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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监事会主席(签字):刘凤久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四月

2022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既能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又能促进公司不断向前发展、回报社会的企业宗旨,忠实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责,为公司加强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证。过去一年来监事会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2022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八次监事会会议。

(一)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在2022年1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二)2022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司公告。

(三)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并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3. 审议并通过《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并通过《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并通过《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并通过《确认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9.审议并通过《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12.审议通过《2022年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5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司公告。。

(四)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五)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刘凤久先生、王立和先生、李建华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六)2022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过综合考虑,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七)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十届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选举刘凤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刘凤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司公告。

(八)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十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监事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董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履行职权、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等方面行使监督权,以维护股东和企业员工的根本利益。

(一)公司依法运作和高管人员遵纪守法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依法运作、合法经营;董事会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利润分配、重大决策、对外投资等决策程序与执行情况完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勤勉尽责、廉洁自律,认真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通过检查认为,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及所涉及事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报告期内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的交易方、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定价原则和结算方式,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执行,实际执行情况与预计情况基本差异不大,公司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五)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提供贷款担保。

三、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加强上市公司监事所应掌握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监督职责,以提高监督水平为核心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同时,监事会将继续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通过对公司财务以及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防范经营风险从而更好的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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