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津红翰科技有限公司诉讼案件和解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自然人宁保安诉讼案件和解的议案》,公司与天津红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红翰”)、宁保安已按照和解协议履行撤诉及申请解除保全事项。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天津红翰所持本公司股份已办理了解除冻结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冻结股数(股) | 冻结开始日期 | 解除冻结日期 | 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 | 本次解除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天津红翰 | 否 | 6,090,000 | 2017年8月9日 | 2019年5月7日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100% |
二、本次解冻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情况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天津红翰持有公司股份6,0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42%。本次股份解除冻结后,天津红翰所持有公司股份冻结股数为0股。
公司已于2019年3月2日公告了《关于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上述股份已于2019年1月22日全部解除限售。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信息均已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特此公告。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