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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3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3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1年1月12日在上午9:0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宋德武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实到11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决定聘任程志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附简历)审议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程志国先生简历程志国,男,1975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曾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长丝三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长丝一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长丝九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现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志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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