资金压力。整体来看,在市场调整和资金面趋紧的双重压力下,品牌企业准确把握市场节奏精准投资,加大营销力度推动销售回款,整体竞争优势持续增强。

房地产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后,目前正处于结构性转变的时期,未来的行业格局可能在竞争态势、商业模式等方面出现转变。房地产行业曾经高度分散,但随着消费者选择能力的显现及市场环境的变化,房地产企业竞争越发激烈,行业的集中度将不断上升,重点市场将出现品牌主导下的精细化竞争态势。同时随着行业对效率和专业能力的要求不断上升,未来将从“全面化”转向精细分工,不同层次的房地产企业很可能将分化发展。

未来房地产市场的区域发展将是不平衡的,会出现明显的“分化”。具有经济基础优势的核心城市,人口会持续的导入,房地产市场规模可以继续扩大,但是三四线城市会面临人口流出,市场规模缩小,去化困难的局面。另一方面,行业的客户也发生了变化,80后、90后已成为购房的主力,公司的销售政策需与其需求和消费习惯相适应。

整体来看,在我国经济和房地产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行业调控政策和融资环境总体仍将保持从严态势,企业销售业绩分化也会加速行业格局

洗牌及市场集中度的持续提升。着眼未来,房地产市场调整压力尚存,部分具备规模及资金优势、经营策略坚持快速周转的企业将会继续保持竞争优势。对于多数企业来说,未来仍需顺应市场发展大势,优化城市布局结构、升级产品与服务水平,并紧抓政策机遇扩大融资规模,防范自身资金风险,通过高质量的发展内核实现可持续的规模化发展。

3、产业政策

国家在房地产行业宏观管理方面涉及的职能部门主要包括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及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其中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负责制定产业政策、制定质量标准和规范;自然资源部主要负责制定国家土地政策、土地出让制度相关的政策规定;商务部主要负责外商投资国内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审批及相关政策的制定。各地区对房地产开发管理的主要机构是各级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建设委员会、规划管理部门、自然资源部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等。

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发展迅速,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为了规范和引导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的政策。

2016年2月,央行及原银监会发布通知,对房地产贷款政策作出调整: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2017年1月,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强调根据供需形势因城因地施策,建立住宅用地供应分类管理制度,对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土地供应,调整结构,提高住宅用地比例,对去库存压力大的三四线城市要减少以至暂停住宅用地供应。1月6日,央行强调要因城施策,继续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1月10日,原银监会提出分类实施房地产金融调控。

2017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房地产市场的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去库存、坚持住房居住属性。同时,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现进城落户1,300万人以上,加快居住证制度全

覆盖。

2018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继续对房地产市场实行差别化调控。同时,要求加快建立购租并举住房制度,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支持住房租赁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此外,还提出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税收调控。

2018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年度工作会议提出:2019年房地产市场工作目标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此政策背景下,2019年房地产行业政策预计将以稳为主,同时更加强调因城施策、理性施策,房地产市场将保持平稳运行状态。

2019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3号),严查房地产违规融资。针对2019年一季度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热苗头,中央政治局在4月和7月的政治局会议上重申“房住不炒”,并首次提出“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银保监会接连在2019年5月和8月下发相应文件,对房地产融资进行控制。房住不炒和因城施策仍是主基调,各地政府应根据情况稳定当地房地产市场,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20年4月,中央政治局会议继续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5月两会政府会议再次强调相同定位,并提出要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便民设施,让城市更宜业宜居。

2020年8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重点房地产企业座谈会,研究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明确了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会议还就完善住房租赁市场金融支持政策体系,加快形成“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等进行了研究。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及主要竞争优势

1、品牌优势

自公司成立以来,金融街控股凭借丰富的经验及雄厚的实力,形成了独特的“金融街模式”,即地产开发与产业打造并重,地产是平台,产业是核心;通过地产开发和产业聚集,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区域价值。2002年起,公司将“金融街模式”逐步在全国进行了复制和推广,先后在重庆、天津、上海、广州、武汉、成都、苏州等五大城市群中心城市,开发建设了重庆金融中心、天津环球金融中心、金融街(南开)中心、金融街(海伦)中心、金融街(苏州)中心等商务综合体,为提升进入城市产业升级、区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公司已连续十余年被评为“中国房地产公司品牌价值TOP10”,持续蝉联“中国沪深上市房地产公司10强”,并凭借优异表现,荣膺“2018中国商业地产年度影响力企业”、“中国商业地产TOP100暨商业表现奖”等大奖。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管理优势得到行业认可,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公司的内在投资价值得到了行业的充分肯定。

2、地区优势

公司坚持“深耕五大城市群(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长江中游)中心城市,拓展环五大城市群中心城市一小时交通圈的卫星城”区域发展战略。2020年,公司通过招拍挂、股权收购等方式,以合理成本在上海、佛山、惠州、天津、遵化获取项目5个,新增项目权益规划建筑面积96.9万平方米,实现权益投资额约50亿元。截至2021年6月底,公司已进入五大城市群中心城市和周边一小时交通圈卫星城/区域16个,公司拥有项目总体可结算规划建筑面积1,736万平方米(对应权益规划建筑面积1,424万平方米)。

3、管理优势

发行人根据房地产价值规律,加强对投资管理、产品管理、营销管理、成本管理、合规管理等的标准、体系建设,同时以业务为导向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经营决策支撑水平。发行人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一级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强化风险管理水平,继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实现依法合规经营。

公司持续优化完善管理机制,有效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一是梳理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坚持有效管用、公开透明的选人用人标准,打造满足公司高质量发展的人才体系;二是完善以发展和利润为导向的考核激励机制,鼓励各子

公司做大做强业务,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公司内生发展;三是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提升各业务条线的专业能力、管理能力。

4、业务协同优势

发行人的主要业务为房产开发、物业租赁、物业经营,利用其运营业务上下游较强的渗透能力,充分发挥专业性、规模性特点,对业务信息、产品与服务、客户资源和业务机会进行协同整合。公司持续适当增持中心城市的优质物业,持续优化自持物业结构,建立满足公司需要的“大资产管理”体系,逐步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输出和资产证券化,提升资产管理业务盈利能力。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在北京、上海、天津等中心城市的核心区域拥有可出租面积约105.16万平方米的优质物业,公司通过增加写字楼出租面积、加强项目租约管理、优化项目业态配比、深化项目特色经营、开展项目主题推广、尝试管理输出等措施,使得资产管理业务写字楼、商业、酒店板块实现持续增长。

5、客户资源优势

发行人客户种类多,数量大,结构丰富,客户不局限于单一产业,金融、电信、电力、投资、外资等大型机构均为公司的优质客户,形成覆盖完整的产业链。发行人客户实力非凡,业务不断扩张,有庞大的商务物业需求,客户一般规模较大、实力较强,业务遍布全国各地,是各行各业中的领袖。发行人客户黏性强,维持多年的紧密合作关系,随着客户业务继续壮大,往往会考虑扩租,或者购入新的办公场所;当发行人开发新项目时,优先选择发行人产品。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1、公司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以下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住宿、游泳池、网球场、中西餐、冷、热饮、糕点、美容美发、洗浴、零售卷烟、图书期刊;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新技术及产品项目投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停车服务;出租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健身服务;劳务服务;打字;复印;会议服务;技术培训;承办展览展示;饭店管理;餐饮管理;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交流活动;销售百货、工艺美术品、建筑材料、机械电气设备安装;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发行人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属房地产开发行业,具体从事房产开发、物业租赁、物业经营等业务类型,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重庆、武汉、成都、苏州等一线城市及区域中心城市。

2、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分析

(1)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表: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营业收入966,633.641,812,137.342,618,401.602,211,335.43
营业成本717,330.851,216,666.541,566,997.631,136,646.83
营业利润171,187.65335,626.27575,592.45538,429.80
净利润113,131.80221,846.79412,065.29403,748.74
毛利润249,302.79595,470.801,051,403.971,074,688.59
毛利率25.79%32.86%40.15%48.60%

1,074,688.59万元、1,051,403.97万元、595,470.80万元和249,302.79万元;毛利率分别为48.60%、40.15%、32.86%和25.79%。

(2)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结构

1)按业务类型分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结构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2021年1-9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房产开发794,851.5582.231,581,336.0887.262,356,913.5990.011,958,975.6588.59
物业租赁131,418.4313.60166,885.349.21184,112.357.03174,141.817.87
物业经营31,204.653.2332,641.061.8068,740.912.6367,468.923.05
其他收入9,159.000.9531,274.871.738,634.740.3310,749.050.49
合计966,633.64100.001,812,137.34100.002,618,401.60100.002,211,335.43100.00

2.97个百分点。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9月,发行人物业经营收入分别为67,468.92万元、68,740.91万元、32,641.06万元和31,204.65万元,总体呈波动趋势。2019年,面对严峻市场形势,发行人物业经营业务积极调整销售策略,拓展客户渠道,加强资源整合,实现营业收入68,740.91万元,同比增长

1.89%,毛利率为24.25%。2020年,公司物业经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2,641.06万元,同比下降52.52%,毛利率为-22.66%,较上年同期下降46.92个百分点。公司物业经营业务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酒店入住率和景区客流量大幅下降。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结构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2021年1-9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房产开发667,263.4393.021,145,858.8194.181,490,439.2195.111,062,442.3693.47
物业租赁12,079.101.6819,403.091.5915,942.611.0214,341.221.26
物业经营31,962.214.4640,038.733.2952,068.913.3252,098.364.58
其他收入6,026.110.8411,365.910.938,546.910.557,764.890.68
合计717,330.85100.001,216,666.54100.001,566,997.63100.001,136,646.83100.00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北京地区218,106.4122.56480,736.2926.53825,440.8031.52604,402.1527.33
重庆地区66,598.316.89420,852.9623.22232,522.858.88197,698.508.94
天津地区226,138.8423.40115,868.366.39111,683.514.27230,762.5410.44
惠州地区23,633.112.4531,309.741.7372,308.942.76261,338.2311.82
上海地区262,760.9827.18336,353.2418.56634,086.9824.22297,353.6213.45
成都地区74,653.307.724,863.380.27----
广州地区94,742.699.80422,153.3723.30742,358.5128.35619,780.3828.03
合计966,633.64100.001,812,137.34100.002,618,401.60100.002,211,335.43100.00
年度客户销售收入
2018年度客户一95,984.05
客户二78,940.27
客户三66,377.03
客户四42,162.20
客户五15,485.71
2019年度客户一183,054.00
客户二143,824.81
客户三100,381.29
客户四98,985.11
客户五86,984.49
2020年度客户一29,904.88
客户二24,798.10
客户三19,282.94
客户四14,347.46
客户五10,296.33
2021年1-9月客户一19,589.28
客户二19,164.22
客户三18,425.55
客户四5,025.53
客户五4,620.36
项目采购商名称采购金额
2018年度供应商一270,134
供应商二148,823
供应商三86,726
项目采购商名称采购金额
供应商四61,303
供应商五49,017
2019年度供应商一329,108
供应商二94,517
供应商三88,850
供应商四59,954
供应商五48,151
2020年度供应商一115,528
供应商二88,264
供应商三70,598
供应商四65,726
供应商五54,683
2021年1-9月供应商一59,368
供应商二28,520
供应商三28,345
供应商四18,861
供应商五8,507

483号),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发行人下属主要房地产开发经营主体取得的主要资质情况如下:

表: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下属主要房地产开发经营主体取得主要资质

序号公司名称资质证书编号资质等级有效期至
1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建开企【2005】483号一级2023.6.21
2北京金石融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SJ-A-6379四级2022.8.27
3北京天石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SJ-A-6329四级2024.5.17
4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322510二级2023.4.13
5金融街重庆融航置业有限公司209279暂定二级2023.12.25
6金融街重庆融玺置业有限公司42010247暂定二级2022.3.24
7金融街重庆融平置业有限公司4429362二级2024.3.21
8金融街重庆融拓置业有限公司325032二级2023.8.20
9金融街重庆裕隆实业有限公司2010008暂定二级2021.8.6(注①)
10重庆金融街融迈置业有限公司4409668暂定三级2021.10.15(注①)
11重庆金融街融驰置业有限公司4010273暂定二级2022.4.19
12成都中逸实业有限公司510100DI34341049Z暂定三级2024.4.27
13成都融方置业有限公司510108DF343413556Z暂定三级2023.7.30
14成都裕诚置业有限公司510132DR44341286Z暂定2021.10.31(注①)
15四川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0132DR44341259Z暂定2021.10.24(注①)
16上海静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沪房管(静安)第0000206号暂定2017.3.25(注②)
17上海杭钢嘉杰实业有限公司沪房管(虹口)第0000310号暂定2018.8.13(注②)
18上海融御置地有限公司沪房管开第02237号三级2022.3.18
19上海融兴置地有限公司沪房管(闸北)第0000307号暂定2021.9.14(注①)
20上海远绪置业有限公司沪房管(青浦)第0001002号暂定2020.12.31(注②)
21上海融阳置业有限公司沪房管(崇明)第0000466号暂定2022.1.6
22上海融迈置业有限公司沪房管(崇明)第0000465号暂定2022.1.6
23上海融捷置业有限公司沪房管(宝山)第0000534号暂定2021.12.11
24苏州融太置业有限公司苏州KF15309暂定二级2021.11.19 (注①)
25苏州融拓置业有限公司苏州KF15012暂定二级2022.7.29
26常熟融展置业有限公司苏州KF15102暂定二级2021.11.13 (注①)
27无锡融展置业有限公司无锡KF14451暂定二级2021.11.30 (注①)
28无锡融拓置业有限公司无锡KF14449暂定二级2021.11.30 (注①)
29无锡隽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锡KF14458暂定二级2021.12.10
30金融街(北京)置地有限公司XC-A-X3830三级2023.3.31
31北京融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FS-A-8903暂定2024.3.1
32北京融晟置业有限公司MT-A-X1132四级2024.4.16
33金融街广州置业有限公司LWQ13100001三级2021.12.2
34广州融都置业有限公司穗建开3510157三级2023.6.30
35广州融方置业有限公司1510617-05暂定2021.5.30(注②)
36佛山融筑置业有限公司粤佛房开证字第1302504号暂定2021.7.28(注①)
37佛山融展置业有限公司粤佛房开证字肆1300060四级2023.2.8
38佛山融辰置业有限公司粤房开证字暂1300064暂定2021.12.23
39东莞融麒置业有限公司粤(莞)房开证字暂1001581号暂定2021.07.09 (注①)
40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XC-A-6118四级2022.4.25
41廊坊市融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冀建房开廊字第1031号暂定2021.12.31
42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XC-A-6166四级2024.4.24
43金融街(北京)商务园置业有限公司TZ-A-X1464四级2022.5.17
44北京金融街奕兴置业有限公司DX-A-5844四级2022.8.5
45北京奕环天和置业有限公司DX-A-5875四级2023.2.3
46北京金融街奕兴天宫置业有限公司DX-A-7810四级2022.9.30
47北京金天恒置业有限公司FT-A-8695四级2021.12.4
48北京融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DX-A-9614四级2023.9.28
49廊坊市盛世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冀建房开廊字第978号四级2023.2.3
50固安融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冀建房开廊字第1625号暂定2022.6.27
51固安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冀建房开廊字第1626号暂定2022.6.27
52北京融丰置业有限公司FT-A-8762四级2023.7.16
53金融街融拓(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津建房证【2011】第S1949号四级2016.2.28(注②)
54金融街融展(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津建房证【2012】第S2097号四级2018.2.28(注②)
55天津恒通华创置业有限公司津建房证【2014】第S2405号四级2018.2.28(注②)
56金融街津塔(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津建房证(2005)第S1177号四级2013.2.28(注②)
57金融街津门(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津建房证(2005)第S1178号四级2013.2.28(注②)
58金融街东丽湖(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津建房证【2004】第S1078号四级2021.12.31
59天津盛世鑫和置业有限公司津建房证【2010】第S1699号四级2022.12.30
60天津鑫和隆昌置业有限公司津建房证【2014】第S2364号四级2022.6.30
61天津万利融汇置业有限公司津建房证2018第[S2745]号四级2022.11.25
62金融街融兴(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津建房证(2018)第S2673号四级2022.1.31
63天津丽湖融园置业有限公司津建房证(2018)第S2717号四级2022.6.30
64天津丽湖融景置业有限公司津东丽建房证(2020)第DL2949号暂定2024.6.30
65天津融承和兴置业有限公司津西青建房证(2020)第XQ2942号暂定2024.6.10
66湖北当代盛景投资有限公司武房开暂[2016]01878号暂定2021.11.6 (注①)
67武汉融拓盛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房开[2018]40052号四级2024.5.12
68武汉两湖半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房开暂[2020]02803号暂定2022.6.29
69金融街(遵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冀建房开唐字第1031号暂定2021.12.31
70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粤(惠东)房开证字第0000054号三级2021.9.25 (注①)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签约额签约额签约额签约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商务地产3110.916315.655316.615919.22
住宅25689.0933984.3526683.3924880.78
总计287100.00402100.00319100.00307100.00

升营销管控能力等措施,实现销售签约额256亿元(销售面积131.1万平方米);商务产品通过优化销售激励机制、深挖客户资源、创新营销模式、强化产品打造和服务提升等措施,实现销售签约额31亿元(销售面积13.1万平方米)。

截至2021年9月末,发行人主要竣工项目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1年9月末发行人主要住宅及商业地产竣工项目情况

