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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东旭光电关于公司债券相关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8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相关情况的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15年5月19日发行了五年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5东旭债”、“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243),并于2020年5月18日到期。公司分别于2020年及2021年与部分债券持有人签订了展期协议,详见公司2020-030号、2021-027号《关于2015年公司债券相关情况的公告》。2022年5月18日,上述展期协议已届满,涉及债券本金91,932.67万元及全部利息。目前,公司与债券持有人保持良好沟通,积极回应债券持有人诉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5东旭债(112243.SZ)。

3、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发行规模:人民币100,000.00万元。

5、债券余额:人民币95,604.27万元。

6、债券利率:6.80%。发行人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个计息年度(2018年)付息日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由6.00%上调至6.80%,并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内(2018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18日)固定不变。

7、票面金额:100元/张。

8、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0、起息日:2015年5月1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1、付息日:2016至2020年每年的5月1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发行时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3、跟踪评级结果: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期间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C,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C。

14、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15、上市时间和地点:2015年7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6、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二、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发行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

联系人:王青飞

电话:010-83978866-80426

邮政编码:100053

三、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后续,公司会持续与债券持有人保持良好沟通,积极回应债券持有人的诉求,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另外,公司也会继续保持通过处置非核心业务股权和闲置资产、加大各类应收债权的清收盘活力度、聚焦主业经营取得现金等一系列措施,积极解决公司流动性面临的困难。

公司将根据本期债券进展情况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请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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