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相关计提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签名:
唐英凯 张 蕊 李余利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