单位:平方米、亿元

序号项目名称开发主体所在地区项目 类别建筑 面积开工 时间竣工 时间投资 总额截至2021年9月末销售进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1金融街(长安)中心项目北京金石融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办公、酒店、公寓、商业383,8472013年2016年64.6995%京石国用(2013出)第00038号、第00039号2007规地字0220号2015规(石)建字0011号(2015)施(石)建字0017号京房售证字(2015)27号
2北京丰台公园懿府北京金天恒置业有限公司北京住宅、商业286,4992015年2017~2018年66.5693%京丰国用(2015)出第00181号110106201500009地字第2015规(丰)地字0004号2015规(丰)建字0037、0041、0046号(2015)施(丰)建字0049号等京房售证字(2015)159号等
3天津南开中心金融街融拓(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天津住宅、写字楼、商业439,9212012年2013~2015年55.1195%房地证津字第104051200081号2011南开地证00192012南开住证0003、0004等12104020201209027等津国土房售许字[2013]第0244-001号、津国土房售许字[2012]第0936-001号等
4天津大都会项目天津盛世鑫和置业有限公司天津住宅、办公878,7722010年2012~2020年109.2089%房地证津字第101051000043号等2010和平地证0011等2010和平建证0016 等12101021201008001等津国土房售许字[2010]第495-001号等
5广州珠江金茂府广州融方置业有限公司广州住宅、商业337,4582016年2017~2019年63.3795%粤(2015)广州市不动产第00410007号地字第穗规地证(2015)35号穗规建证[2016]435号等440103201506300101号等穂房预(网)字第20170328号等
6惠州巽寮湾滨海旅游度假区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惠州住宅、商业3,467,5792007年2008~2020年200.0082%惠东国用(2006)第210009号等惠东县规地证字(2017)000023号等惠东县规建证字(2019)000022号等441323201901240101号等惠东房预许字第2019111号等
7金融街?融景城金融街重庆融拓置业有限公司重庆住宅、写字楼、商业1,682,4562011年2013~2021年140.7585%103D房地证2010字第02149号 等地字第500105201000242号建字第500105201100106 等500105007001GB00812F00060559等渝国土房管(2020)不动产字权第000655211号等
8上海火车站北广场项目上海融御置地有限公司 上海融兴置地有限公司上海住宅、写字楼、商业486,1872016年2018/2019/2021年149.7964%沪房地静字(2016)第021014号(212街坊12丘)等沪静地(2016)EA31010620165046等沪静建(2018)FA31010620186964等1702JA0194D01等静安房管(2018)预字000204号等
9金融街·融悦湾(苏州太湖新城项目)苏州融拓置业有限公司苏州住宅 办公 商业 酒店 公寓676,9962018年2020年92.8288%地苏(2018)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54331号等地字第320506201800125号等建字第320506201900125号等320506201907150101等苏房预吴中[2020]050号等

2020年度及2021年1-9月,发行人新增土地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新增土地情况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
新增土地储备项目(个)75
新增权益土地储备(万平方米)123.296.9
新增权益土地金额(亿元)84.550
土地投资金额(亿元)87.5-
城市项目名称权益 比例项目 土地面积项目规划 建筑面积2021年9月末 可结算建筑面积 (地上+地下)
北京北京武夷花园30%381,4421,181,5861,043,545
北京金悦郡44%73,241259,232259,232
未来公元(1430地块)30%42,900235,771235,771
北京房山金悦嘉苑100%59,994194,366194,366
北京通州园中园80%303,186462,490157,603
金融街(长安)中心80%52,734383,847147,497
北京黄村金悦府25%28,212127,11885,854
融尚未来(4962地块)49%27,393123,10273,130
北京黄村念坛嘉苑33%31,049130,34572,894
北京丰台融府100%35,982151,80063,360
北京丰台公园懿府50%82,037286,49951,724
北京黄村颐璟万和51%22,71894,92454,574
金融街E6地块100%7,52250,00050,000
北京门头沟融悦中心80%18,01578,76932,101
城市项目名称权益 比例项目 土地面积项目规划 建筑面积2021年9月末 可结算建筑面积 (地上+地下)
漫香林第六区100%30,50471,04029,952
金融街·南宫嘉园80%58,767152,9334,691
西绦胡同63号院地块100%3,6514,1254,125
廊坊廊坊金悦府100%211,341631,370631,370
固安2020XZ-39号、2020XZ-40号、2021-2号地块100%132,081409,876409,876
固安2021CL-1号、2021CL-2号、2021-8号地块100%55,476180,470180,470
廊坊金悦郡80%38,305107,734107,734
遵化福泉地块(共5个子地块)51%197,939249,383249,383
古泉小镇一期地块100%141,474195,259178,464
仟玺·古泉酒店/遵化水世界100%86,38556,45956,459
天津天津武清金悦府100%193,848374,164374,164
大都会50%91,569878,772335,026
天津滨海融御100%31,322278,662278,662
天津东丽湖听湖小镇100%366,678402,960251,871
天津逸湖100%147,309144,352144,352
天津西青金悦府100%46,861129,216129,216
天津南开中心100%93,348439,921113,285
天津东丽湖熙湖臺34%96,316100,05151,385
天津西青锦庐34%55,19698,7719,928
天津河东东郡49%34,71083,72610,933
天津和平中心100%27,541270,29173,546
诺丁山50%122,845239,37947,009
天津华苑90%45,884118,5095,250
城市项目名称权益 比例项目 土地面积项目规划 建筑面积2021年9月末 可结算建筑面积 (地上+地下)
上海上海火车站北广场项目(上海静安融悦中心、上海静安融泰中心、金融街融府)100%77,274486,187259,179
崇明金悦府(上海崇明48地块)100%96,239137,492137,492
崇明金悦府(上海崇明47地块)100%82,707117,085117,085
奉贤区金汇镇42-02区域地块100%32,617107,213107,213
宝山金悦府(上海宝山罗店项目)100%35,675100,990100,990
青浦西郊宸章50%20,95962,27630,596
金融街(海伦)中心100%28,103164,98410,367
苏州苏州太湖新城(融悦湾)100%149,064676,996589,268
苏州融悦时光80%78,025244,884244,884
常熟金悦融庭100%58,364156,96576,034
昆地网[2021]挂字17号地块34.50%94,639272,361272,361
嘉兴海盐县21-082地块51%62,780150,192150,192
无锡无锡新瑞地块(无锡路劲时光鸿著)49%76,689208,393208,393
无锡金悦府(无锡鸿山地块)100%67,886165,556165,556
无锡融府100%46,912126,648126,648
锡国土(经)2021-34(锡山区谈村东地块)51%66,209139,003139,003
锡国土(经)2021-27(梁溪区模具厂地块)51%22,60555,67555,675
广州广州花都花溪小镇100%106,600403,852290,254
广州广钢融穗华府100%60,800333,347185,000
广州珠江金茂府50%47,367337,458103,940
广州海珠融御100%56,096162,21377,454
金融街·融穗澜湾100%27,652128,65054,041
金融街·融穗御府100%44,223131,50039,532
城市项目名称权益 比例项目 土地面积项目规划 建筑面积2021年9月末 可结算建筑面积 (地上+地下)
佛山顺德金悦府100%76,009255,692255,692
佛山金悦郡100%63,545242,333242,333
佛山金悦府100%57,615227,039204,872
佛山南海仙湖悦府100%53,009124,247124,247
东莞东莞金悦府100%66,653228,592228,592
深圳深圳融御华府50%24,109145,870145,870
惠州惠州巽寮湾91.28%4,030,8753,467,5792,237,128
惠州仲恺项目100%118,911511,889511,889
惠州金悦华府50%91,004455,865455,865
重庆重庆两江融府100%224,779407,305366,434
金融街·融景城100%277,4521,682,456319,282
重庆嘉粼融府100%178,222287,075259,409
重庆大渡口领琇长江地块33%75,236214,718214,718
重庆九龙坡金悦府100%91,803198,924198,924
重庆沙坪坝融府100%72,144240,56380,235
重庆九龙坡金悦熙城100%21,101136,25551,859
磁器口后街100%83,177146,40630,565
重庆沙坪坝金悦府100%56,431179,41728,804
成都成都新津金悦府100%62,359232,685154,114
成都新津花屿岛34%69,999199,724199,724
成都成华融府100%36,443108,414108,414
成都春熙路融御90%5,03071,73071,730
武汉武汉金悦府80%197,011835,740835,740
金融街(东湖)中心50%102,246229,448229,448
武汉光谷融御85%21,639144,958144,958
城市项目名称权益 比例项目 土地面积项目规划 建筑面积2021年9月末 可结算建筑面积 (地上+地下)
武昌金悦府85%33,207112,508112,508
武汉融御滨江60%28,712111,010111,010
合计11,133,98125,445,63417,664,323
城市销售金额销售金额所占比例
北京地区(含廊坊、遵化)1,097,26027.29
广州地区(含东莞、佛山、深圳)1,035,38325.75
上海地区(含苏州、无锡)904,20822.49
天津地区268,4186.68
重庆地区231,2625.75
惠州地区195,6274.87
武汉地区168,0584.18
成都地区119,9242.98
合计4,020,140100.00
城市销售金额比例
北京地区(含廊坊、遵化)735,15825.63%
广州地区(含东莞、佛山、深圳)250,5538.73%
上海地区(含苏州、无锡)850,35629.65%
天津地区161,5375.63%
重庆地区260,9889.10%
惠州地区158,0225.51%
武汉地区170,6415.95%
城市销售金额比例
成都地区280,9569.80%
合计2,868,211100.00%

E.房产开发经营模式发行人房地产开发的主要经营模式为自主开发,主要通过“招、拍、挂”或项目公司收购取得土地之后,针对目标客户进行产品设计,履行土地、规划、施工等相关手续的报批,符合销售条件时办理预售后销售手续,房产建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交付客户。发行人房产开发的销售定价模式:在对宏观环境、区域环境和房地产产业环境市场发展趋势分析与预测基础上,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及竞争环境的深入研究,结合项目自身特色,在确保开发项目成本收益测算满足公司既定利润指标的前提下,综合确定开发项目期房和现房销售价格体系。此方法适用于销售型物业(包括住宅、写字楼、商业、车位以及特殊用房)价格体系的制定。

投资项目信息收集意向性项目的现场考察

意向性项目的现场考察选定拟开发项目

选定拟开发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

项目可行性研究竞得土地

竞得土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招标确定设计单位

招标确定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报审

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报审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招标确定施工单位招标确定专业监理公司

招标确定专业监理公司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计划、施工准备

施工计划、施工准备组织施工

组织施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推广销售

推广销售竣工验收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房屋

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证

发行人房产开发项目销售模式:通过招、拍、挂或股权收购取得项目的开发权,并根据项目招、拍、挂约定和市场定位开发相应功能的物业类型。销售模式为期房销售和现房销售。公司的销售组织以自主销售为主,社会中介代理机构代理销售为辅,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项目的营销策划,市场定位,销售组织与管理等工作。2)物业租赁A.物业租赁基本情况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物业租赁基本情况如下:

表:物业租赁基本情况

单位:平方米、%

城市主要 业态项目名称可出租面积权益出租率
2021年1-9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北京写字楼金融街中心111,16010079619595
金融街(月坛)中心部分(不含金融集)21,95610092959398
金融街公寓(商务长租)13,13110048445054
金融大厦11,358100100100100100
其他零散写字楼6,600100100100100100
金融街(月坛)中心-金融集5,58110024766397
通泰大厦1,785100100100100100
商业金融街购物中心94,80610099989995
金融街(西单)购物中心48,414100100100100100
北京门头沟融悦中心32,605806825--
金树街14,7711001009798100
金熙汇12,571804555--
E2四合院5/7号院2,577100100100100100
E2四合院4/6号院2,235100100100100100
C3四合院2,081100100100100100
住宅黄村颐璟万和2,35451----
城市主要 业态项目名称可出租面积权益出租率
2021年1-9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车位配套139,387---
上海写字楼金融街海伦中心78,77810072767979
静安融悦中心西区A栋办公楼77,293100----
商业、住宅青浦西郊宸章7,44650----
车位配套37,617-----
天津写字楼金融街南开中心85,10910072746770
环球金融中心97,97110067706980
车位配套16,881-----
重庆商业磁器口后街一期62,0431006820--
商业、住宅嘉粼融府15,625100----
车位配套49,489-----
合计(含车位配套)1,051,624-----

积(11,138.92平方米)对外销售。

2018年,公司持有金融街(广安)中心写字楼部分与某大型金融机构购买物业共用配套,管理界面交叉,自2016年起该金融机构多次表达对公司持有物业购置需求,同时购买价格高于公允价值,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将该部分面积(23,964.44平方米)对外销售。B.主要商业项目情况金融街购物中心作为金融街中心广场的地标性建筑,东望紫禁城,南靠长安街,西临二环路,位于有“中国华尔街”之称的北京金融街内。金融街购物中心建筑面积140,591平方米,汇聚了超过800个知名品牌,倾力为顾客打造优质购物体验。

金树街位于北京金融街的核心区域,长300余米,是北京城区内通过整体规划审批的餐饮酒吧街,于2007年4月26日开业,集休闲餐饮、娱乐餐饮和商务用餐等功能之大成。作为金融街中心广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金树街扮演着“生态商务”的重要角色。

C3四合院建筑面积2,081平方米,按照北京传统的四合院进行规划建设,分为地上和地下两层。

金融街(西单)购物中心位于北京黄金商圈的西单北大街,位于北京西单灵境胡同西口,紧邻地铁4号线灵境胡同站,整体建筑面积60,900平方米。金融街(西单)购物中心现由来自世界时尚之都巴黎的欧洲最大零售集团之一、法国百货业巨头Galeries Lafayette联手香港I.T时装集团整体租赁并于2013年9月开业,是目前老佛爷百货在亚洲开设的第一家直营百货店。

C.主要办公楼项目情况

金融街中心项目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是金融街核心区域的5A智能甲级写字楼。金融街中心由南塔和北双塔三座写字楼与裙房底商四个部分组成,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改扩建完成后),由国际知名建筑公司SOM公司担纲设计,为金融街区域的地标性建筑。

金融街(月坛)中心项目与金融街建成区东、西呼应,是金融街西拓的第一个项目,项目位于西二环西侧,南礼士路以东,月南大厦以南,西二环以西,月坛南街以北,总用地面积42,727.56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1,390.86平方米,总建设面积36.9万平方米,办公楼地上建筑面积239,622平方米,地下建

筑面积124,475平方米。以金融总部办公为主,辅以完善的配套设施,构筑人性化的商务综合体。

金融街海伦中心位居虹口核心海伦路四平路交汇处,毗邻四川北路商圈,无缝接驳北外滩商圈及四平路辐射的五角场商圈,轨道交通4号、10号线急速通达全城。项目按照LEED金级认证和国家绿色二星级双认证标准建造,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由5幢总建筑面积约5745平方米—10410平方米的多层总部办公、1幢32层国际5A甲级写字楼组成。紧邻外滩金融聚集带,隔江对望陆家嘴,坐享陆家嘴、外滩、北外滩—上海金三角核心金融圈。以智能化办公、健康办公、4C服务等优势,提供国际甲级写字楼的优质办公体验,打造区域商务标杆。

天津环球金融中心(津塔写字楼)位于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是一座336.9米高的世界级地标写字楼。其地上75层,地下4层,地上建筑面积

20.5万平方米。津塔写字楼在设计、施工、配套等方面引入的国际一流创新技术在天津建筑史上写下了多项新纪录,采用了目前最先进的钢板剪力墙结构,同时也是全球范围内采用钢板剪力墙结构技术建成的最高建筑。2011年该建筑获得了美国加州建筑结构设计奖。

D.物业租赁经营模式

租赁模式:发行人持有经营物业,通过子公司或自身代理公司进行对外宣传、招商和租赁活动。在确定相应租户之后,即通过签订租赁协议,将公司自持物业租赁给目标客户使用,公司收取租金实现收益目标。

租金收取方式为根据租赁客户、租赁位置不同等因素,租金收取方式分为固定租金、业绩抽成及以上两种方式综合确定的三类模式。

结算方式:金融街购物中心、金树街项目、C3四合院以及金融街(西单)购物中心等商业项目基本按月结算。金融街(月坛)中心部分(不含金融集)、金融街公寓(商务长租)、金融大厦、金融街(月坛)中心-金融集、通泰大厦、E2四合院5/7号院、E2四合院4/6号院、金融街海伦中心、金融街南开中心、环球金融中心等办公项目的结算方式为按季度结算。

3)物业经营

A.物业经营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9月末,发行人物业经营基本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截至2021年9月末物业经营基本情况

单位:平方米、%

城市项目名称权益规划建筑面积
北京丽思卡尔顿酒店10042,460
金融街公寓(经营部分)10036,847
北京体育活动中心1006,422
天津天津瑞吉酒店10064,630
南开体育中心1001,735
惠州惠州喜来登酒店10048,597
重庆重庆融御体育中心1003,300
重庆融景体育中心1001,233
合计205,224

身中心。天津瑞吉酒店坐落于天津市和平区张自忠路158号,建筑面积64,630平方米。酒店拥有多间客房和套房,起居空间宽敞明亮。发行人聘请喜达屋酒店集团为酒店管理方并向其支付委托管理费。惠州喜来登酒店位于广东省惠东巽寮金海湾金海路1号,是落户于惠州市金海湾的首家国际度假酒店,俯瞰风景如画的巽寮湾金海湾。酒店建筑面积48,597平方米,拥有多间客房及套房,可观赏180度环南中国海景景观,日落美景尽收眼底。金融街控股聘请喜达屋酒店集团为酒店管理方并向其支付委托管理费。C.物业经营模式自主经营管理模式:即在市场研究分析基础上,确定项目市场定位与经营业态,针对自持物业成立项目管理公司,以项目公司盈亏作为投资收益。发行人自主组建项目经营管理团队,负责项目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通过提高项目公司盈利水平,实现控股公司收益目标。自主经营的为金融街公寓和金融街控股体育中心。自主经营的主要成本费用是固定资产折旧、日常办公费用、人工成本、能源费。

委托经营管理模式: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物业和市场分析与评估,确定项目市场定位与经营业态。由被委托的专业机构组建项目经营管理团队,负责项目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控股公司通过审批项目年度经营预算与各项工作计划,以及其他各种监控手段监督项目运行情况,实现收益目标。委托经营的物业主要有丽思卡尔顿酒店、天津瑞吉酒店、惠州喜来登酒店。委托经营的主要成本是固定资产折旧。

