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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9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的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通过公司内控体系的设计、运行、评估和不断改进,持续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强化风险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的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有控股的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大方面,包括:

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对外投资、关联交易、担保业务、内部审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销售与收款管理、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资金业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

重大遗漏。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内部控制架构完整、独立、规范,“三会一层”各司其职,协调运转,有效制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对全体股东负责,独立董事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控股公司、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受到公司章程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约束,受到内部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监督。

2.组织机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规范、有效合理的内部经营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界定各级管理机构和岗位的权责分配体系。

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分别行使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能,运行情况良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提供专业决策支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在其专业领域里起到了咨询、建议的作用,独立做出判断,很好地履行了职责。

公司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根据业务及管理需要合理设置内部机构,明确了职权范围、人员编制、工作制度等,形成科学有

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各职能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衡,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致力于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科学界定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在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中的职责分工,形成了公司层次分明的内控组织保障体系;公司董事会定期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督促内部控制整改,修订内部控制制度,以促进和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和实施。

3.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司在充分调查研究、科学分析预测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明确发展方向,并据此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目标分解、落实;同时在发展战略实施过程中,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发展战略,不断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4.人力资源

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出台了《分子公司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优化了绩效考核方案,以激发全体员工活力和创造力。落实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实现“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薪酬能升能降”的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外部行业对标、内部平衡分析,优化公司及子公司薪酬标准及结构,提高薪酬制度的针对性、适应性、公平性和激励性,全面提升公司薪酬的竞争力。进一步加大生产一线人员、管理骨干薪酬倾斜的力度,优化调整了工龄工资和技能工资方案,充分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5.社会责任

公司强调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员工权益保护等社会职责方面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实现公司与员工、公司与社会、公司与环境的健康和谐发展。公司主要从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促进就业、精准扶贫以及员工保护等方面促进和规范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6.企业文化

公司始终秉承守正创新、崇严尚实、开放共享、绿色发展的企业文化理念,一直重视企业的社会价值实现,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切实诚信对待和保护其他利益相关者。为引导和规范员工行为,公司制定了员工行为规范,努力培育员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务实创新、爱岗敬业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7.资金活动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会计法》、《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付款及报销审批流程、费用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强化分子公司管理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其管理主动性和能动性,提高资金管理效率效果。明确规范内部资金支付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对资金支付申请、审批权限、复核与办理支付等环节进行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资金运营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未发生违规事项。

8.采购业务

公司在日常采购方面,强化供应商准入选择,严格计划、价格、

合同、发货、验收、结算等环节的风险控制,确保物资采购满足公司需要,并合理控制成本。在供应商准入方面,关口前移,严格调查评估,筛选价位清晰、价货相符的供应商,不断提高直供率;在采购价格管理方面,规范定价方式,增加直供长协,试点网上竞价采购,严格把关采购价格;加强多方联动,攻关“吃粗粮”,推进高性价比原料使用,降低生产成本;在供应商管理方面,建立供应商管理库,加强供应商评价运用,将不合格供应商纳入黑名单及时淘汰。报告期内,公司在采购业务方面未发现重大漏洞。

9.资产管理

公司对于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维修、调拨、盘点、报废、处置等方面制定了明确的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对于存货的验收入库、存放、领料出库、盘存等方面也明确了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同时公司定期组织资产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10.销售业务

公司恪守“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建立和持续完善销售业务流程,规范销售计划制定、销售价格确定、订单审核、发货结算、客户管理、销售会计控制等关键环节。根据公司战略,对市场进行预测,制定头部客户销量和市场结构调整提升目标,把握市场行情,控制签单节奏,精准靶向销售;推动探索线上销售,按照渠道下沉细分市场的原则,精耕市场清单化管理;规范销售价格的确定、客户管理、合同管理、计划管理、货款回收等关键环节审批权限及流程控制,注重客户管理和客户质量。报告期内,公司在销售业务方面未发现重大漏洞。

11.工程项目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和完善了适合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工程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公司规范工程项目立项、手续办理、招标采购、进度管控、成本管控、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及控制措施,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与审批权限,明确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监管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审计等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控,确保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和资金受控。促进建设项目实现“质量、速度、效益”三项目标。

12.对外投资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程序。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经公司相关专业部门联合评审后,实行公司党委会前置决策程序,由董事会充分研判决策。项目投资金额超过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授权的,按要求在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3.关联交易

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内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审批权限,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已经制定的关联交易制度,未发现违规事项。

14.担保业务

公司根据《民法典》、《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担保原则、担保对象、审批流程、日常风险管理等做出了详细规定,明确对外提供担保由公

司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也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15.内部审计

公司设立审计部,依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建立《内部审计管理程序》规范公司的审计工作,坚持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紧盯年度目标,统筹审计资源,始终坚持问题、目标和效益导向,深入开展调研型审计和做实做细常态化“经济体检”;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重点审,紧盯问题改,着眼长效建,积极发挥强基固本、纠错防弊、保障落实、权力监督作用。审计部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将及时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 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治理结构,促进和保证了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

16.财务报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会计核算办法》,制定公司相应的管理制度;统一推行会计电算化核算,设专人对财务软件进行日常维护及安全保障;所有的账务记录完整、真实、及时、充分, 充分反应各项业绩目标的实现情况;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管理程序,为公司提供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会计信息,保证财务报告的准确与可靠。同时公司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对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公司目前定期召开财务分析会,充分利用财务分析反映的综合信息,全面分析企业的经营管理

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17.全面预算

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坚持“固化成果、稳定生产、挖潜创效、可持续发展”四个原则,制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明确了各责任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了预算的编制、审定、执行、控制及调整等程序;预算完成情况由财务部每月统计,审计部门不定期审核,预算完成情况与绩效挂钩,严格奖惩,确保实现效益和管理双提升。

18.合同管理

按照《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合同审批体系,明确了各类合同的签审权限,并建立合同管理台账,跟踪合同履行情况。

19.信息与沟通

公司制订了一系列关于信息交流的管理制度,确保管理体系运行中内、外部信息的交流和沟通能够做到及时、有效。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对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归口管理、披露标准、传递审议程序、责任人、保密与登记、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管理,严防内幕交易发生。

公司积极运用信息技术,信息系统覆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领域,包括财务软件、办公自动化系统等多个应用系统,实现管理自动化和管控一体化。公司建立了反舞弊机制,设置了举报渠道,确保公司监管层及时有效掌握信息。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错报

资产错报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0.5%

营业收入错报

营业收入错报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0.5%≤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错报金额<营业收入0.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公司对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进行重大更正;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无效;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帐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500万元100万元≤直接财产损失<500万元50万元≤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严重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决策过程不民主,造成决策严重失误;经营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大量流失;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波及范围极广、普遍引起公众关注,为公司声誉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害。

重要缺陷: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决策过程不民主,造成决策失误;经营行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部分流失;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一般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波及范围较广,在部分地区为公司声誉带来较大的损害。

一般缺陷:没有完全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决策过程不民主,造成少部分决策失误;经营行为轻度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少部分流失;内部控制评价的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针对发现的一般缺陷产生的原因和性质进行分析,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责成相关公司和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通过持续跟踪确保整改到位,达到实效。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有序开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因素及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进行调整。2022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体系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董事长: 卞平官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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