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0-026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刊登于2020年4月1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2)主持人:董事长杨秀彪先生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8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8日9:
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中路588号
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5,862,7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45%。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代理人)为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7,110,8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9%;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为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751,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2、表决结果
议 案 | 表决分类 | 表决意见 | 表决结果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 |||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总表决结果 | 225,585,697 | 99.88% | 277,050 | 0.12% | 0 | 0.00% |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 11,201,325 | 97.59% | 277,050 | 2.41% | 0 | 0.00% | ||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总的表决结果 | 225,585,697 | 99.88% | 277,050 | 0.12% | 0 | 0.00% |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 11,201,325 | 97.59% | 277,050 | 2.41% | 0 | 0.00% | ||
3、《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总表决结果 | 225,585,697 | 99.88% | 277,050 | 0.12% | 0 | 0.00% |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 11,201,325 | 97.59% | 277,050 | 2.41% | 0 | 0.00% | ||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总的表决结果 | 225,585,697 | 99.88% | 277,050 | 0.12% | 0 | 0.00% |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 11,201,325 | 97.59% | 277,050 | 2.41% | 0 | 0.00% | ||
5、《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总表决结果 | 225,579,697 | 99.87% | 283,050 | 0.13% | 0 | 0.00% |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 11,195,325 | 97.53% | 283,050 | 2.47% | 0 | 0.00% |
6、《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总的表决结果 | 225,585,697 | 99.88% | 277,050 | 0.12% | 0 | 0.00% |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 11,201,325 | 97.59% | 277,050 | 2.41% | 0 | 0.00% | ||
7、《关于计提2019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 总表决结果 | 225,579,697 | 99.87% | 283,050 | 0.13% | 0 | 0.00% |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 11,195,325 | 97.53% | 283,050 | 2.47% | 0 | 0.00% | ||
8、《关于2019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 | 总的表决结果 | 224,167,697 | 99.86% | 305,650 | 0.14% | 0 | 0.00% |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 11,172,725 | 97.34% | 305,650 | 2.66% | 0 | 0.00% | ||
9、《关于计提上海威乐汽车空调器有限公司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 总表决结果 | 225,585,697 | 99.88% | 277,050 | 0.12% | 0 | 0.00% |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 11,201,325 | 97.59% | 277,050 | 2.41% | 0 | 0.00% | ||
10、《关于用暂时闲置配股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 总的表决结果 | 225,557,097 | 99.86% | 305,650 | 0.14% | 0 | 0.00% |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 11,172,725 | 97.34% | 305,650 | 2.66% | 0 | 0.00% | ||
11、《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 总的表决结果 | 225,585,697 | 99.88% | 277,050 | 0.12% | 0 | 0.00% |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 11,201,325 | 97.59% | 277,050 | 2.41% | 0 | 0.00% |
3、本次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19年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常晖、林煌彬
3、结论性意见: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