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1-010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25日,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概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1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信永中和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历史沿革: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5)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6)注册资本:3,600万元。
(7)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8)业务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9)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10)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11)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5家。
信永中和在公司相关行业有丰富的经验,服务过的客户包括广日股份、海容冷链、迪贝电气、华菱精工、铂力特、大冷股份、华东数控、海联金汇、大冷B、瓦轴B、智云股份、双飞股份等公司。
(12)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是。
信永中和已加入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会计网络。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近三年,17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夕甫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谢宇春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莉女士,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夕甫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宇春女士,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莉女士,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如下:
3、独立性:
序号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王莉 | 2020年7月29日 | 监管谈话 | 四川证监局 | 关于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IPO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报告文号:XYZH/2019CDA40166)的执行审计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2020年,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77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62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15万元),较上一期增长2.67%,该审计费用是根据市场行情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的。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按照《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程序》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20年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按照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公司2020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通过了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胜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对《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予以认可。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其审计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情况,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相应的履职能力,能尽职提供服务,及时沟通审计中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
拟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