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务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沈机股份”)及下属子公司沈阳机床银丰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丰铸造”)、沈阳优尼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尼斯装备”)受机床行业市场低迷形势影响,市场需求大幅下降,公司资金状况紧张,生产投入不足,导致公司部分债务出现逾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逾期债务情况
单位:万元
借款主体 | 机构名称 | 合同金额 | 约定还款时间 | 逾期金额 | 逾期债务类型 |
沈机股份 | 中国银行 | 4,000.00 | 2019年7月17日 | 138.39 | 借款利息 |
沈机股份 | 中国银行 | 5,714.00 | 2019年7月17日 | 3,999.80 | 借款本金 |
银丰铸造 | 盛京银行 | 72,000.00 | 2019年6月20日 | 3,329.77 | 借款利息 |
优尼斯装备 | 盛京银行 | 4,000.00 | 2019年7月9日 | 2,577.77 | 借款利息 |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而增加财务费用。受债务逾期事项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可能受到一定不利影响。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有关各方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全力筹措偿债资金,争取降低债务逾期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三、必要的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正在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如无法妥善解决,公司可能因逾期债务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等事项,也可能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将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并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影响。
2、目前公司的债权人向法院提交了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若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净资产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二)项的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仍然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