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宜昌高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协议,本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69,360,013股股票,由宜昌高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额认购,募集资金不超过 55,757.52 万元。
根据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拟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调整为不低于215,488,01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269,360,013股(含本数),募集资金的金额调整为不低于44,606.02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55,757.52 万元(含本数),为此,公司与宜昌高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按照本次发行数量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宜昌高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23.08%股份,成为控股股东,应视同公司的关联方。公司本次向宜昌高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2、公司与宜昌高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