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长春北方五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风险事项类别
序号 | 风险事项类别 | 挂牌公司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1 |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否 |
(二)风险事项情况
二、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长春北方五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五环1,证券代码:400020)于2016年4月22日披露了《长春北方五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公告》,并于2016年5月13日披露了《长春北方五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及监督期限的公告》。目前,公司已与各重整方签订《关于长春北方五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破产重整合作终止协议》。
由于此次重整计划未能实现,目前公司尚在寻找新的重组方,继续推进公司破产重整事项,导致相关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工作无法在2021年4月30日之前完成。
三、对公司的影响
四、主办券商提示
长春北方五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
主办券商已充分履行对五环1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一季度报告》。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已充分履行对五环1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一季度报告》。
五环1在2021年4月30日前无法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一季度报告》,请投资者认真阅读《风险提示性公告》,正确评估该公司的投资价值,我司特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五环1在2021年4月30日前无法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一季度报告》,请投资者认真阅读《风险提示性公告》,正确评估该公司的投资价值,我司特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无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