(四)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9月末,发行人不存在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情况。

(五)报告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八、媒体质疑事项

截至2021年9月末,发行人不存在被媒体质疑的影响本期债券发行的重大

事项。

九、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根据有关法规和业务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为促进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并在经营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为提高发行人的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水平,建立现代公司制度,保障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制定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制度主要涵盖财务管理、会计制度、预算管理、担保、关联方交易制度、重大投融资决策、下属子公司管理制度等方面。

1、在财务管理方面:依据董事会制定的财务战略,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加强资产管理和风险控制,发行人制订了《财务会计制度》,建立了系统的财务管理机制,主要包括:(1)建立财务决策机制:明确决策规则、程权限和责任等;(2)建立财务决策回避机制:对股东、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财务决策实行回避制度;(3)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

明确投资者、经营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管理权限和责任,按照风险与收益均衡、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原则,控制财务风险;(4)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事项:明确运算管理的程序、执行时间、权责归属等细节问题;(5)组织机构管理机制:

明确财务管理权职机构及其管理职权和内容;(6)资金筹集制度:明确了对资金筹集的方式、原则、程序和细则;(7)资产营运:建立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调度的条件、权限和程序,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资金。内容包括对建立销售合同、存货管理管理以及固定资产购建、使用、处置制度;(8)对外担保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活动应遵守的审批程序和实施职能部门;(9)损益管理制度:说明了收入管理的内容,成本控制的制度原则以及收益分配的实施内容和条件;(10)清算重组:明确了重组清算活动的实施原则和程序;(11)财务监督: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对公司的审计、定期报告以合作事务所、机构的更换等进行职权监督和管理;(12)关联交易:明确了对关联交易的管理制度。

2、在会计制度管理方面: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会计核

算:明确会计要素的确立原则,对会计科目的分类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核算方法及会计核算工作程序;(2)组织与人员:明确了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3)会计凭证、会计档案管理:分别明确了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会计凭证的内容与格式要求,会计档案的保存期限与借用程序;(4)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明确了货币资金的管理、发票、收据的管理及应收款项的管理;(5)财务内控:明确了对公司人员财务内控的职责和具体实施规范;(6)财务报告及财务评价:明确了财务报告披露的时间及内容。

3、在预算管理制度方面:除于《财务管理制度》中专章进行有关规定以外,发行人制定了独立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包括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财务计划、管理工作计划等。《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规定内容主要涵盖:(1)预算的范围:包括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及实施管理控制的子公司;(2)预算的种类:涵盖项目开发建设、销售管理、经营管理、资本运营、财务管理等各方面;

(3)预算内容:业务预算、资本预算和财务预算组成;(4)预算管理委员会:

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由总经理担任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会成员由公司经理班子成员组成,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公司预算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分析和考核;(5)预算区间: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6)预算管理过程:实行全员参与和全过程控制;(7)预算管理办公室:在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设,作为预算管理委员会的日常执行机构,预算管理办公室分类制定相关项目的预算标准;(8)预算监控:施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机制。每月统计各项预算指标实际执行结果,召开经营预算(计划)分析会。预算管理办公室不定期开展对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及分析;(9)预算调整:预算调整包括预算目标的调整和不影响预算目标的调整,预算本着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的原则;(10)预算考核:每考核期末预算管理委员会组织预算管理办公室对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评价与考核。预算管理秉承着全面性、统筹平衡性、积极适度性、刚性和因企制宜性的原则,各全面预算管理组织、制度、职权明确,相互配合,为全面预算管理的实施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上的保障。

4、在对外担保制度方面:除公司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中有说明外,发行人还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管理、审批权限和审查程序、信息披露、监督调查等。(1)对外担保管理:明确对外担保的对象、对对外担

保调查的内容、事项范围。并且公司对外担保业务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不相容的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2)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审查程序:对外担保事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以外,必须经董事会审议。应由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3)对外担保合同管理: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订对外担保合同,所签合同应当符合《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合同事项明确无歧义。除银行出具的格式对外担保合同外,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合同需由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门审查,必要时交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审阅或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4)风险监控:明确登记备案管理程序,以及对债权变化的管理;(5)信息披露:明确了对外担保披露时间和义务;

(6)监督检查:明确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5、在关联交易制度方面: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制度作出了详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了关联人的范畴及关联关系的定义;(2)对关联交易定义;(3)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4)明确关联交易披露内容;(5)说明日常关联交易管理原则。另有《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对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有规定,并说明关联方资金往来审批条件:

与关联自然人资金往来金额在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资金往来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长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资金往来金额在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资金往来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定价政策:(1)销售货物:发行人与关联方的销售遵循独立核算的原则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公允定价原则;(2)接受劳务:发行人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按双方协议进行结算。

6、在重大投、融资决策制度方面:除于《财务会计制度》中有说明外,发行人公司章程中,还有《股权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债务融资管理办法》中有具体严格的说明。在《股权管理投资制度》中,发行人对于投资管理规定了严格的权限和审批程序:第六条单笔投资总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单笔投资总额(含承担债务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发行人对募集资金来源、使用、信息披露等都有具体说明。在《债务融资管理办法》中,发行人对融资目的、适用范围、原则、融资工作管理和资金使用返回,以及融资数据信息的送报都有相应具体规定。

7、在对下属子公司管理方面:发行人规定各下属子公司应根据发行人的基本制度建立公司的管理制度,子公司规章制度与公司一致。发行人针对下属子公司的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下属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和健康的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控制公司整体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形象。

8、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制度方面:为进一步加强发行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维稳工作的一部分,维稳工作内容详见公司其他相关管理制度。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目标:确保无甲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杜绝“较大级别”(含)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原则: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三同时”原则、“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

9、在信息披露事务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专门机构,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工作人员。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围及标准严格遵守相关证券监管规定的要求。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10、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方面:为应对可能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的突发事件,发行人针对突发事件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预案涵盖重大突发事件的适用范围、事件等级、应急流程、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处置方案等。针对公司治理和人员管理方面,如遇突发事件造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职责的,公司将依法合规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决策制度,确保正常经营的平稳开展和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同时,针对信息披露,发生突发事件后,发行人将按照《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准确披露事件信息及其影响情况。

11、在资金管理制度方面:(1)资金内控管理制度。为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保证资金收支平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行人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资金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考核、资金集中划拨和调度、资金收支管理和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等。(2)短期资金调度预案。所属公司各项资金,原则上应集中到公司本部,公司本部根据各子公司的资金预算,以保证子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为原则,定期或不定期地将所需资金拨付给各子公司,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发行人本部财务管理部下设资金结算中心,具体负责发行人的预算编制、资金调度与管理。资金结算中心在财务管理部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发行人各部门(包括分公司)按统一的要求定期编制资金预算,经部门经理、职能主管经理审核后送交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部汇总平衡各部门资金预算后,报财务总监审核确定。年度资金预算需进一步经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十、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未披露或者失实披露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业务经营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因违反工商、税务、审计、环保、劳动保护等部门的相关规定而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十一、发行人执行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情况

(一)关于是否涉及闲置土地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并经律师及主承销商查询自然资源部网站,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项目土地因闲置土地而被自然资源部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关于是否涉及炒地行为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并经律师及主承销商核查,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将开发建设投资未达到项目总投资25%以上(不含土地价款)的住宅房地产开发项目对外转出的行为。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并经律师及主承销商核查自然资源部网站,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通过转让土地赚取差价的“炒地”而被自然资源部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关于是否涉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行为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并经律师及主承销商核查,近三年及一期,相应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不存在“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情形,亦不存在因前述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四)相关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均已承诺:发行人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不存在国发【2010】10号文、国办发【2013】17号文中禁止的土地闲置、炒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国土部门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近三年及一期,相应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不存在“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情形,亦不存在因前述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如因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发行人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金融街控股和债券持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项目土地为应被征缴土地闲置费或被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的闲置土地的情况,亦无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通过转让土地赚取差价的“炒地”行为,亦无被自然资源部就炒地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发行人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近三年内取得预售许可证具备销售条件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存在“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情形,亦不存在因前述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以下信息主要摘自发行人财务报告,其中关于发行人2018年度、2019年度以及2020年度财务数据均摘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年1-9月的财务数据摘引自发行人未经审计的2021年1-9月财务报表。其中,2018年度/年末数来源于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数;2019年度/年末数来源于2020年审计报告期初数。投资者欲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请查阅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发行人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经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该机构分别出具了致同审字(2019)第110ZA4477号、致同审字(2020)第110ZA4387号和致同审字(2021)第110A00616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2018年度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经发行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决议通过,发行人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A.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B.利润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发行人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号文进行调整。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发行人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2)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发行人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在“其他收益”中填列,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发行人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2018年度,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发行人现金流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2018年度,发行人不存在重要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3、其他列报调整

根据发行人新制定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工作指引》,新制定的投房指引更为细化和明确了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确认的时点。参照《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第八条的规定,“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当至少对可比期间的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并在附注中披露调整的原因和性质,以及调整的各项目金额”。发行人对2018年财务报表期初存货和投资性房地产的数据相应进行重述调整,由2017年末原报的存货重分类至投资性房地产4,945,356,972.06元,重分类调整事项对期初权益没有影响。存货和投资性房地产原报与重述明细如下:

单位:元

报表项目2017年末原报余额2018年初重述余额调整金额
存货62,841,597,055.7057,896,240,083.64-4,945,356,972.06
投资性房地产32,205,834,576.9137,151,191,548.974,945,356,972.06
合计95,047,431,632.6195,047,431,632.61-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发行人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发行人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2019年1月1日,发行人没有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发行人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发行人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租赁应收款;

发行人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2018年年末损失准备与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确定的2019年年初损失准备无重大差异。

发行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对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2019年1月1日)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发行人未调整比较报表数据,将金融工具的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发行人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于2019年1月1日,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如下:

单位: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类别账面价值项目类别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198,070,000.00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62,500,000.00
项 目调整前账面金额 (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计量调整后账面金额 (2019年1月1日)
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98,070,000.00-198,07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98,070,000.00264,430,000.00462,500,000.00
计量类别调整前账面金额 (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计量调整后账面金额 (2019年1月1日)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2,995,605.31--82,995,605.31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8,743,879.18--68,743,879.18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用于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2019年9月2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发行人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变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2019年度,发行人不存在重要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98,070,000.00——-198,07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462,500,000.00462,5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3,838,865,478.263,904,972,978.2666,107,500.00
未分配利润19,867,175,381.6420,053,748,381.64186,573,000.00
少数股东权益5,235,910,019.085,247,659,519.0811,749,500.00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66,670,000.00——-166,67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78,880,000.00378,88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878,860,568.29931,913,068.2953,052,500.00
未分配利润9,018,350,046.479,177,507,546.47159,157,500.00

列报。

(三)2020年度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发行人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发行人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发行人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发行人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发行人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例如:合同成本、预收款项等。发行人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发行人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发行人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发行人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发行人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发行人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影响金额 (2020年1月1日)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
对于截止2020年1月1日未结利项目,调整其以前年度已计入销售费用的销售代理费,将其进行资本化处理计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结利时,再随各期收入确认配比结转计入销售费用;其他流动资产110,007,456.22
递延所得税负债27,501,864.06
未分配利润54,211,774.54
少数股东权益28,293,817.62
将2020年1月1日的预收款项余额进行重分预收款项-14,360,327,198.34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影响金额 (2020年1月1日)
类调整,不含税部分计入“合同负债”,增值税部分计入“其他流动负债”,不涉及损益类的调整。合同负债13,275,085,252.51
其他流动负债1,085,241,945.83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其他流动资产2,365,123,999.842,475,131,456.06110,007,456.22
预收款项14,735,999,096.83375,671,898.49-14,360,327,198.34
合同负债-13,275,085,252.5113,275,085,252.51
其他流动负债-1,085,241,945.831,085,241,945.83
递延所得税负债4,063,030,289.044,090,532,153.1027,501,864.06
未分配利润22,598,933,743.4422,653,145,517.9854,211,774.54
少数股东权益4,270,971,201.174,299,265,018.7928,293,817.62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预收款项168,885,592.64141,677,627.07-27,207,965.57
合同负债-26,507,139.6226,507,139.62
其他流动负债-700,825.95700,825.95

发行人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入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同时,发行人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③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发行人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对于所有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④发行人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或将12个月内完成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发行人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了下列简化处理:

①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可采用同一折现率;使用权资产的计量可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②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发行人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③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发行人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④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变更,发行人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 目调整前账面金额 (2020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计量调整后账面金额(2021年1月1日)
资产:
预付账款571,411,395.49-1,596,941.20--569,814,454.29
使用权资产----163,768,135.71163,768,135.71
资产总额169,207,915,755.86-1,596,941.20163,768,135.71169,370,086,950.37
负债
租赁负债----162,171,194.51162,171,194.51
负债总额129,402,854,048.53--162,171,194.51129,565,025,243.04

在新租赁准则下,发行人作为转租出租人应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发行人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

除转租赁外,发行人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发行人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021年1-9月,发行人不存在重要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预付账款571,411,395.49569,814,454.29-1,596,941.20
使用权资产--163,768,135.71163,768,135.71
租赁负债--162,171,194.51162,171,194.51
项 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预付账款18,021,056.3116,661,009.13-1,360,047.18
使用权资产--8,620,625.168,620,625.16
租赁负债--7,260,577.987,260,577.98
序号名称
1北京融晟置业有限公司
2北京永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3北京融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天津丽湖融景置业有限公司
5成都裕诚置业有限公司
6惠州融拓置业有限公司
7东莞融麒置业有限公司
8深圳金禧美程旅行社有限公司
9常熟融展置业有限公司
10重庆金融街融迈置业有限公司
11金融街石家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石家庄融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3廊坊市融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武汉融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成都融展置业有限公司
16北京金凯运动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17遵化融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二)2019年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2019年新设立的子公司

序号名称
1天津融承和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深圳融辰实业有限公司
3佛山融筑置业有限公司
4遵化融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天津融承和兴置业有限公司
6上海融阳置业有限公司
7无锡融展置业有限公司
8深圳融平实业有限公司
9融展(深圳)实业有限公司
10遵化融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成都融方置业有限公司
12上海融迈置业有限公司
13无锡融拓置业有限公司
14苏州融太置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名称股权处置比例股权处置方式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深圳融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0%增资扩股2019年1月30日
惠州融拓置业有限公司50%增资扩股2019年1月15日
序号名称
1北京金熙汇永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北京金熙晟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北京融程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4上海融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上海融捷置业有限公司
6上海融鹏置业有限公司
7重庆金融街融驰置业有限公司
8上海融文置业有限公司
9佛山融辰置业有限公司
10苏州熠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序号名称
1固安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固安融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苏州熠廷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4苏州熠彤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5苏州熠焱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6苏州熠皓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7苏州熠循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8上海融廷置业有限公司
9北京慕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0无锡融乾置业有限公司
11无锡融炜置业有限公司
12苏州融烨置业有限公司
13嘉兴融鹏交控置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名称股权处置比例股权处置方式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北京金丰万晟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2021年1月28日
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2021年9月27日

表: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9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572,907.751,881,712.931,102,713.251,195,720.32
应收账款55,406.5843,148.77243,833.1430,767.48
预付款项57,112.4957,141.14565,277.42577,142.73
其他应收款879,501.381,178,399.16904,934.16246,046.24
存货9,185,070.268,200,565.908,004,109.947,763,847.01
其他流动资产354,907.23277,476.17247,513.15146,443.48
流动资产合计12,104,905.7011,638,444.0811,068,381.069,959,967.26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424,882.43439,448.43447,455.35376,656.8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53,898.0053,898.0051,383.0046,250.00
投资性房地产3,744,760.984,083,182.393,968,556.733,858,107.36
固定资产256,770.50264,049.62250,129.29256,595.13
在建工程77,899.7776,389.6576,364.5876,758.60
使用权资产15,316.52---
无形资产52,118.7853,866.9355,804.6757,349.00
长期待摊费用5.3929.1975.25266.55
递延所得税资产249,582.91278,170.06223,311.78189,038.24
其他非流动资产31,521.4633,313.2368,526.6358,137.96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发行人将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项目拆分为“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项目,“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拆分为“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项目,下同。

项目2021年9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非流动资产合计4,906,756.745,282,347.505,141,607.274,919,159.65
资产总计17,011,662.4316,920,791.5816,209,988.3314,879,126.9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5,000.00251,000.005,000.00301,097.00
应付票据22,445.286,814.333,585.007,257.14
应付账款974,441.03763,776.53916,375.68541,573.05
合同负债2,147,212.151,355,894.731,327,508.53-
预收款项21,967.0627,626.4637,567.191,036,326.44
应付职工薪酬20,671.3527,680.9640,048.3931,652.58
应交税费391,343.60442,611.61500,030.36484,750.63
其他应付款575,284.60972,926.04495,786.58597,736.8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10,903.221,225,714.301,579,574.04678,940.00
其他流动负债189,036.70114,439.70108,524.19-
流动负债合计5,278,304.985,188,484.645,013,999.973,679,333.6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4,191,899.644,728,725.464,377,253.014,054,666.93
应付债券3,122,725.792,539,214.572,503,318.483,014,950.39
租赁负债16,411.12---
递延所得税负债403,392.75483,860.73409,053.22390,497.30
非流动负债合计7,734,429.297,751,800.767,289,624.707,460,114.62
负债合计13,012,734.2812,940,285.4012,303,624.6811,139,448.29
股东权益:
股本298,892.99298,892.99298,892.99298,892.99
资本公积688,955.03688,955.03685,718.51684,135.41
其他综合收益74,725.7476,610.4377,064.6077,062.93
盈余公积149,446.50149,446.50149,446.50149,446.50
未分配利润2,447,251.922,425,490.402,265,314.552,005,374.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3,659,272.183,639,395.353,476,437.153,214,912.66
项目2021年9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少数股东权益339,655.98341,110.82429,926.50524,765.95
股东权益合计3,998,928.163,980,506.173,906,363.653,739,678.6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7,011,662.4316,920,791.5816,209,988.3314,879,126.91

