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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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3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14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所要求公司在2019年6月7日前将《问询函》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涉及事项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但由于《问询函》中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完善,因此无法在2019年6月7日前完成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将于6月12日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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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