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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关于向上海威乐汽车空调器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9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证券代码:000404 公告编号:2020-050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上海威乐汽车空调器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贷款概述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威乐汽车空调器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支持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西贝拉”)控股子公司-上海威乐汽车空调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乐公司”)的发展,同意加西贝拉继续向威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此次委托贷款申请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含9,0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委托贷款主要用于威乐公司生产经营与技改投入,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实际情况以委托贷款合同为准)。同时,授权加西贝拉经营层按规定办理委托贷款相关事宜。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上海威乐汽车空调器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贷款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威乐路1号

法定代表人:周建生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06月22日

主要经营范围为:汽车空调器及零部件加工、生产、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汽车空调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9,699.08万元,负债总额

18,764.35万元(其中:贷款总额11,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8,694.15万元),净资产934.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5.25%;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8,658.86万元,利润总额-3,504.54万元,实现净利润-2,907.93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0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4,457.80万元,负债总额15,783.00万元(其中:贷款总额11,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5,718.65万元),净资产-1,325.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9.17%;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000.70万元,利润总额-2,259.30万元,实现净利润-2,259.93万元(未经审计)。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该公司产权关系如下图:

加西贝拉持有该公司75%股权,卢辉、卢艳、龚家琪、龚家敏等13名自然人持有该公司25%股权。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等途径核查,威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加西贝拉向威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9,000万元(含9,0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具体委托贷款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权加西贝拉经营层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委托贷款的合同及相关文件。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委托贷款的目的

加西贝拉向威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主要用于威乐公司生产经营与技改投入,可以缓解威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减少威乐公司融资成本,有利于威乐公司的经营发展。

2、风险控制

威乐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由加西贝拉推荐,能及时了解其财务状况,有效地实现风险控制。

3、对公司的影响

威乐公司是加西贝拉绝对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对其财务有较强的控制权,该笔委托贷款的风险可控,加西贝拉在保证生产经营需要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发放该笔委托贷款,不会对加西贝拉的经营及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威乐公司为加西贝拉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由加西贝拉推荐,能及时了解其财务状况,有效地实现风险控制,该笔委托贷款的风险较小,不会对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的经营及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项委托贷款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加西贝拉向其控股子公司威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支持上海威乐汽车空调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乐公司”)的发展,加西贝拉向威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效解决低成本资金的需求问题。威乐公司的资产状况较好,经营正常,管理较为规范,未发生过贷款逾期未还事项。加西贝拉对威乐公司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提供委托贷款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七、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止2020年12月5日,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8,600万元,为加西

贝拉对威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利率为4.35%,公司无逾期未收回的委托贷款。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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