表: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966,633.641,812,137.342,618,401.602,211,335.43
其中:营业收入966,633.641,812,137.342,618,401.602,211,335.43
二、营业总成本942,810.081,327,141.622,108,500.751,683,000.67
其中:营业成本717,330.851,216,666.541,566,997.631,136,646.83
税金及附加32,466.10129,834.35232,321.93266,646.74
销售费用60,635.9392,327.5692,163.4480,595.25
管理费用27,956.7233,479.7160,544.5050,233.66
财务费用104,420.48-145,166.54156,473.25148,878.1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7,844.59-42,799.7868,294.782,365.6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7,289.71-16,673.99-2,561.11-3,040.5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530.03-18,506.66-2,699.46-3,881.8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8,25-33.515.05158.47
资产减值损失--90,007.16--766.43
信用减值损失1,283.52-3,820.81-2,063.66-
其他收益964.533,965.792,016.5511,377.93
三、营业利润171,187.65335,626.27575,592.45538,429.80
加:营业外收入2,330.6913,941.205,004.0117,684.06
减:营业外支出335.783,513.708,872.141,968.16
四、利润总额173,182.56346,053.77571,724.33554,145.71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发行人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下同。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减:所得税60,050.76124,206.98159,659.05150,396.96
五、净利润113,131.80221,846.79412,065.29403,748.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1,429.42249,843.75344,186.43326,857.08
少数股东损益1,702.38-27,996.9667,878.8576,891.6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39-450.361.673,409.77
七、综合收益总额113,130.41221,396.43412,066.95407,158.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11,428.03249,389.58344,188.10330,266.8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702.38-27,993.1567,878.8576,891.66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39,063.992,367,165.402,929,934.792,447,391.85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93,610.21979,281.08352,778.43222,097.9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32,674.213,346,446.483,282,713.222,669,489.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408,912.671,548,159.841,732,085.742,774,531.2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6,979.1098,492.15103,440.2699,813.44
支付的各项税费266,489.41392,054.74555,238.72318,154.6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49,530.67318,751.97625,919.01379,903.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01,911.842,357,458.693,016,683.733,572,403.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0,762.37988,987.79266,029.49-902,913.3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8,043.7633,300.00120.728,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872.351,832.67952.97846.9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7.2212.4724.03330.2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508,851.13-487.53-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9,692.5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8,834.4635,145.131,585.2578,869.7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523.675,260.189,492.939,293.92
投资支付的现金-26,100.0077,119.8441,7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46,085.78-272,385.5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2,256.8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6,780.5277,445.9586,612.77323,379.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2,053.94-42,300.82-85,027.52-244,509.6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3,230.001,500.003,450.0081,773.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3,230.001,500.003,450.0081,773.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818,980.834,573,649.352,304,040.752,591,514.7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0.00150,000.00-49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32,210.834,725,149.352,307,490.752,673,777.7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302,770.484,269,957.531,894,071.24795,139.9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18,889.41601,239.35629,631.67515,412.9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12,580.0041,530.71109,811.3537,698.49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5,708.7921,500.0055,020.0089,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27,368.684,892,696.882,578,722.911,400,052.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95,157.85-167,547.52-271,232.171,273,724.8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1.39-9.3315.9413.4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12,342.93779,130.12-90,214.26126,315.2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70,514.411,091,384.301,181,598.551,055,283.3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58,171.481,870,514.411,091,384.301,181,598.55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9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75,436.661,086,675.91292,280.79350,158.49
应收账款7,227.73755.49602.62640.80
预付款项1,277.921,802.111,512.08710.99
其他应收款7,562,957.906,826,592.936,821,187.436,254,373.41
存货101,229.33100,303.4098,915.0899,327.45
其他流动资产505.248,587.208,629.9415,746.77
流动资产合计8,048,634.788,024,717.047,223,127.936,720,957.9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964,208.57989,551.82989,905.82987,928.9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47,660.0047,660.0042,269.0037,888.00
投资性房地产625,796.97629,112.14629,113.41657,678.54
固定资产49,316.6550,610.3152,244.1853,705.26
使用权资产399.84---
无形资产16,230.1516,716.2817,088.0917,553.50
递延所得税资产35,800.4735,772.2343,700.9361,712.17
其他非流动资产64,621.4663,205.2560,826.6358,137.96
非流动资产合计1,804,034.111,832,628.031,835,148.061,874,604.37
资产总计9,852,668.899,857,345.069,058,275.998,595,562.2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50,000.00-54,000.00
应付账款30,265.3630,345.0730,575.3032,251.16
合同负债1,388.142,718.382,650.71-
预收款项12,567.1013,429.5114,167.7616,932.51
项目2021年9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应付职工薪酬8,290.878,687.7019,056.3412,596.28
应交税费2,543.8140,637.5635,072.2522,445.19
其他应付款1,540,268.121,579,990.52566,532.22356,805.3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75,578.191,133,578.531,138,598.61378,620.00
其他流动负债-69.8270.08-
流动负债合计2,070,901.603,059,457.111,806,723.27873,650.5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529,884.731,557,005.332,226,020.002,438,270.00
应付债券3,122,725.792,539,214.572,503,318.483,014,950.39
租赁负债109.25---
递延所得税负债115,078.6397,160.0895,812.3393,191.31
非流动负债合计4,767,798.404,193,379.984,825,150.805,546,411.70
负债合计6,838,700.007,252,837.096,631,874.076,420,062.21
股东权益:
股本298,892.99298,892.99298,892.99298,892.99
资本公积740,973.57741,024.96741,024.96739,492.18
其他综合收益69,917.6469,917.6469,917.6469,917.64
盈余公积149,446.50149,446.50149,446.50149,446.50
未分配利润1,754,738.191,345,225.891,167,119.83917,750.75
股东权益合计3,013,968.892,604,507.982,426,401.922,175,500.0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9,852,668.899,857,345.069,058,275.998,595,562.28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42,004.2548,463.64139,854.5364,245.70
减:营业成本9,792.9011,468.5349,231.1310,972.72
税金及附加1,363.368,378.0223,944.3018,358.77
销售费用1,124.862,508.572,833.482,205.59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管理费用9,305.815,814.4423,123.3114,655.12
财务费用30,263.55-18,446.59-37,547.358,079.8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667.175,391.0010,484.0910,202.3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28,469.46226,765.82277,574.70534,033.4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69
资产减值损失----585.87
信用减值损失-112.95-774.12-1,071.21-
其他收益86.65554.50878.91128.78
二、营业利润516,929.76270,677.87366,136.15553,753.07
加:营业外收入158.5311,381.221,750.5514,257.41
减:营业外支出0.6411.458,217.47860.50
三、利润总额517,087.65282,047.63359,669.23567,149.98
减:所得税费用17,907.4514,273.6820,632.268,398.51
四、净利润499,180.20267,773.96339,036.97558,751.4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330.67
六、综合收益总额499,180.20267,773.96339,036.97562,082.15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5,803.4450,470.52144,079.0567,055.44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077,951.2810,095,176.397,848,101.147,629,177.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113,754.7310,145,646.917,992,180.197,696,232.6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485.207,392.1410,925.0123,227.5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016.3114,795.2415,152.4418,886.77
支付的各项税费47,779.2523,804.2421,841.7057,245.97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704,253.778,915,501.177,871,654.269,044,106.79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765,534.538,961,492.787,919,573.419,143,467.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1,779.811,184,154.1372,606.79-1,447,234.4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8,044.0633,300.00-285,554.2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15,355.58227,119.82277,630.61534,721.4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390.832.032.2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44,288.64---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126.61--9,261.0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80,821.28260,420.65277,632.64829,539.0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96.841,089.131,905.48762.78
投资支付的现金2,990.0040,000.00500.0024,901.97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2,55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036.8441,089.132,405.4825,664.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4,784.44219,331.53275,227.16803,874.2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193,270.002,920,840.00986,200.001,591,2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0.001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93,270.003,070,840.00986,200.001,591,2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534,205.003,285,831.561,009,625.00442,83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93,199.63394,098.97382,300.29370,536.3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109.2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27,513.883,679,930.531,391,925.29813,366.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4,243.88-609,090.53-405,725.29777,833.6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13.6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11,239.25794,395.12-57,877.70134,473.5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86,675.91292,280.79350,158.49215,684.9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75,436.661,086,675.91292,280.79350,158.49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表: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1年9月末/ 2021年1-9月2020年末/ 2020年度2019年末/ 2019年度2018年末/ 2018年度
流动比率2.292.242.212.71
速动比率0.480.600.450.40
资产负债率(%)76.4976.4875.9074.87
剔除预收款项后的资产负债率(%)63.7468.3067.4867.9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19.6212.6319.0769.23
存货周转率(次/年)0.080.150.200.17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060.110.170.16
总资产报酬率(%)1.963.375.015.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057.0210.3410.68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1.181.671.73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100.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100.00100.00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万元)230,762.37988,987.79266,029.49-902,913.32

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10)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11)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12)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13)2021年1-9月数据未做年化处理

五、管理层讨论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盈利能力、现金流量、偿债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如下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及构成情况如下表:

表:公司资产总额及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9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12,104,905.7071.1611,638,444.0868.7811,068,381.0668.289,959,967.2666.94
非流动资产4,906,756.7428.845,282,347.5031.225,141,607.2731.724,919,159.6533.06
资产总计17,011,662.43100.0016,920,791.58100.0016,209,988.33100.0014,879,126.91100.00
项目2021年9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1,572,907.7512.991,881,712.9316.171,102,713.259.961,195,720.3212.01
应收账款55,406.580.4643,148.770.37243,833.142.2030,767.480.31
预付款项57,112.490.4757,141.140.49565,277.425.11577,142.735.79
其他应收款879,501.387.271,178,399.1610.13904,934.168.18246,046.242.47
存货9,185,070.2675.888,200,565.9070.468,004,109.9472.327,763,847.0177.95
其他流动资产354,907.232.93277,476.172.38247,513.152.24146,443.481.47
流动资产合计12,104,905.70100.0011,638,444.08100.0011,068,381.06100.009,959,967.26100.0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
库存现金29.400.00
银行存款1,871,682.3999.47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
其他货币资金10,001.140.53
合计1,881,712.93100.00
项目2021年9月30日
金额占比
库存现金21.070.00
银行存款1,558,798.2699.10
其他货币资金14,088.430.90
合计1,572,907.75100.0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60.331.28660.3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1,088.5998.727,939.8143,148.77
合计51,748.92100.008,600.1443,148.77
项目2021年9月30日
账面余额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43.520.87543.5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2,030.0499.136,623.4655,406.58
合计62,573.56100.007,166.9855,406.58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
1年以内30,119.0058.20
1至2年8,664.1316.74
2至3年267.970.52
3年以上12,697.8124.54
合计51,748.92100.00
项目2021年9月30日
账面余额占比
1年以内46,466.8774.26
1至2年4,452.077.11
2至3年1,435.302.29
3年以上10,219.3316.33
合计62,573.56100.00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款项性质
法人一14,748.3928.50委托管理费、销售代理费
法人二5,370.6210.38品牌使用费、销售代理费
法人三4,954.939.57应收售楼款
法人四3,800.417.35应收售楼款
法人五3,100.005.99应收售楼款
合计31,974.3561.79-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款项性质
法人一7,632.0512.20委托管理费、销售代理费
法人二6,452.4310.31品牌使用费、销售代理费
法人三5,609.458.96应收售楼款
法人四5,276.818.43应收租金
法人五4,954.937.92应收售楼款
合计29,925.6647.82-
项目2021年9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9,295.2616.288,270.7614.4715,647.632.7640,135.526.96
1-2年10,413.0318.2311,957.2320.9325,869.544.586,350.541.10
2-3年24,512.4942.9223,987.9241.981,680.690.301,060.990.18
3年以上12,891.7122.5712,925.2322.62522,079.5792.36529,595.6891.76
合计57,112.49100.0057,141.14100.00565,277.42100.00577,142.73100.00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款项性质
法人一17,116.6929.96工程款
法人二3,484.076.1工程款
法人三1,515.622.65工程款
法人四1,190.632.08工程款
法人五1,077.271.88工程款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款项性质
合计24,384.2842.67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款项性质
法人一16,355.1028.64工程款
法人二3,139.905.50工程款
法人三1,920.563.36工程款
法人四1,790.003.13工程款
法人五996.901.75工程款
合计24,202.4742.38
款项性质2021年9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保证金、备用金、押金等18,285.0017,689.6114,981.8522,205.04
代付公维基金、水泥基金等10,395.5011,697.0314,001.7813,808.92
往来款859,687.84809,612.85883,244.21215,963.68
其他1,261.17350,202.951,479.02942.98
小计889,629.521,189,202.45913,706.85252,920.63
坏账准备10,128.1310,803.298,772.706,874.39
合计879,501.381,178,399.16904,934.16246,046.24

