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5号)(“年报问询函”),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部分事项予以问询,并要求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文件报送并对外披露。
接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准备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并已提交。鉴于年报问询函中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更好的完成回复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并对外公开披露。延期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回复工作,尽快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