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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沈机: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5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0-47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8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现场出席6人,独立董事钟田丽无法现场参会,授权独立董事张黎明代为表决。

4.与会董事推举车欣嘉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车欣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主任委员:车欣嘉委员:董凌云、魏华亮、周建华

(2)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主任委员:钟田丽委员:王英明、董凌云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英明委员:张黎明、车欣嘉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黎明委员:钟田丽、董凌云

(5)预算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车欣嘉委员:董凌云、周建华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凌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董凌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刘春时先生、吴春宇先生、刘晓春先生、于春明先生、刘成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秦琴女士为公司总

会计师。聘任张天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林晓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林晓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

附件

车欣嘉先生:男,1963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董事,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凌云先生:男,1973 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兼公共服务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的任职条件。

魏华亮先生:男,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研究员高级工程师。曾任哈量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通用技术集团装备业务工作小组组长。现任通用技术集团装备制造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魏华亮先生在控股股东通用技术集团任装备制造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职务,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建华先生: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曾任通用技术集团战略和发展总部副总经理,科技管理部经理,通用技术集团新材料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现任通用技术集团派驻二级公司专职董事,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周建华先生在控股股东通用技术集团任集团派驻二级公司专职董事职务,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

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钟田丽女士:女,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东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师、副院长,东北大学基础学院院长兼工商学院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黎明先生:男,1955年出生,中共党员。曾任沈阳市第一商业局、商业管理局科员、副科长、科长、处长,沈阳交电总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总,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秘、副总裁,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英明先生:男,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职称。曾任三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华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春时先生: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春宇先生:男,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第一机床厂总经理、党委书记,沈阳机床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晓春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OEM管理总监兼任中捷钻镗

床厂总经理,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于春明先生:男,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工业服务事业部技术总监,上海优尼斯工业设备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沈阳优尼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总经理。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

条件。

刘成明先生:男,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书记、组织人力资源部部长、总部机关党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秦琴女士:女,1983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部部长,行业事业部财务总监。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天右先生:男,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轴分公司财务部部长,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部长、董事会秘书。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部长、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晓琳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女,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上市业务室室主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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