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0年9月14日10: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以电话或文本方式于2020年9月1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与河北临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与河北临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为了充分利用公司TFT玻璃基板的溢出技术,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河北临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双方决定在河北临城经济开发区建设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管项目。项目分两期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规模为30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9月1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