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ST民控 公告编号:2023-31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1号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建军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20,586,4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67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19,997,4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56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589,0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605,0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589,0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0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提案1.00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065,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81%;反对5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3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2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178%;反对52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8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提案2.00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175,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94%;反对4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3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1160%;反对41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88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提案3.00 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065,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81%;反对5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3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2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178%;反对52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8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提案4.00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175,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94%;反对4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3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1160%;反对41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88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提案5.00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065,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81%;反对5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3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2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178%;反
对52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8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提案6.00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175,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94%;反对35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0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3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1160%;反对35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9667%;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3%。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提案7.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065,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81%;反对46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21%;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2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178%;反
对46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649%;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3%。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提案8.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065,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81%;反对5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3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2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178%;反对52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8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吴革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度履职情况向大会做了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阳 林子潇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