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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沈机: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6

二〇二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扎实有效地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现将监事会在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六次会议,其中一次为现场表决会议、五次为现场结合视频表决会议。在监事会职权范围内审议以下几方面事项:一是履行财务监督检查职责,审议定期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变更、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管理等事项;二是依法实施监事补选事宜,审议议案包括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三是完善监事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依法做好监督工作和调研工作,履行好监督职能对公司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全体监事均积极参加并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各次会议均作出了有效决议。

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4月27日,公司在园区主楼B-822会议室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强勇先生

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7项议案,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1)《二〇二〇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二〇二〇年度报告及摘要》

(3)《二〇二〇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二〇二〇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二〇二〇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6)《关于公司二〇二〇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二〇二一年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2.2021年5月7日,公司以现场结合视频的形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由于监事会主席强勇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补选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议由监事李克洪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4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2021年5月28日,公司以现场结合视频的形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由监事由海燕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监事会主席由

强勇先生变为由海燕先生。

4.2021年8月26日,公司于主楼B-822会议室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由海燕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二〇二一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5.2021年9月7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由于监事李克洪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补选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由海燕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4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王亚良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6.2021年10月28日,公司于主楼B-82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由海燕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二○二一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二、监事会履行相关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公司股东会5次、董事会16次,列席公司党建、经营和改革工作会议6次,列席公司总经理办公会40次。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

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持续关注公司总体运营情况,积极列席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决议执行情况以及公司2021年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主席由海燕先生和监事王亚良先生于2021年9月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各单位及中心进行调研工作,了解公司及各二级单位基本运营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对2020年度报告和2021年度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作了认真细致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允。此次年报审计工作中,未发现编制年报相关人员有违反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行为。

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其无异议。监事会认为上述报告对公司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业务和事项进行了详细自查和评估,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4.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应收账款

2020年度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312.51万元,转回7,637.30万元,减少公司 2020 年度利润总额8,675.21万元,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328.77万元。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次应收账款的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三、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将贯彻公司战略,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督董事会和经营层执行落实股东大会决议,履行合规管理、全面风险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按时召开监事会议,认真

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会计报告以及相关财务资料,依法监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保证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成果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与解决问题,并在经营管理中进一步强化对指标任务的动态跟踪、定期沟通、问题发现和及时跟进,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

2.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监事会成员将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业务及管理水平,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经营战略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积极列席董事会会议,关注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表决程序、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利益而努力工作。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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