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披露《关于公司高管辞职及聘任高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因工作调整原因,马立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公司董事会已指定董事长张宝才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波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刘波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截止公告日,刘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刘波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刘波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广场J3写字楼
电 话:0531-88550409
传 真:0531-88190331
电子邮箱:stock000409@126.com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附件:刘波先生简历
刘波,男,198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现任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历任新汶矿业集团新巨龙公司办公室科级科员,新汶矿业集团公司办公室调研科科长,新汶矿业集团公司办公室副处级秘书,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处级秘书,兖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上海金谷裕丰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书记。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