截至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账龄结构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0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龄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
1年以内771,483.8164.87
1至2年298,643.8725.11
2至3年80,368.786.76
3年以上38,706.003.25
合计1,189,202.45100.00
账龄2021年9月30日
账面余额占比
1年以内720,078.8280.94
1至2年93,652.0710.53
2至3年56,832.566.39
3年以上19,066.072.14
合计889,629.52100.00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年限期末余额借款流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具有工程背景是否有息
法人一往来款1年以内347,442.80
法人二往来款2年以内239,805.24
法人三往来款1年以内169,956.49
法人四往来款1年以内97,954.16
法人五往来款3年以内71,699.64
合计926,858.34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年限期末余额借款流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具有工程背景是否有息
法人一往来款2年以内256,233.55
法人二往来款1年以内194,374.96
法人三往来款1年以内98,523.98
法人四往来款1年以内66,928.59
法人五往来款3年以内52,811.11
合计668,872.19
存货种类2021年9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开发成本7,265,252.6349,105.847,216,146.796,695,675.4486,964.166,608,711.28
开发产品1,730,998.1918,006.271,712,991.921,373,923.783,043.011,370,880.78
出租开发产品254,510.37-254,510.37219,373.86-219,373.86
周转材料174.97-174.97161.63-161.63
周转房814.29-814.29869.47-869.47
库存商品6.29-6.2995.41-95.41
酒店物资425.64-425.64473.47-473.47
合计9,252,182.3767,112.119,185,070.268,290,573.0790,007.168,200,565.90
项目名称2021年9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E11,636.451,636.45
E635,688.6635,115.97
E6-A45,152.9244,309.96
惠州巽寮湾滨海旅游度假区193,159.59181,655.67
金融街?融景城(重庆融景城)-3,753.35
金融街·听湖小镇(天津东丽湖项目)107,384.1691,444.72
金融街·融府(沙坪坝融府项目)14,125.0411,214.52
上海火车站北广场项目154,865.59247,556.29
金融街·花溪小镇(广州花都北优花园项目)22,850.2474,996.07
金融街·金悦嘉苑(房山区良乡镇中心地块)244,423.80243,003.00
金融街·融府(周庄子项目)107,544.02103,578.12
金融街·金悦郡(廊安土2017-3)121,876.54112,641.58
金融街·融悦湾(苏州太湖新城项目)347,302.44306,896.98
金融街·碧桂园·熙湖台(天津东丽湖03、04地块)-87,804.08
金融街·嘉粼融府(重庆礼嘉项目)233,049.53277,274.85
金融街·金悦府(武清中央水城项目)466,084.71442,291.60
北京颐璟万和-85,110.93
金融街·金悦府(佛山三水地块)91,881.48228,845.43
金融街·融御(成都春熙路)116,684.52110,755.43
金融街·融御(武汉光谷广场项目)47,720.1247,593.41
金融街·古泉小镇(董氏地块项目)81,879.9657,940.69
金融街·金悦融庭(常熟市2018A-010地块住宅用房项目)-200,196.64
金融街·融府(两江新区水土复兴地块)92,201.39108,171.61
金融街·金悦府(廊安2014-1,2014-2,2014-3)427,374.71400,890.44
金融街·融御滨江(盛澜武生所项目)115,831.73105,662.45
金融街·金悦府(文化大道项目)560,223.53526,693.81
金融街·逸湖小镇(自来水地块)101,661.0285,759.14
金融街·万科·保利·南奥体·锦庐(李七庄项目)-110,011.31
金融街·金悦府(东莞茶山项目)259,563.97223,841.88
金融街·金悦府(新津金悦府项目)90,681.22150,227.81
金融街·花屿岛(新津御宾府项目)132,255.92117,016.20
金融街?金悦郡(佛山三水)197,351.21173,007.80
金融街?南海仙湖悦府(佛山南海丹灶)90,423.6376,930.90
金融街融悦时光(苏州市苏地2019-WG-14号地块)408,445.74367,780.67
金融街·金悦府(无锡鸿山项目)140,069.59120,139.45
金融街·金悦府(上海崇明项目(06A-01A地块))134,015.39125,787.92
上海崇明项目(05A-01A地块)143,519.90123,022.80
金融街·融府(无锡梅村项目)134,554.49113,930.56
金融街·融府(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寺地块)123,466.29103,507.24
金融街?古泉小镇(福泉地块项目)31,658.5628,866.82
金融街·金悦府(重庆九龙坡地块)129,741.87101,852.12
金融街?西青金悦府(天津南站项目)126,268.56110,331.35
惠州仲恺德赛工业园项目67,866.3367,697.57
金融街·金悦府(宝山项目)206,797.15183,493.97
金融街·金悦府(顺德陈村项目)210,622.32175,435.87
上海金汇地块134,361.27-
固安融府82,384.34-
固安金悦府156,597.69-
海盐县21-082号地61,304.67-
无锡模具厂地块67,377.07-
无锡谈村东地块141,517.96-
昆山市经开区景王路地块263,805.38-
合计7,265,252.636,695,675.44
项目名称2021年9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B5富凯大厦918.75918.75
G2-6/71,821.541,821.54
融华世家(大屯项目)50.1950.19
金阳大厦337.37337.37
金融街·金色漫香苑(北七家)54.6654.66
惠州巽寮湾滨海旅游度假区136,905.96152,499.99
重庆金融中心645.23645.23
重庆融城华府项目632.07639.64
金融街?融景城(重庆融景城)105,498.66124,650.92
重庆金悦城项目1,840.011,857.77
津门项目9,188.669,207.05
天津大都会项目245,507.24256,851.09
天津(南开)中心(天津世纪中心)11,901.3711,850.65
金融街(和平)中心29,125.7952,903.24
金融街·金色漫香林(三羊居住区居住、商业项目)11,972.276,231.88
德胜国际中心-3,360.22
金融街·金色漫香郡(大兴区黄村镇孙村项目)290.50290.50
金融街·园中园(通州商务园项目)105,568.11114,311.85
北京融景城(衙门口住宅项目)110.06110.06
金融街·融汇(生物医药基地11号地)806.44813.67
南宫嘉园(南宫项目)1,842.181,892.30
金融街(长安)中心(京西项目)19,551.6830,968.77
金融街(海伦)中心(上海海伦中心项目)1,875.221,875.22
金融街(静安)中心860.15860.15
融穗御府(萝岗长岭居项目)5,604.226,298.43
融穗澜湾(番禺市桥项目)8,724.958,991.18
重庆金悦熙城项目17,021.2618,262.66
公园懿府(南苑项目)7,934.1618,904.32
天津诺丁山项目(张家窝H地块)6,276.386,276.38
天津融汇(华苑项目)609.911,565.35
重庆金悦锦城项目6,206.036,865.77
金融街·花溪小镇(广州花都北优花园项目)93,850.2617,323.96
融穗华府(荔湾区广钢新城一期项目)65,464.8965,992.73
金融街?金茂?珠江金茂府(荔湾区广钢新城二期项目)36,959.3746,307.52
金融街·融御(海珠区石岗路项目)27,331.4058,507.84
上海火车站北广场项目192,439.4794,368.18
金融街·听湖小镇(天津东丽湖项目)19,444.7727,740.46
金融街?融府(周庄子项目)7,070.8512,965.93
金融街·融府(沙坪坝融府项目)16,274.8219,789.50
金融街·融府(两江新区水土复兴地块)50,813.0919,594.34
金融街·金悦府(新津金悦府项目)25,355.2717,773.21
金融街·融悦广场(门头沟项目)41,082.9041,082.90
颐璟万和(黄村0702地块)116,788.9030,313.10
金融街·古泉小镇(董氏地块项目)8,026.277,725.15
金融街·融悦湾(苏州太湖新城项目)14,149.9339,375.10
远洋·金融街西郊宸章(上海西郊宸章)4,907.197,914.39
金融街·嘉粼融府(重庆礼嘉项目)83,445.5924,982.65
金融街·金悦府(佛山三水地块)97,382.77-
金融街·碧桂园·熙湖台(天津东丽湖03、04地块)41,845.19-
金融街·万科·保利·南奥体·锦庐(李七庄项目)986.26-
金融街·金悦融庭(常熟市2018A-010地块住宅用房项目)47,697.96-
合计1,730,998.191,373,923.78
项目2021年9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424,882.438.66439,448.438.32447,455.358.70376,656.837.6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53,898.001.1053,898.001.0251,383.001.0046,250.000.94
投资性房地产3,744,760.9876.324,083,182.3977.303,968,556.7377.193,858,107.3678.43
固定资产256,770.505.23264,049.625.00250,129.294.86256,595.135.22
在建工程77,899.771.5976,389.651.4576,364.581.4976,758.601.56
使用权资产15,316.520.31------
无形资产52,118.781.0653,866.931.0255,804.671.0957,349.001.17
长期待摊费用5.390.0029.190.0075.250.00266.550.01
递延所得税资产249,582.915.09278,170.065.27223,311.784.34189,038.243.84
其他非流动资产31,521.460.6433,313.230.6368,526.631.3358,137.961.18
非流动资产合计4,906,756.74100.005,282,347.50100.005,141,607.27100.004,919,159.65100.00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9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分别为46,250.00万元、51,383.00万元、53,898.00万元和53,898.0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94%、1.00%、1.02%和1.10%。公司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无控制、无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1年9月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持股比例
北京慕田峪长城施必得滑道娱乐有限公司2,965.002,965.0020.00
北京怀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3,273.003,273.0011.03
北京通州商务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4,860.004,860.0018.75
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36,531.0036,531.0011.06
北京创新工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187.004,187.001.20
中证焦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82.002,082.0010.53
合计53,898.0053,898.00-
被投资单位2021年9月末2020年末
①合营企业
北京石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249.273,246.80
北京博览奇石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55.69455.69
深圳融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惠州融拓置业有限公司-1,139.94
武汉两湖半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8,678.5923,390.49
上海复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73.5916,440.94
小计32,457.1344,673.85
②联营企业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融置业有限公司619.63869.74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17,524.78315,389.58
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9,750.569,809.82
北京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3,402.4213,957.79
北京远和置业有限公司5,565.717,671.94
天津万锦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749.659,467.43
北京融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851.6920,734.41
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
无锡隽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6,054.4216,162.65
北京京石融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6.43711.21
小计392,425.29394,774.57
合计424,882.43439,448.43
报表项目2017年末原报余额2018年初重述余额调整金额
存货6,284,159.715,789,624.01-494,535.70
投资性房地产3,220,583.463,715,119.15494,535.70
合计9,504,743.169,504,743.16-
估价对象市场价值
“金融街中心”办公房地产总价(万元)1,050,200
单价(万元/平方米)7.52
“金融街月坛中心”办公房地产总价(万元)299,200
单价(万元/平方米)5.62
“金融街购物中心”商业房地产总价(万元)480,000
单价(万元/平方米)5.14
“美晟国际广场”商业房地产总价(万元)228,300
单价(万元/平方米)4.66
“德胜国际中心”办公房地产总价(万元)130,600
单价(万元/平方米)4.19
“金树街”商业房地产总价(万元)81,900
单价(万元/平方米)5.54
“E2四合院”房地产总价(万元)76,500
估价对象市场价值
单价(万元/平方米)15.90
“C3四合院”房地产总价(万元)30,000
单价(万元/平方米)14.42
“天津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房地产总价(万元)263,200
单价(万元/平方米)2.69
“金融街公寓A1、E、F、G”公寓房地产总价(万元)129,200
单价(万元/平方米)9.84
“金融大厦”办公房地产总价(万元)74,800
单价(万元/平方米)6.14
“金融街海伦中心”商业、办公及地下车位房地产总价(万元)621,900
单价(万元/平方米)4.33
“金融街南开中心”办公、商业及地下车库房地产总价(万元)202,900
单价(万元/平方米)1.92
“金融街·万科丰科中心”办公房地产总价(万元)509,200
单价(万元/平方米)3.68
合计总价(万元)4,177,900
估价对象市场价值
“金融街中心”办公房地产总价(万元)1,155,300
单价(万元/平方米)8.27
“金融街月坛中心”办公房地产总价(万元)254,000
单价(万元/平方米)5.94
“金融街购物中心”商业房地产总价(万元)499,200
单价(万元/平方米)5.35
“美晟国际广场”商业房地产总价(万元)228,300
单价(万元/平方米)4.66
“德胜国际中心”办公房地产总价(万元)178,700
单价(万元/平方米)5.73
“金树街”商业房地产总价(万元)84,400
单价(万元/平方米)5.71
“E2四合院”房地产总价(万元)78,800
单价(万元/平方米)16.38
“C3四合院”房地产总价(万元)30,900
估价对象市场价值
单价(万元/平方米)14.85
“天津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房地产总价(万元)263,200
单价(万元/平方米)2.69
“金融街公寓A1、E、F、G”公寓房地产总价(万元)133,100
单价(万元/平方米)10.14
“金融大厦”办公房地产总价(万元)81,800
单价(万元/平方米)6.72
“金融街海伦中心”商业、办公及地下车位房地产总价(万元)536,000
单价(万元/平方米)4.21
“金融街南开中心”办公、商业及地下车库房地产总价(万元)202,900
单价(万元/平方米)1.92
“金融街·万科丰科中心”办公房地产总价(万元)511,700
单价(万元/平方米)3.70
合计总价(万元)4,238,300
估价对象市场价值
“金融街中心”办公房地产总价(万元)1,155,300
单价(万元/平方米)8.27
“金融街月坛中心”办公房地产总价(万元)254,000
单价(万元/平方米)5.94
“德胜国际中心”B幢、E幢部分办公及商业配套房地产总价(万元)169,800
单价(万元/平方米)5.33
“金融大厦”办公房地产总价(万元)81,800
单价(万元/平方米)6.72
“金融街公寓A1、E、F、G”公寓房地产总价(万元)133,100
单价(万元/平方米)10.14
“金树街”商业房地产总价(万元)84,400
单价(万元/平方米)5.71
“金融街购物中心”商业房地产总价(万元)499,200
单价(万元/平方米)5.35
“美晟国际广场”商业房地产总价(万元)228,300
单价(万元/平方米)4.66
“C3四合院”房地产总价(万元)30,900
单价(万元/平方米)14.85
“E2四合院”房地产总价(万元)78,800
单价(万元/平方米)16.38
估价对象市场价值
“长安中心”部分地下商业房地产总价(万元)17,920
单价(万元/平方米)1.43
“融悦中心”办公、商业和车位房地产总价(万元)60,500
单价(万元/平方米)1.54
“金融街海伦中心”商业、办公及地下车位房地产总价(万元)536,000
单价(万元/平方米)4.21
“远洋金融街西郊宸章”商业及部分住宅房地产总价(万元)27,500
单价(万元/平方米)3.69
“天津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房地产总价(万元)263,200
单价(万元/平方米)2.69
“金融街南开中心”办公、商业及地下车库房地产总价(万元)193,970
单价(万元/平方米)1.90
“磁器口后街一期”竣工部分商业、车位房地产总价(万元)142,600
单价(万元/平方米)1.35
“金融街·嘉粼融府”部分住宅、商业房地产总价(万元)33,400
单价(万元/平方米)2.13
合计总价(万元)3,990,690
项目地理位置建筑面积当期租金收入期末公允价值
金融街购物中心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2号、金融大街18号93,378.2925,230.63368,324.24
金树街底商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1号、3号、5号、7号、9号、11号、太平桥大街27号底商14,771.143,408.5550,388.48
金融街中心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39,616.6050,144.31691,240.32
C3四合院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23号、乙23号2,080.56611.6820,155.99
E2四合院中国北京市西城区丁章胡同1号、3号4,811.421,226.7463,283.16
美晟国际广场项目中国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0号综合楼48,977.933,095.52191,431.66
金融街(月坛)中心中国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42,793.1815,883.97225,396.23
德胜国际中心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77号31,886.786,243.8992,504.47
天津环球金融中心中国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97,970.725,231.41233,006.81
项目地理位置建筑面积当期租金收入期末公允价值
金融大厦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楼12,175.346,917.0160,280.21
金融街公寓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1号、3号、5号、7号、9号、11号、太平桥大街27号13,131.411,549.0171,300.22
上海海伦中心中国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以东、天水路以南、同嘉路以西、海伦路以北127,235.0212,864.90458,044.24
金融街南开中心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与南开三马路交口融汇广场2号楼101,990.534,942.50181,804.95
金融街?万科丰科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四合庄(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东区三期)138,263.0417,552.27371,000.00
金融街(长安)中心中国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7幢、城通街26号院9幢12,570.9188.5716,382.76
远洋?金融街西郊宸章(上海西郊宸章)上海市青浦区盈浦街道盈港路1118号7,445.50-26,697.30
金融街·嘉粼融府(重庆礼嘉项目)重庆市两江新区礼嘉组团A标准分区15,658.90-32,220.20
门头沟融悦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MC00-0018-0061地块39,203.94-57,972.52
沙坪坝地块(重庆磁器口后街项目)(部分完工)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坪坝组团A标准分区146,289.7331.47157,684.57
武清金悦府(在建)天津市武清区黄庄街滨河道东侧10,000.00-15,724.61
黄村颐璟万和(在建)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DX00-0102-0702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2,363.45-12,418.23
静安融悦中心(在建)上海市闸北区天目西路街道212街坊12丘199,901.67-539,923.51
房山金悦嘉苑(在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中心区01-17-02等地块B1商业用地7,940.00-11,590.14
两江新区水土项目(在建)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组团B分区40,232.37-27,741.92
苏州太湖新城项目(在建)苏州市吴中区太湖新城塔韵路东侧、天颜路北侧109,586.00-91,113.00
黄鹤楼融御滨江(临江大道9号项目)(在建)武汉市武昌区彭刘杨西路和临江大道交汇处22,000.00-13,630.94
东莞金悦府(在建)东莞市茶山镇下朗村722.66-942.19
佛山金悦郡项目(在建)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东侧地块一1,000.00-979.53
项目地理位置建筑面积当期租金收入期末公允价值
合 计-155,022.444,083,182.39
项目地理位置建筑面积当期租金收入期末公允价值
金融街购物中心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2号、金融大街18号93,378.2930,786.17368,324.24
金树街底商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1号、3号、5号、7号、9号、11号、太平桥大街27号底商14,771.143,365.7550,388.48
金融街中心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39,616.6044,581.27691,240.32
C3四合院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23号、乙23号2,080.56611.6820,155.99
E2四合院中国北京市西城区丁章胡同1号、3号4,811.421,243.9963,283.16
美晟国际广场项目中国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0号综合楼48,977.932,842.19191,431.66
金融街(月坛)中心中国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42,793.1810,947.58222,081.07
德胜国际中心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77号31,886.781,601.04-
天津环球金融中心中国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97,970.724,114.14233,006.81
金融大厦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楼12,175.345,245.4460,280.21
金融街公寓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1号、3号、5号、7号、9号、11号、太平桥大街27号13,131.41895.3771,300.22
上海海伦中心中国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以东、天水路以南、同嘉路以西、海伦路以北127,235.026,556.52458,044.24
金融街南开中心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与南开三马路交口融汇广场2号楼101,990.533,779.97181,804.95
金融街?万科丰科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四合庄(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东区三期)-1,337.88-
金融街(长安)中心中国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7 幢、城通街26号院9幢12,570.91194.0516,382.76
远洋?金融街西郊宸章(上海西郊宸章)上海市青浦区盈浦街道盈港路1118号7,445.50-26,697.30
金融街·嘉粼融府(重庆礼嘉项目)重庆市两江新区礼嘉组团A标准分区15,658.903.7032,220.20
门头沟融悦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MC00-0018-0061地块39,203.94-57,972.52
北京颐璟万和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DX00-0102-0702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2,353.86-10,199.62
沙坪坝地块(重庆磁器口后街项目)(部分完工)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坪坝组团A标准分区147,039.601,269.82171,005.39
静安融悦中心(部分完工)上海市闸北区天目西路街道212街坊12丘199,901.67-646,641.56
武清金悦府(在建)天津市武清区黄庄街滨河道东侧10,000.00-16,404.26
房山金悦嘉苑(在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中心区01-17-02等地块B1商业用地7,940.00-11,590.14
两江新区水土项目(在建)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组团B分区40,232.37-28,363.41
苏州太湖新城项目(在建)苏州市吴中区太湖新城塔韵路东侧、天颜路北侧109,586.00-97,505.59
黄鹤楼融御滨江(临江大道9号项目)(在建)武汉市武昌区彭刘杨西路和临江大道交汇处22,000.00-16,269.27
东莞金悦府(在建)东莞市茶山镇下朗村722.66-1,060.92
佛山金悦郡项目(在建)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东侧地块一1,000.00-1,106.71
合 计-119,376.593,744,760.98

相应债权转让予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9月末,金丰万晟置业有限公司已经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注2:2021年1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德胜国际中心)100%股权及债权转让予凯龙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9月末,转让事项已完成,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4)固定资产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9月末,公司固定资产余额分别为256,595.13万元、250,129.29万元、264,049.62万元和256,770.50万元。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基本保持稳定,占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22%、4.86%、5.00%和5.23%。

截至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9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占比账面价值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246,919.8996.16252,335.1195.56
运输工具728.680.28857.820.32
办公设备1,544.200.601,701.280.64
运营设备7,230.652.828,784.733.33
其他347.080.14370.680.14
合计256,770.50100.00264,049.62100.00
项目2021年9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占比账面价值占比
土地使用权48,708.4193.4649,839.4092.52
软件系统3,410.376.544,027.537.48
合计52,118.78100.0053,866.93100.00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9月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189,038.24万元、223,311.78万元、278,170.06万元和249,582.9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84%、4.34%、5.27%和5.09%。2019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34,273.54万元,增幅18.13%。2020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54,858.28万元,增幅24.57%。2021年9月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较年初减少28,587.14万元,降幅

