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1年1月8日在上午9:0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宋德武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实到11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杜晓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业务能力较强,熟悉证券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能严格遵守,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审议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由于退休,原公司董事刘宏伟先生书面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拟改选曲大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后附简历)
任职期为股东大会通过后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决定聘任李奎先生为公司副经理。
审议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定于 2021年 1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分,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八日
曲大军先生简历1976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会计,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现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会计师)。曲大军先生持有公司20,000股股票,没有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年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