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其发行的相关债券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其发行的“15东旭债”进行相关信用评级工作。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进行信用评级且存续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如下表所示。
表1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进行信用评级且存续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起息时间 | 发行期限(年) | 上次 主体评级 | 上次 债项评级 | 上次 评级展望 | 上次 评级时间 | 当前余额(亿元) |
112243.SZ | 15东旭债 | 2015-5-19 | 5(3+2) | C | C | -- | 2021年6月22日 | 9.56 |
资料来源:联合资信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跟踪期内,联合资信关注到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如下:
1.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监管函
公司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19〕第171号)的回复说明》称,由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出现流动性困难,未能满足公司2019年11月18日提取中期票据本息兑付资金的需求,公司已于当日启动《关于在财务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存续期间,如财务公司出现风险处置预案披露的风险情形,上市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东旭光电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0年7月25日才对外披露相关事项。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的规定。针对上述事项,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收到《关于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164号)。
2.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①截至2021年末,东旭光电因资金紧张出现债券违约、金融债务逾期以及经营债务诉讼金额约为79.71亿元,上述诉讼尚处于待开庭或审理阶段。中兴财光华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旭光电预付款项和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共计
156.48亿元,中兴财光华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预付类款项相关合同能否按约定履约,相关合同标的或款项能否安全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强调事项:中兴财光华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截至2021年末,东旭光电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79.05亿元,由于财务公司出现资金流动性问题,导致东旭光电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支取受到限制,东旭光电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能否按期收回存在不确定性。东旭光电货币资金账面余额93.77亿元,其中受限资金85.77亿元;负债中列示的金融有息负债账面余额248.68亿元,其中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本息金额175.81亿元,以上情况表明公司偿还到期债券及其他到期债务的能力具有不确定性。
(2)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强调事项:中兴财光华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东旭光电在供应商管理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缺陷。截至2022年4月29日,东旭光电已针对供应商管理制度执行方面的缺陷进行了梳理和完善,进行了有效整改。
3.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一季度出现大额亏损
2021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0.60亿元,净利润-28.62亿元。截至2021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3.71亿元,实收股本为57.30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
本总额三分之一。2022年1-3月,实现利润总额-5.07亿元,净利润-5.18亿元。4.公司存在已经逾期的大额债务,“15东旭债”(债券余额9.56亿元)已发生实质违约,且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仍未能兑付。
考虑到上述因素,联合资信维持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C,同时维持“15东旭债”的债项信用评级为C。联合资信将持续关注公司所在行业变化及公司经营情况,并持续收集相关信息,以评估其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15东旭债”债项信用等级所产生的影响。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