10.28%。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9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58,137.96万元、68,526.63万元、33,313.23万元和31,521.4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8%、1.33%、0.63%和0.64%。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地下人防车库、资产支持证券等构成,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表: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9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信托产品投资--33,300.00-
资产支持证券---33,300.00
信托业保障基金15,839.6516,947.9317,950.006,650.00
B1地下人防车库488.76501.29518.00534.71
B5地下人防车库2,158.852,216.682,293.782,370.88
B7地下人防车库728.21867.651,053.581,239.51
F2地下人防车库1,482.061,693.881,976.312,258.74
F7/9地下人防车库10,823.9311,085.8011,434.9611,784.12
合计31,521.4633,313.2368,526.6358,137.96
项目2021年9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5,278,304.9840.565,188,484.6440.105,013,999.9740.753,679,333.6733.03
非流动负债7,734,429.2959.447,751,800.7659.907,289,624.7059.257,460,114.6266.97
项目2021年9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负债合计13,012,734.28100.0012,940,285.40100.0012,303,624.68100.0011,139,448.29100.00
项目2021年9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25,000.000.47251,000.004.845,000.000.10301,097.008.18
应付票据22,445.280.436,814.330.133,585.000.077,257.140.20
应付账款974,441.0318.46763,776.5314.72916,375.6818.28541,573.0514.72
合同负债2,147,212.1540.681,355,894.7326.131,327,508.5326.48--
预收款项21,967.060.4227,626.460.5337,567.190.751,036,326.4428.17
应付职工薪酬20,671.350.3927,680.960.5340,048.390.8031,652.580.86
应交税费391,343.607.41442,611.618.53500,030.369.97484,750.6313.17
其他应付款575,284.6010.90972,926.0418.75495,786.589.89597,736.8316.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10,903.2217.261,225,714.3023.621,579,574.0431.50678,940.0018.45
其他流动负债189,036.703.58114,439.702.21108,524.192.16--
流动负债合计5,278,304.98100.005,188,484.64100.005,013,999.97100.003,679,333.67100.00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9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301,097.00万元、5,000.00万元、251,000.00万元和25,000.0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8.18%、0.10%、4.84%和0.47%。公司2019年末短期借款较2018年末减少296,097.00万元,主要系短期借款到期偿还所致。2020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19年末增加246,000.00万元,主要系公司发行的部分超短期融资券尚在存续期,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已兑付完毕。2021年9月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20年末减少90.04%,主要系公司偿还到期的超短期融资券所致。截至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公司短期借款结构如下

表:截至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公司短期借款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9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抵押借款25,000.00100.00--
信用借款--251,000.00100.00
合计25,000.00100.00251,000.00100.00
项目期末余额占比
地价款6,193.160.81
工程款750,970.2398.32
应付货款4,932.010.65
应付代理及服务费1,605.720.21
其他75.400.01
合计763,776.53100.00
项目期末余额占比
地价款241,236.8324.76
工程款729,474.0174.86
应付货款2,660.610.27
应付代理及服务费780.700.08
其他288.870.03
合计974,441.03100.00
项目账面价值
2021年9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购房款---1,005,625.59
预收租金21,967.0627,626.4637,567.1927,699.33
其他---3,001.53
合计21,967.0627,626.4637,567.191,036,326.44
项目2021年9月末2020年末
购房款2,143,342.381,354,064.09
会费及门票等3,869.781,830.64
合计2,147,212.151,355,894.73

表:截至2020年末大额合同负债中预售房产收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金额预计竣工时间
金融街·金悦融庭(常熟市2018A-010地块住宅用房项目)169,404.162021年
金融街·金悦府(文化大道项目)149,995.492021/2024年
金融街·万科·保利·南奥体·锦庐(李七庄项目)138,121.312021年
金融街·金悦府(东莞茶山项目)114,570.472021年
金融街·融悦湾(苏州太湖新城项目)79,005.822021/2022年
金融街·金悦府(佛山三水地块)71,860.422021年
合计722,957.66-
项目名称金额预计竣工时间
金融街·融悦湾(苏州太湖新城项目)197,613.932021/2023年
金融街·融悦时光(苏州市苏地2019-WG-14号地块)219,071.812021/2022年
金融街·金悦府(东莞茶山项目)238,496.352021年
金融街·融府(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寺地块)121,475.932022年
金融街·金悦府(文化大道项目)242,477.892021/2024年
合 计1,019,135.91

增幅97.85%%,变动原因一是经股东大会审批,公司从金融街集团下属两家非金融机构借款;二是中信城B地块项目因规划调整,公司与客户解约,退还客户本金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其支付利息;三是合作方向公司控股项目提供股东借款。公司2021年9月末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减少397,641.43万元,减幅

40.86%,变动原因一是归还部分并表项目合作方的股东借款;二是中信城B地块项目因规划调整,公司退还签约客户已支付的预付款项本息。

表:公司其他应付款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9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往来款478,794.17844,325.87399,128.15395,311.01
投标、租赁保证金等61,283.7956,605.6060,676.9654,469.84
代收代缴契税、维修基金等16,240.6013,963.647,964.0412,932.82
担保费--1,921.903,937.73
违约金7,876.1216,621.4916,240.608,125.79
整售意向金---106,065.32
资金占用费5,600.8834,375.49--
其他5,489.056,862.665,738.9316,894.31
合计575,284.60972,754.74491,670.58597,736.83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167,819.08子公司股东借款
北京乾远置业有限公司33,427.02子公司股东借款
廊坊市城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7,489.71子公司股东借款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14,599.04子公司股东借款
四川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4,599.04子公司股东借款
北京市京西置地有限责任公司12,302.15子公司股东借款
合计260,236.04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北京远乾置业有限公司32,983.93子公司股东借款
廊坊市城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198.16子公司股东借款
北京市京西置地有限责任公司13,217.88子公司股东借款
四川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289.04子公司股东借款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12,289.04子公司股东借款
湖北滨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242.81子公司股东借款
合 计99,220.87
项目2021年9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借款4,191,899.6454.204,728,725.4661.004,377,253.0160.054,054,666.9354.35
应付债券3,122,725.7940.372,539,214.5732.762,503,318.4834.343,014,950.3940.41
租赁负债16,411.120.21------
递延所得税负债403,392.755.22483,860.736.24409,053.225.61390,497.305.23
非流动负债合计7,734,429.29100.007,751,800.76100.007,289,624.70100.007,460,114.62100.00

4,191,899.64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负债总计的比例分别为54.35%、60.05%、

61.00%和54.20%。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借款主要用于日常运营及开发建设支出等。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主要组成情况如下:

表:公司长期借款主要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9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质押借款115,900.00115,900.00438,340.00338,250.00
抵押借款2,055,915.541,999,737.401,938,388.442,138,246.93
保证借款1,343,584.731,566,413.831,682,750.001,596,110.00
信用借款1,412,659.071,748,190.001,357,195.00661,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736,159.69701,515.771,039,420.43678,940.00
合计4,191,899.644,728,725.464,377,253.014,054,666.93
发行人证券简称证券类别发行期限发行日期存续规模截至2021年9月末是否存续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1金街05公司债券3+22021-09-2225.00
21金街04公司债券3+22021-08-0919.00
21金街03公司债券3+22021-07-1320.00
21金街02公司债券3+22021-05-1311.30
21金融街MTN001中期票据3+22021-03-187.30
21金街01公司债券3+22021-01-089.00
20金融街MTN003中期票据3+22020-12-0825.30
20金融街MTN002中期票据3+22020-11-1619.40
20金融街MTN001A中期票据32020-09-1815.00
20金融街MTN001B中期票据3+22020-09-1814.60
20金街03公司债券3+22020-08-2110.00
20金街02公司债券3+22020-08-0720.00
发行人证券简称证券类别发行期限发行日期存续规模截至2021年9月末是否存续
20金街01公司债券32020-07-2220.00
19金控08公司债券3+22019-06-1410.00
19金控06公司债券3+22019-05-2210.00
19金控04公司债券3+22019-04-0411.00
19金控02公司债券3+22019-01-1615.00
18金融街MTN001B中期票据52018-03-2626.00
16金街02公司债券5+22016-10-1220.00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966,633.641,812,137.342,618,401.602,211,335.43
二、营业总成本942,810.081,327,141.622,108,500.751,683,000.67
其中:营业成本717,330.851,216,666.541,566,997.631,136,646.83
税金及附加32,466.10129,834.35232,321.93266,646.74
销售费用60,635.9392,327.5692,163.4480,595.25
管理费用27,956.7233,479.7160,544.5050,233.66
财务费用104,420.48-145,166.54156,473.25148,878.1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7,844.59-42,799.7868,294.782,365.65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7,289.71-16,673.99-2,561.11-3,040.5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530.03-18,506.66-2,699.46-3,881.8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8.25-33.515.05158.47
资产减值损失--90,007.16--766.43
信用减值损失1,283.52-3,820.81-2,063.66-
其他收益964.533,965.792,016.5511,377.93
三、营业利润171,187.65335,626.27575,592.45538,429.80
加:营业外收入2,330.6913,941.205,004.0117,684.06
减:营业外支出335.783,513.708,872.141,968.16
四、利润总额173,182.56346,053.77571,724.33554,145.71
五、净利润113,131.80221,846.79412,065.29403,748.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1,429.42249,843.75344,186.43326,857.08
少数股东损益1,702.38-27,996.9667,878.8576,891.66

度,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46.16%,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房产开发业务项目结算规模较去年同期下降;二是受行业调整影响,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对部分项目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三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持有经营项目客流量和销售额下滑,同时公司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客户减免租金,导致收入和利润下滑。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9月,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2,365.65万元、68,294.78万元、-42,799.78万元和67,844.59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43%、11.95%、-12.37%和39.18%。2019年度,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68,294.78万元,主要系公司存量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收益为9.96亿元,同时,公司将金融街(海伦)中心和金融街(月坛)中心部分配楼由持有经营转为对外销售,调减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64亿元。受公司业务结构影响,公司持有大量用于出租的写字楼及商业地产项目,若后续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动,预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将对公司净利润产生相应影响。2020年度,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主要原因一是新竣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收益(税前)约2.69亿元,二是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处置金融街·万科丰科中心项目,调减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税前)6.83亿元。2021年1-9月,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变动的原因是上海静安融悦中心西区A栋办公楼、重庆磁器口后街一期二批次和黄村颐璟万和竣工,上述项目根据公司“开发销售+资产管理”双轮驱动战略和土地出让合同规定在竣工后持有经营,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9月,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48.60%、40.15%、32.86%和25.7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0.68%、

10.34%、7.02%和3.05%,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变化主要是净利润变化所致;总资产报酬率分别为5.35%、5.01%、3.37%和1.96%。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9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26,857.08万元、344,186.43万元、249,843.75万元和111,429.42万元。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呈波动趋势。

(四)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表: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32,674.213,346,446.483,282,713.222,669,489.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01,911.842,357,458.693,016,683.733,572,403.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0,762.37988,987.79266,029.49-902,913.3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8,834.4635,145.131,585.2578,869.7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6,780.5277,445.9586,612.77323,379.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2,053.94-42,300.82-85,027.52-244,509.6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32,210.834,725,149.352,307,490.752,673,777.7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27,368.684,892,696.882,578,722.911,400,052.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95,157.85-167,547.52-271,232.171,273,724.8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12,342.93779,130.12-90,214.26126,315.26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9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4,509.66万元、-85,027.52万元、-42,300.82万元和352,053.94万元,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大。2019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027.52万元,上年同期为-244,509.66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通过兼并收购获取项目投资较上年同期减少。2020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300.82万元,上年同期为-85,027.52万元,变化主要原因是金融街(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金融街中心CMBS一期)到期,公司收回次级部分。2021年1-9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2,053.94万元,上年同期为-3,523.68万元,变化主要原因一是公司根据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金丰万晟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收到相应转让价款;二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债权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收到相应转让价款。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73,724.83万元、-271,232.17万元、-167,547.52万元和-895,157.85万元,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2019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1,232.17万元,上年同期为1,273,724.83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阶段性需要和资金情况,新增债务融资较上年同期减少,偿还到期债务较上年同期增加。2020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7,547.52万元,上年同期为-271,232.17万元,变化主要是公司根据资金市场情况和经营安排,新增净融资较上年略有增加。2021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5,157.85万元,上年同期为223,541.79万元,变化主要是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新增借款较去年同期明显减少。

(五)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表: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9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流动比率2.292.242.212.71
速动比率0.480.600.450.40
资产负债率(%)76.4976.4875.9074.87
剔除预收款项后的资产负债率6(%)63.7468.3067.4867.90
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1.181.671.73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100.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100.00100.00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19.6212.6319.0769.23
存货周转率(次/年)0.080.150.200.17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060.110.170.16

剔除预收款项后的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预收款项)/资产总额,2019年、2020年及2021年9月末该指标=(负债总额-合同负债-预收款项)/资产总额。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9.23次/年、19.07次/年、

12.63次/年和19.62次/年。2019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大幅增长,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2020年度,受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影响,应收账款周转率降低。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17次/年、0.20次/年、0.15次/年和0.08次/年,总体呈波动趋势。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16次/年、0.17次/年、0.11次/年和0.06次/年。最近三年及一期,受公司营业收入波动影响,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呈现波动趋势。

(七)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面对严峻的行业形势和激烈的竞争环境,公司将按照“双轮提效、结构优化、财务稳健、健康发展”的总体思路开展经营管理工作。

1、加强现金回笼,持续提升财务稳健性。2021年,公司将加强资金统筹和调度,重点把握好项目销售签约回款、新增项目投资、项目工程投资等大额资金收支关系,持续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力争三年将“三条红线”管控的核心财务指标全部达标;进一步加强开发项目现金流管理,持续缩短项目经营现金流回正周期,并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加快处置低效资产,补充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加强自持物业资产证券化研究和创新,提高自持项目周转效率和资金效率。

2、强化投资能力,重点补充快周转项目。2021年,公司将提前研究筹划重点城市集中发布出让公告、集中组织出让土地的“两集中”土地政策,积极研究相应的土地投资策略;加强投资战略筹划,持续完善五大城市群中心城市及周边城市的区域布局,重点关注主城区及发展潜力明确的价值洼地;丰富项目投资渠道,除了传统的公开市场招拍挂外,加大城市更新、兼并收购等投资方式,以合理价格重点获取快周转项目,提高项目资金回收速度。

3、坚持价值营销,提高公司品牌影响力。2021年,公司将继续强化从客户的切身感受出发,从源头做好产品、做好服务,打造舒适的人居环境与优质的客户体验:对应差异化的目标客群采用适宜的销售通道,完善拓客管理机制及管控要求,通过多元化的客户拓展路径,提高销售效率和效果;持续优化公司

产品的设计风格、园林景观、空间布局、材料选择,提升交付呈现效果,为公司产品赋能,加快项目销售去化;持续整合公司独有的教育、医疗、健康、养老、物业等特色资源,打造客户全生命周期的产品服务体系,提高“金融街”品牌的市场影响力。

4、聚焦产品品质,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2021年,公司将继续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出发点,为客户提供绿色、健康、科技、智能的产品:加强客户研究和市场调研,从产品设计角度完善“材料部品定型+区域户型库建设+两点一线标准化建设+住宅精装配置+住宅立面”等产品标准,加强标准化成果的落地性,提升产品力;从产品采购角度持续完善成本采购系统和成本标准体系,从客户角度研究成本适配性,优化供应商管理体系,系统提升采购效率;从项目管理角度严格项目全周期计划实施管理,巩固品质控制成果,持续提升项目品质和客户满意度。

5、坚持以人为本,完善业绩导向型机制。2021年,公司将继续围绕战略发展方向和目标,按照市场对标、业绩优先的原则,健全子公司激励机制、总部部门激励机制,使员工与公司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继续坚持“业绩领先、人品端正、责任担当、群众认可”的选人用人标准,给员工创造公平公正、前景可期的职业发展通道,打造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后备人才梯队;多维度、多方式关爱员工的工作、健康和生活,发挥企业文化软实力的激励作用。

六、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为4,728,725.46万元,应付债券余额为2,539,214.57万元,短期借款余额为251,0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为1,225,714.30万元,其他应付款中有息债务为469,275.00万元,有息债务总额共计9,213,929.33万元。

近三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如下:

表: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251,000.002.725,000.000.06301,097.003.62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25,714.3013.301,579,574.0418.00678,940.008.16
长期借款4,728,725.4651.324,377,253.0149.894,054,666.9348.74
应付债券2,539,214.5727.562,503,318.4828.533,014,950.3936.24
其他应付款469,275.005.09308,612.003.52269,184.003.24
合计9,213,929.33100.008,773,757.53100.008,318,838.33100.00
期限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债券长期借款其他应付款中的有息负债合计
1年以内251,000.001,225,714.30--469,275.001,945,989.30
1-3年--1,166,427.572,535,175.30-3,701,602.87
3-5年--1,372,787.00767,213.98-2,140,000.98
5年以上---1,426,336.18-1,426,336.18
合计251,000.001,225,714.302,539,214.574,728,725.46469,275.009,213,929.33
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5年后合计
短期借款251,000.00-----251,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25,714.30-----1,225,714.30
长期借款-1,526,236.401,008,938.9084,755.73682,458.251,426,336.184,728,725.46
应付债券-124,316.561,042,111.01473,860.83898,926.17-2,539,214.57
其他应付款469,275.00-----469,275.00
合计1,945,989.301,650,552.962,051,049.91558,616.561,581,384.421,426,336.189,213,929.33

(二)有息债务的担保结构

近三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担保结构如下:

表:发行人有息债务担保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质押借款115,900.001.26438,340.005.00338,250.004.07
抵押借款1,999,737.4021.701,938,388.4422.092,138,246.9325.70
保证借款1,566,413.8317.001,682,750.0019.181,643,209.0019.75
信用借款5,531,878.1060.044,714,279.0953.734,199,132.4050.48
合计9,213,929.33100.008,773,757.53100.008,318,838.33100.00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发行人关系
惠州融拓置业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合营企业
深圳融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合营企业
武汉两湖半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合营企业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发行人关系
天津复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合营企业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联营企业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融置业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联营企业
北京远和置业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联营企业
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联营企业
北京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联营企业
北京京石融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联营企业
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联营企业
北京融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联营企业
无锡隽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联营企业
天津万锦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联营企业
天津瑞风万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联营企业
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联营企业
关联方名称与本集团关系
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华融综合投资有限公司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金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金融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金融街住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金融街西环置业有限公司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金通泰投资有限公司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金融街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金融街书局有限公司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市正泽学校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惠东县巽寮金融街正泽学校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金融街教育发展(惠州市)有限公司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华利佳合酒店管理重庆有限公司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金禧丽泰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天桥盛世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北京华融新媒广告有限公司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关联方名称与本集团关系
北京金融街影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西单美爵酒店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北京正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之母公司的联营公司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行人重要股东同受同一方控制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发行人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
中证焦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关键管理人员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一)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情况

