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 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 2019年8月30日在上午9:0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宋德武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实到11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9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审议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审议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9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定于2019年9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00分,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