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4日上午在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公司1920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1日以当面送达或邮件的方式发出。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其中毕方庆先生、钱旭先生、伏军先生、李兰明先生因临时公务安排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健先生、刘波先生、王立才先生、曹怀轩先生、孔令涛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1)。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