1、按揭担保情况

公司有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按照房地产销售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上述类型担保余额为1,050,306万元。

2、其他担保情况

为全面支持业务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等提供担保。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担保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担保对象与上市公司关系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余额
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400,000
上海融兴置地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50,000
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07,000
东莞融麒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16,000
金融街武汉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15,900
上海融御置地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80,000
金融街津塔(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70,600
佛山融筑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62,854
金融街融拓(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60,020
佛山融辰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60,000
重庆金融街融迈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56,000
天津盛世鑫和置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50,000
成都裕诚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31,700
重庆金融街融驰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8,660
金融街津门(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5,763
担保对象担保对象与上市公司关系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余额
湖北当代盛景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7,467
成都融方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5,000
四川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4,387
广州融都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4,050
金融街融兴(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3,933
惠州融拓置业有限公司参股公司57,850
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股公司31,979
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参股公司10,977
合计1,740,140

2020年8月28日,《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公布,中信城B地块规划条件无法全部实现。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置地与中信地产签署《北京?中信城B、C、D地块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解除双方关于B地块合作及合作协议项下B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所有权利义务。根据终止协议的约定,北京置地于2020年12月25日收到了中信地产返还的B地块合作价款50.11亿元,并按照协议约定确认了应收取中信地产的资金占用费35.97亿元。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截至2021年9月末,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总计4,253,762.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受限的资产期末账面价值科目受限原因
F2、F4项目部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150,319.99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用于借款抵押
金融街购物中心部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368,324.24投资性房地产用于借款抵押
富凯大厦房屋建筑物所有权5,598.92存货用于借款抵押
A1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60,280.21投资性房地产用于借款抵押
A5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691,240.32投资性房地产用于借款抵押
C3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20,155.99投资性房地产用于借款抵押
E2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63,283.16投资性房地产用于借款抵押
津塔写字楼461套产权233,006.81投资性房地产用于借款抵押
惠州部分土地使用权1,548.15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用于借款抵押
金融街海伦中心项目458,044.24投资性房地产用于借款抵押
金融街·融府(周庄子项目)108,860.22存货用于借款抵押
金融街·金悦府(廊坊)土地使用权241,684.21存货用于借款抵押
金融街·融御(成都春熙路)37,397.57存货用于借款抵押
金融街·金悦府(新津金悦府项目)101,503.59存货用于借款抵押
天津瑞吉酒店物业产权72,899.65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用于借款抵押
金融街.御宾府土地使用权80,681.54存货用于借款抵押
丽思卡尔顿酒店51,560.20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用于借款抵押
金融街·融悦广场57,972.52投资性房地产用于借款抵押
融兴全部土地使用权及融悦景苑89号楼1,631.34平米在建建筑物363,933.59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用于借款抵押
无锡鸿山项目土地使用权91,116.47存货用于借款抵押
无锡梅村项目土地使用权93,219.69存货用于借款抵押
上海崇明项目(06A-01A地块)土地使用权113,893.97存货用于借款抵押
苏州市苏地2019-WG-14号地块土地使用权320,662.25存货用于借款抵押
宝山项目土地使用权191,411.65存货用于借款抵押
金融街融御滨江在建工程50,422.21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用于借款抵押
金融街·金悦府(文化大道项目)一期在建工程4,056.94存货用于借款抵押
金融街·金悦府(文化大道项目)二、三期在建工程7,650.38存货用于借款抵押
重庆礼嘉项目部分土地使用权75,802.84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用于借款抵押
水土复兴两江融府项目部分土地使用权17,754.43存货用于借款抵押
金融街·金悦府(顺德陈村项目)在建工程抵押60,000.00存货用于借款抵押
慕田峪长城山庄不动产权25.45固定资产用于借款抵押
慕田峪缆车公司80%股权800.00长期股权投资用于借款质押
湖北当代盛景投资有限公司80%股权48,000.00长期股权投资用于借款质押
保函保证金10,000.00货币资金履约保函保证金
按揭保证金650.67货币资金用于按揭贷款连带保证
合计4,253,762.04

第六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情况、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3月,中诚信国际对发行人的主体进行了评级,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级。2018年5月,中诚信证券评估发布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跟踪评级报告,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级。2018年6月,中诚信国际发布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跟踪评级报告,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级。

2019年5月,中诚信证券评估发布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跟踪评级报告,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级。

2019年6月,中诚信国际发布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跟踪评级报告,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级。

2020年5月,中诚信国际发布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跟踪评级报告,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级。

2020年6月,中诚信国际对发行人的主体进行了评级,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0年7月,中诚信国际对发行人的主体进行了评级,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0年8月,中诚信国际对发行人的主体进行了评级,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0年11月,中诚信国际对发行人的主体进行了评级,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0年12月,中诚信国际对发行人的主体进行了评级,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1年3月,中诚信国际对发行人的主体进行了评级,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1年4月,中诚信国际对发行人的主体进行了评级,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1年7月,中诚信国际对发行人的主体进行了评级,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2021年7月,中诚信国际对发行人的主体进行了评级,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2021年9月,中诚信国际对发行人的主体进行了评级,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上述信用等级表示本期债券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

1、房地产行业政策。在“房住不炒”行业政策的基调下,房地产市场持续处于较为严格的监管环境之中。在房地产金融监管力度持续强化的背景下,偏紧的信贷环境或将对房地产企业资金平衡带来一定挑战。

2、存货去化有待加强。公司部分项目受地方政府限价政策及竞争环境等影响,销售进度不及预期,存货去化水平有待提升。

3、杠杆比率处于较高水平。由于土地储备规模扩大、开发项目增加且自持物业规模较大,公司外部融资保持在一定规模,债务规模和净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国际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国际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上市规则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的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国际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中诚信国际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中诚信国际网站(www.ccxi.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国际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2021年9月末,发行人不涉及其他重要事项。

四、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及使用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发行人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

100.00%,不存在逾期而未偿还的债务。

截至2021年9月末,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总额为649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315亿元,未使用授信334亿元,未使用授信余额占授信总额的51%。

(二)企业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债务违约记录及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主要子公司不存在债务违约记录。

(三)企业及主要子公司境内债券情况

1、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债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发行债券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已发行债券情况

债券名称证券简称发行 规模起息日行权日到期日期限票面 利率兑付情况
2006年金融街控股第一期短期融资券06金融街CP019亿元2006-05-16-2007-02-100.75年3.32%已兑付
2007年金融街控股第一期短期融资券07金融街CP019亿元2007-05-30-2008-05-291年3.82%已兑付
2009年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公司债券(3年)09金街0122.4亿元2009-09-01-2012-09-013年4.70%已兑付
2009年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公司债券(5年)09金街0233.6亿元2009-09-01-2014-09-015年5.70%已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5金融街MTN00128亿元2015-01-29-2020-01-295年4.80%已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15金融街MTN00224亿元2015-04-27-2020-04-275年4.99%已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15金街0140亿元2015-08-202018-08-202021-08-203+3年3.84%已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15金街0210亿元2015-08-202020-08-202025-08-205+5年4.20%已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15金街0340亿元2015-08-312020-08-312022-08-315+2年4.24%未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15金控0120亿元2015-10-15-2016-10-151年4.00%已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16金控0120亿元2016-02-252019-02-252021-02-253+2年3.83%已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16金控0215亿元2016-04-132019-04-152021-04-133+2年3.80%已兑付
债券名称证券简称发行 规模起息日行权日到期日期限票面 利率兑付情况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16金控0315亿元2016-06-012019-06-032021-06-013+2年3.85%已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16金控0415亿元2016-07-122019-07-122021-07-123+2年3.73%已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一)16金街015亿元2016-10-132019-10-142021-10-133+2年2.90%已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二)16金街0220亿元2016-10-132021-10-132023-10-135+2年3.20%已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一)17金融街MTN001A19亿元2017-03-092020-03-092022-03-093+2年4.65%已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二)17金融街MTN001B11亿元2017-03-09-2022-03-095年4.75%未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一)18金融街MTN001A7亿元2018-03-282021-03-282023-03-283+2年5.06%已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二)18金融街MTN001B26亿元2018-03-28-2023-03-285年5.28%未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一)19金控015亿元2019-01-172021-01-172023-01-172+2年4.33%已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二)19金控0215亿元2019-01-172022-01-172024-01-173+2年4.47%未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品种一)19金控034亿元2019-04-082021-04-082023-04-082+2年4.20%已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品种二)19金控0411亿元2019-04-082022-04-082024-04-083+2年4.37%未兑付
债券名称证券简称发行 规模起息日行权日到期日期限票面 利率兑付情况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品种一)19金控055亿元2019-05-232021-05-232023-05-232+2年4.05%已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品种二)19金控0610亿元2019-05-232022-05-232024-05-233+2年4.29%未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19金控0810亿元2019-06-172022-06-172024-05-233+2年4.35%未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0金融街SCP00129亿元2020-01-17-2020-10-13270天2.98%已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0金融街SCP00219亿元2020-03-05-2020-11-27267天2.65%已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0金融街SCP00325亿元2020-04-16-2021-01-08267天1.74%已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金街0120亿元2020-07-24-2023-07-243年3.50%未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金街0220亿元2020-08-112023-08-112025-08-113+2年3.60%未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金街0310亿元2020-08-252023-08-252025-08-253+2年3.60%未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一)20金融街MTN001A15亿元2020-09-22-2023-09-223年3.87%未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二)20金融街MTN001B14.6亿元2020-09-222023-09-222025-09-223+2年3.90%未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0金融街MTN00214.6亿元2020-11-182023-11-182025-11-183+2年4.08%未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20金融街MTN00325.3亿元2020-12-102023-12-102025-12-103+2年3.97%未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1金街019亿元2021-01-122024-01-122026-01-123+2年3.54%未兑付
债券名称证券简称发行 规模起息日行权日到期日期限票面 利率兑付情况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1金融街MTN0017.3亿元2021-03-222024-03-222026-03-223+2年3.75%未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1金街0211.3亿元2021-05-132024-05-132026-05-133+2年3.48%未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1金街0320亿元2021-07-132024-07-132026-07-133+2年3.32%未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21金街0419亿元2021-08-092024-08-092026-08-093+2年3.08%未兑付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21金街0525亿元2021-09-222024-09-222026-09-223+2年3.33%未兑付

第七节 增信机制

本期债券无担保。

第八节 税项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中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税务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公司债券,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循相关税务规定的投资者,发行人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财税【2016】23号),2016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现行缴纳营业税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将改为缴纳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投资人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券利息计入企业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1988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在我国境内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均应缴纳印花税。

但对本期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的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尚未列举对其征收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

定对有关本期公司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四、税项抵销

本期债券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公司债券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一、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安排

(一)信息披露的依据

发行人将遵循证监会、深交所等的信息披露要求,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1号——募集说明书参考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1号——定期报告参考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2号——临时报告参考格式》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司债券发行及存续期间各类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实现公司债券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

(二)公司债券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在本期公司债券起息日3个工作日前,通过深交所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2、信用评级报告;

3、发行公告;

4、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三)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发行人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间,通过深交所网站披露如下信息:

1、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

务报表。

(四)公司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可能影响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人名称变更、股权结构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具有同等职责的机构、信用评级机构;

3、发行人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4、发行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5、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

6、发行人发生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或重大资产重组;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9、发行人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0、发行人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1、债券担保情况发生变更,或者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12、发行人转移债券清偿义务;

13、发行人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或者新增借款、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14、发行人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进行债务重组;

15、发行人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

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作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6、发行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8、发行人出现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19、发行人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20、发行人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1、募集说明书约定或发行人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2、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上述已披露事项出现重大进展或变化的,发行人也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应当在最先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时点后,原则上不超过两个工作日(交易日)内,履行上述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1、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时;

2、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知悉该重大事项发生时;

4、收到相关主管部门关于重大事项的决定或通知时。

重大事项出现泄露或市场传闻的,发行人也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债券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发行人应当在债权登记日前(每年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披露公司债券付息或者本金兑付等有关事项。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公司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包括如下内容:

(一)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按照《指引》规定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信息为未公开信息。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向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报告与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相关的未公开信息:

1、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时;

2、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各部门及下属负责人知悉该重大事项发生时;

4、收到相关主管部门关于重大事项的决定或通知时;

5、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时。

在《指引》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也应当及时向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报告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

1、该重大事项难以保密;

2、该重大事项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3、二级市场出现异常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收到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报告的或者董事长通知的未公开信息后,应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予披露的,应组织起草公告文稿,按照《指引》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公司应当对以非正式公告方式向外界传达的重大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和把关,设置审阅或记录程序,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上述非正式公告的方式包括:以现场或网络方式召开的股东大会、持有人会议、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公司或相关个人接受媒体采访;直接或间接向媒体发布新闻稿;公司(含子公司)网站与内部刊物;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博客;以书面或口头方式与特定投资者沟通;公司其他各种形式的对外宣传、报告等。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具体职责及其履职保障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在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领导下,统一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主要职责为:

1、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公司已经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2、准备和提交董事会所需要的报告和文件;

3、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发行和存续期的信息披露、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接待来访、回答投资者问询、维系投资者关系,促使公司及时、合法、真实和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4、列席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督促公司有关部门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

5、保证信息披露及时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公司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露的职责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信息披露职责,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应当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公司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其影响。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财务方面出现的重大事件、已披露事件的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监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债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

意见。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债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债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公司应当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各方不得通过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 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直接或间接认购或交易、转让公司发行的信用类债券的,应当及时向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报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四)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

1、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牵头起草、编制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按《指引》规定进行审批;

2、审批后,以书面和电子版方式通过债务融资工具和/或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在交易商协会和/或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予以公告;

3、公告信息经交易商协会和/或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审核通过后,在指定的媒体公告披露。

(五)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公司下属子公司发生的事项属于《指引》规定重大事项的适用范围,或该事项可能对公司偿债能力、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或者投资者权益产生重大影响,下属子公司负责人应当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和《指引》的规定向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进行报告,公司应当按照《指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向下属子公司收集相关信息时,下属子公司应当

积极予以配合。公司各子公司按照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所提供的经营、财务等信息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一、偿债计划

(一)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1年12月16日。

(二)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12月16日。如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12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12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三)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26年12月16日。若投资者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4年12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6年12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四)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利息支付将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

(五)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偿债资金来源

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发行人较好的盈利能力及较为充裕的现金流将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有利保障。按照合并报表口径,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211,335.43万元、2,618,401.60万元和1,812,137.3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03,748.74万元、412,065.29万元和221,846.79万元。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2,669,489.80万元、3,282,713.22万元和3,346,446.48万元。总体来看,发行人经营业绩相对稳定,公司较好的盈利能力与较为充裕的现金流将为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保障。

此外,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运作规范,具有广泛的融资

渠道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可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债务融资。发行人财务状况优良,信贷记录良好,拥有较好的市场声誉,与多家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2021年9月末,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总额为649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315亿元,未使用授信334亿元,未使用授信余额占授信总额的51%。如果由于意外情况导致发行人不能及时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发行人有可能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但由于银行授信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具有强制力,发行人同样存在无法实现授信,取得融资的风险。

三、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发行人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2020年末和2021年9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11,638,444.08万元和12,104,905.70万元,在需要时,流动资产变现可以保障债券及时兑付。发行人流动资产具体明细如下:

表:发行人流动资产具体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9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1,572,907.7512,991,881,712.9316.17
应收账款55,406.580.4643,148.770.37
预付款项57,112.490.4757,141.140.49
其他应收款879,501.387.271,178,399.1610.13
存货9,185,070.2675.888,200,565.9070.46
其他流动资产354,907.232.93277,476.172.38
流动资产合计12,104,905.70100.0011,638,444.08100.00

四、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财务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设立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发行人将设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三)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节中“六、债券持有人会议”。

(四)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节中“七、债券受托管理人”。

(五)严格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发行人将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分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

五、发行人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本公司保证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若本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或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向本公司进行追索,包括采取追加担保等可行的救济措施。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本公司进行追索,并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如果《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解释和执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应当向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该法院受理和裁判。

(一)违约事件

1、以下事件为发行人在本期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在本期债券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或回购(如适用)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和/或利息;

2、以下任一事件均构成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期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1)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上文第1项所述违约情形除外)且将对发行人履行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经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债券

未偿还面值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予纠正;

(2)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3)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4)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期债券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5)在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二)违约事件发生时,债券受托管理人行使以下职权:

1、在知晓该行为发生之日的五个交易日内告知全体债券持有人。

2、在知晓发行人发生违约事件第1项规定的未偿还本期债券到期本息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会议决议规定的方式追究发行人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发行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在债券持有人会议无法有效召开或未能形成有效会议决议的情形下,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

3、在知晓发行人发生以上规定的违约事件情形之一的(第1项除外),并预计发行人将不能偿还债务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要求并督促发行人及时采取追加担保等偿债保障措施,并可以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因债券受托管理人实施追加担保、督促发行人履行偿债保障措施产生的相关费用,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相关规定由发行人承担执行;因债券受托管理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相关规定由债券持有人承担。

4、及时报告深交所、中国证券业协会。

(三)发行人违约责任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发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债券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违约责任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若债券受托管理人拒不履行、故意迟延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下的义务或职责,致使债券持有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包括其在募集说明书中做出的有关声明,如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但非因债券受托管理人自身故意或重大过失原因导致其无法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职的除外。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

为规范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行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节仅列示了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置备于本公司办公场所。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债券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以下仅列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四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1)当发行人提出变更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发行人的建议作出决议;

(2)当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利息和/或本金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发行人和担保人(如有)偿还本次债券利息和/或本金作出决议;

(3)当发行人发生或者进入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申请破产等法律程序时,对是否接受发行人提出的建议以及是否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参与该等法律程序(含实体表决权)等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4)对更换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决议;

(5)在本次债券存在担保的情况下,在担保人或担保物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6)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7)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五条规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息,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5)发行人因减资、合并、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

破产程序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事项,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7)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8)增信机构、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且对债券持有人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9)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的其他情形;

