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份转让申请确认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12月21日,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振兴生化”)收到股东振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兴集团”)的通知,振兴集团于2018年12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申请确认书》,内容如下:“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完备性核对,出具审核意见:经审核,我所对振兴集团与深圳市航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振兴生化50,621,064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转让股份占振兴生化总股本的18.57%,转让价格:43.2元/股)股份转让予以确认。”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存在不确认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转让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