(10)发生募集说明书或《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加速清偿等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其中,就上述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及第(8)项情形,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就是否采取应对措施及应对措施的具体内容进行决议。

前款规定的情形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的,受托管理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简化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或决议方式,但应当及时披露相关决议公告。

受托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上述第(9)款约定书面提议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召集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召集会议的具体安排或不召集会议的理由。

同意召集会议的,受托管理人应于书面回复日起15个交易日内召开会议,提议人同意延期召开的除外。受托管理人不同意召集会议或者应当召集而未召集会议的,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协助。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六条规定,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按本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履行其职责,发行人、本次债券的担保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

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履行会议召集人的职责。单独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该债券持有人为会议召集人。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多个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则合并发出会议通知的债券持有人推举的一名债券持有人为会议召集人(该名被推举的债券持有人应当取得其已得到了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多个债券持有人同意共同发出会议通知以及推举其为会议召集人的书面证明文件,并应当作为会议通知的必要组成部分)。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向有关登记或监管机构申请锁定其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锁定期自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之时起至披露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或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时止,上述申请必须在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前被相关登记或监管机构受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七条规定,受托管理人或者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人(以下简称“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交易日发布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召集人认为需要紧急召集持有人会议以有利于持有人权益保护的除外。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债券发行情况;

(2)召集人、会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会议时间和地点;

(4)会议召开形式。持有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形式;会议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受托管理人应披露网络投票办法、计票原则、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信息;

(5)会议拟审议议案。议案应当属于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有明确的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则和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6)会议议事程序。包括持有人会议的召集方式、表决方式、表决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

(7)债权登记日。应当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个交易日;有权参加持有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债权登记日为准;

(8)提交债券账务资料以确认参会资格的截止时点:债券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9)委托事项。债券持有人委托参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持有人会议并履行受托义务。

会议拟审议议案应当最晚于债权登记日前公告。议案未按规定公告的,不得提交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召集人可以就其已公告的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会议通知,但补充会议通知至迟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7日前发出,并且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告。召集人有权视情况简化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或者决议方式,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公告,但不得对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八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消除,召集人可以公告方式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除上述事项外,非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确需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的,召集人应当及时公告并说明变更原因,并且原则上不得因此而变更债券持有人债权登记日。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九条规定,于债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人。拟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至迟应在会议召开日之前5日以书面方式向会议召集人确认其将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其所持有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并提供本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即进行参会登记);未按照前述要求进行参会登记的债券持有人无权参加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如进行参会登记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未超过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则召集人可就此发出补充会议通知,延期至参会登记人数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达到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后召开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另行公告会议的召开日期。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条规定,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原则上应在发行人住所地所在地级市辖区内的适当场所召开;会议场所、会务安排及费用等由发行人承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一条规定,债券持有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

召集持有人会议的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接受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并配合推动决议的落实,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人员及其权利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二条规定,除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外,于债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发表意见或进行说明,也可以提出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

(1)发行人;

(2)本期债券担保人及其关联方;

(3)持有本期债券且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股东、上述股东的关联方或发行人的关联方;

(4)债券受托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者除外);

(5)其他重要关联方。

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股东、上述股东的关联方或发行人的关联方持有的本期未偿还债券的本金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有表决权的本期未偿还债券的本金总额。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三条规定,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召集人负责起草。议案内容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内,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或者约定,有利于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具有明确并切实可行的决议事项。受托管理人拟召集持有人会议的,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以提出议案,受托管理人应当将相关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就全部拟提交审议的议案与发行人、提议人及其他相关方充分沟通,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或协助提议人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发行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重要关联方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提

出临时议案。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前10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之日起5日内在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临时提案内容。除上述规定外,召集人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不得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包括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中未列明的提案,或不符合本规则内容要求的提案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债券持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应当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但无表决权(债券受托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者或受债券持有人委托参会并表决的除外)。受托管理人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其代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代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书。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六条规定,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投票代理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七条规定,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是否具有表决权;

(3)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4)投票代理委托书的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八条规定,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未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24小时之前送交召集人。发行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等关联方及债券增信机构应当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相关方的问询,并就拟审议议案的落实安排发表明确意见。资信评级机构可以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持续跟踪债券持有人会议动向,并及时披露跟踪评级结果。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九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网络等方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由律师见证。见证律师原则上由为债券发行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担任。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需由超过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出席方为有效。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如果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召集的,由债券受托管理人指派的代表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果由发行人或本期债券的担保人召集的,由发行人或本期债券的担保人指派的代表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果由单独和/或合并代表10%以上的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召集的,由该债券持有人共同推举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会议主席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共同推举一名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在该次会议开始后1小时内未能按前述规定共同推举出会议主席,则应当由出席该次会议的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最多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召集人负责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名称(或姓名)、出席会议代理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件号码、持有或者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及其证券账户卡号码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的相关信息等事项。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会议主席有权经会议同意后决定休会、复会或改变会议地点。经会议决议要求,会议主席应当按决议修改会议时间及改变会议地点。休会后复会的会议不得对原先会议议案范围外的事项做出决议。

5、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向会议提交的每一项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为“弃权”。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由至少两名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一名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和一名发行人代表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会议主席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的,如果会议主持人未提议重新点票,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席应当即时点票。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网络、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有效。募集说明书或《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特别约定的,以募集说明书

或《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为准。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有书面会议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召集人代表和见证律师签名。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及担保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占发行人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比例;

(2)召开会议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

(3)会议主席姓名、会议议程;

(4)各发言人对每一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5)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6)债券持有人的质询意见、建议及发行人代表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7)债券持有人会议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和记录员签名,连同表决票、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等会议文件一并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保存。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的保管期限为十年。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议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会议主席应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进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直接终止该次会议,并及时公告。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

(2)会议有效性;

(3)各项议案的议题和表决结果。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

投资者认购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1、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受托管理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二层

联系人:任贤浩

联系电话:010-65608354

传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10

2、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2020年5月25日,发行人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二)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的利害关系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信建投证券持有20金融街MTN002(102002159.IB)面额为10,000.00万元;中信建投证券持有金融街(000402.SZ)11,700股。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

(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以下仅列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

请查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全文。

1、受托管理事项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二条规定,为维护本期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发行人聘任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受托管理人的监督。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凡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关于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更换受托管理人时,亦视同债券持有人自愿接受继任者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2、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规定,发行人享有以下权利:

(1)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2)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更换受托管理人的议案;

(3)对受托管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所从事的行为,发行人有权予以制止;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上述制止行为应当认可;

(4)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发行人所享有的其他权利。

发行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2)发行人应当设立专项账户(即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不得挪作他用,并应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发行人应当设立专项账户(即偿债保障金专户),用于本期债券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不得挪作他用。

发行人应当至少提前二十个交易日将本期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分期偿还等的资金安排发送受托管理人。

(3)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1)发行人应当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指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和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咨询事宜,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由发行人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和联络人的信息,并及时披露其变更情况。受托管理人应当指定专人辅导、督促和检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情况。

2)债券信息披露文件中涉及审计、法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等事项的,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信评级机构等审查验证,并出具书面意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信评级机构等应当具备相关监管部门认定的业务资格。

3)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披露信息前,应当确保将该信息的知悉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披露、透露或者泄露信息内容,不得提前通过其他方式披露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不正当行为。

发行人在境内和境外市场同时发行债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市场披露的与发行人有关的信息,应当同时在交易所披露。

4)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或者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形的,及时披露可能会损害信息披露义务人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向交易所申请暂缓披露,并说明暂缓披露的理由和期限:

A.拟披露的信息未泄露;

B.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

C.债券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交易所同意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暂缓披露相关信息。暂缓披露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暂缓披露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暂缓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

或者暂缓披露期限届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暂缓披露事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形,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损害信息披露义务人利益的,可以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披露。6)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其他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自愿披露应当符合信息披露有关要求,遵守有关监管规定。7)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报告或者回复交易所就相关事项提出的问询,不得以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或者需要保密等为由不履行报告或者回复交易所问询的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复交易所问询,或者未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规定和交易所要求进行报告,或者交易所认为必要的,交易所可以向市场说明有关情况。

8)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信主体、专业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及时、如实提供或者披露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发行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9)发行人为交易所上市公司的,应当同时遵守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10)债券募集说明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应当按照《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承销机构或者相关专业机构,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4)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生以下列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者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发行人在3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受托管理人,并应当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深交所提交并披露重大事项公告,说明事项起因、状态及其影响等,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同时根据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前款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人股权结构、经营方针、经营范围、经营状况或者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2)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3)发行人出售、转让主要资产或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或发生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4)发行人放弃债权、财产或其他导致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6)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7)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8)发行人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9)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失信行为,或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发生重大变动;

10)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或者发生变更;

11)发行人发生可能导致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条件的重大变化;

12)发行人主体或者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13)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4)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5)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16)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发行人披露重大事项后,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其影响。发行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受到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转让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应当在转让达成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

(5)发行人应按受托管理人要求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从债券托管机构取得债权登记日转让结束时持有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名册,并在债权登记日之后一个转让日将该名册提供给受托管理人,并承担相应费用。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应每年(或根据受托管理人合理要求的间隔更短的时间)向受托管理人提供(或促使登记公司提供)更新后的债券持有人名册。

(6)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发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7)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受托管理人要求追加担保,追加担保的具体方式包括增加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和/或用财产提供抵押和/或质押担保,并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同时配合受托管理人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8)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落实相关还本付息及后续偿债措施的安排并及时报告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受托管理人。

(9)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信机构等相关主体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履行其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四条项下的各项受托管理职责,积极提供受托管理调查所需的资料、信息和相关情况,全力支持、配合受托管理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工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0)发行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受托管理人能够有效沟通。本期债券设定保证担保的,发行人应当敦促保证人配合受托管理人了解、调查保证人的资信状况,要求保证人按照受托管理人要求及时提供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期报告及征信报告等信息,协助并配合受托管理人对保证人进行现场检查。

(11)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成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应当向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12)发行人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分别向交易所提交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但债券募集说明书在发行时已经披露相关内容的除外。

(13)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转让交易。

(14)发行人应当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规定向受托管理人支付本期债券受托管理报酬和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其他额外费用。

(15)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3、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

1)受托管理人应当向交易所报备其受托管理业务负责人、联络人及其变更情况。

2)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持续动态监测、排查、预警并及时报告债券信用风险,采取或者督促发行人等有关机构或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信用风险和处置违约事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受托管理人应当全面调查和持续关注发行人与保证人(如有)的资信状况、担保物(如有)价值、权属情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出现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受托管理人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1)就《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5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和保证人(如有)的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

2)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3)调取发行人、保证人(如有)银行征信记录;

4)对发行人和保证人(如有)进行现场检查;

5)约见发行人或者保证人(如有)进行谈话。

(3)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存续期间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偿债保障金提取以及信息披露等募集说明书约定应履行义务的执行情况。受托管理人应当至少提前二十个交易日掌握本期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分期偿还等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并于本期债券付息日和到期日二个交易日前向深交所提交发行人本息筹备情况说明。

(4)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调查和持续关注,并至少每年向债券持有人披露一次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5)发行人为债券设定增信措施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发行前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权利证明或者其他相关文件,并在增信措施有效期内妥善保管。

(6)在债券存续期间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等事务。

(7)发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或者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要求并督促发行人及时采取追加担保等偿债保障措施,并可以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

(8)发行人预计或者已经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督促增信机构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及时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和履行相关偿付义务,并可以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接受全部或者部分债券持有人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申请财产保全、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

(9)负责除本期债券正常到期兑付外被实施终止转让后,本期债券的登记、托管及转让等事宜。

(10)受托管理人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储存、划转和兑息、兑付资金归集情况。

(11)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的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2)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

务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13)对于受托管理人因依赖其合理认为是真实且经适当方签署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证书、书面陈述、声明或者其他文书或文件而采取的任何作为、不作为或遭受的任何损失,受托管理人应得到保护且不应对此承担责任;受托管理人依赖发行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而通过邮件、传真或其他数据电文系统传输发出的合理指示并据此采取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行为应受保护且不应对此承担责任。但受托管理人的上述依赖显失合理或不具有善意的除外。

(14)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销机构、增信主体等相关主体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积极提供受托管理调查所需的资料、信息和相关情况,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5)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获得受托管理报酬。

4、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

(2)受托管理人应在至少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3)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4)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5)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6)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有效性及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7)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如有);

8)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9)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5条约定情形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10)受托管理人认为需要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因故无法按时披露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提前披露《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的延期披露公告,说明延期披露的具体原因、预计披露时间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债券还本付息能力的情况与风险等事项。

债券出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3.5条规定的重大事项、发行人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发生债权债务等利害关系时,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及时披露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说明事项起因、影响以及受托管理人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相关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还应在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3)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1)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发生利益冲突;

2)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

3)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4)《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5条约定的情形。

出现上述第4)款情形时,受托管理人应当说明事项起因、影响以及受托管理人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5、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1)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且受托管理人承诺,其与发行人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2)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将通过以下措施管理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形及进行相关风险防范:

1)受托管理人作为一家综合类证券经营机构,在其(含其关联实体)通过自营或作为代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参与各类投资银行业务活动时,可能

存在不同业务之间的利益或职责冲突,进而导致与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产生利益冲突。相关利益冲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双方之间,一方持有对方或互相地持有对方股权或负有债务;2)针对上述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受托管理人将按照《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监管规定及其内部有关信息隔离的管理要求,通过业务隔离、人员隔离、物理隔离,信息系统隔离以及资金与账户分离等隔离手段,防范发生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履职相冲突的情形、披露已经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并在必要时按照客户利益优先和公平对待客户的原则,适当限制有关业务;3)截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署,中信建投证券除同时担任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之外,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尽职履责的利益冲突情形;

4)当受托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发行人以及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认可受托管理人在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服务之目的而行事,并确认受托管理人(含其关联实体)可以同时提供其依照监管要求合法合规开展的其他投资银行业务活动(包括如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直接投资、研究、证券发行、交易、自营、经纪活动等),并豁免受托管理人因此等利益冲突而可能产生的责任。

6、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1)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提议变更受托管理人;

3)受托管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4)受托管理人提出书面辞职;

5)受托管理人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出现本条第1)项、第2)项或第5)项情形且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

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出现本条第3)项情形的,发行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聘请新的受托管理人;出现本条第4)项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推荐新的受托管理人。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受托管理人的,自新任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受托管理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受托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深交所、协会报告。

(3)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

7、陈述与保证

(1)发行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1) 发行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签署和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已经得到发行人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发行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发行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2)受托管理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1) 受托管理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

2)受托管理人具备担任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格,且就受托管理人所知,并不存在任何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受托管理人丧失该资格;

3)受托管理人签署和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已经得到受托管理人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受托管理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受托管理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受托管理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8、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双方在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还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2)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双方应当立即协商以寻找适当的解决方案,并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如果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目标无法实现,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提前终止。

9、违约责任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以下任一事件均构成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期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期债券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或回购(如适用)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和/或利息;

2)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第

(一)项所述违约情形除外)且将对发行人履行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面值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予纠正;

3)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4)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5)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

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期债券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6)在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3)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受托管理人行使以下职权:

1)在知晓该行为发生之日的五个交易日内告知全体债券持有人;2)在知晓发行人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13.2条第(一)项规定的未偿还本期债券到期本息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会议决议规定的方式追究发行人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发行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在债券持有人会议无法有效召开或未能形成有效会议决议的情形下,受托管理人可以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3)在知晓发行人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13.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第13.2条第(一)项除外),并预计发行人将不能偿还债务时,受托管理人应当要求并督促发行人及时采取追加担保等偿债保障措施,并可以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因受托管理人实施追加担保、督促发行人履行偿债保障措施产生的相关费用,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6.2条的规定由发行人承担;因受托管理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6.3条的规定由债券持有人承担。4)及时报告深交所、协会。

(4)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发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若受托管理人拒不履行、故意迟延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下的义务或职责,致使债券持有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包括其在募集说明书中做出的有关声明,如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但非因受托管理人自身故意或重

大过失原因导致其无法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职的除外。10、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签订、效力、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

(2)《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当向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该法院受理和裁判。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法定代表人:高靓联系电话:010-66573955传真:010-66573956有关经办人员:范文、王永欢

(二)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法定代表人:王常青联系电话:010-65608354传真:010-65608445有关经办人员:杜美娜、任贤浩、李文杰、黄凌鸿、黎盼、王昱昊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8层负责人:韩德晶联系电话:010-66578066传真:010-66578016有关经办人员:张文亮

(四)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法定代表人:徐华联系电话:010-85665588传真:010-85665220有关经办人员:李力

(五)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1幢60101法定代表人:闫衍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银河SOHO6号楼联系电话:010-66428877传真:010-66426100有关经办人员:龚天璇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负责人:张国平联系电话:0755-21899999传真:0755-21899000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电话:010-65608354

传真:010-65608445

有关经办人员:任贤浩

(八)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总经理:沙雁

联系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275

(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

1、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大厦C座

负责人:陈昊序联系人:安琪儿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联系电话:13810352440邮政编码:100000

2、2、中信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E座一层及F座一层A室

负责人:刘红华

联系电话:010-66065206

传真:010-66035506

有关经办人员:邓乐、罗曲

二、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信建投证券持有20金融街MTN002(102002159.IB)面额为10,000.00万元;中信建投证券持有金融街(000402.SZ)11,700股。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

第十二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发行人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高靓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高靓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杨扬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赵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吕洪斌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白力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王开国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杨小舟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张巍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朱岩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栗谦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谢鑫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李想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盛华平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王志刚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张晓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张梅华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傅英杰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李亮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主承销商声明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字):

任贤浩
刘乃生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律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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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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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评级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信评级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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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除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料外,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相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如下:

1、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2、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3、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4、发行人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21年1-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7、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8、本期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及查询网站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1、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金融街公寓D座

联系人:范文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二层

联系人:任贤浩

联系电话:010-65608354

传真:010-65608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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